虽说侦探小说承传了公案小说的血脉,从内容到形式完成了一次完美的现代转型。但是,不可否定的是,诞生在中西两种不同文化语境里的侦探小说和公案小说,它们有着完全不同的价值体系。侦探小说体现的是现代的理性思辨精神,讲究的是科学与民主,弘扬的是法治思想和社会正义。作品中的私家侦探带有强烈的个性色彩,他是现存法律制度的叛逆者,试图在当下法律规范下建立公平与正义,以实现个体的价值与理想,本质上从属于“民间立场”。而公案小说呈现的是政治的伦理和道义上的因果关系,体现了一种在王权统治之下的群体思想,不论是包公、于公还是狄公,他们对于现存意识形态都带有先天的维护意识,本质上从属于“官方立场”。
三
西方侦探小说大规模的引入,为中国侦探小说的发生打造了绝佳的模板,而传统公案小说的伦理价值则为中国侦探小说的诞生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在两种各具特色的文类催化下,作家们的创作意识被激活,他们开始借鉴西方侦探小说的叙事技巧进行创作。当然,借鉴并非只是机械的模仿,这里面隐藏着侦探小说作家在遭遇中西两种文学观念时的艰难抉择。不可否认,最初的侦探小说作者基本上都是“旧式文人”,他们大多以写言情小说起家,在创作过程中,一方面极力模仿西方侦探小说的艺术技巧,另一方面又很难摆脱传统小说观念的影响。在经历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交往”与“对话”中,中国侦探小说作家开始逐渐领会并有选择地“拷贝”西方侦探小说,最终形成有中国风味的侦探小说。
根据现有的文献,中国最早的侦探小说是1901年由剑铓创作的《梦里侦探》[5],至1904年以后,中国侦探小说的创作才有所发展。1905年,《江苏白话报》第一期刊载了由挽澜创作的《身外身》和《美人脂》。同年,《广益丛报》第六十五号刊载了冷血(陈景韩)的《歇洛克来游上海第一案》。1906年,广智书局出版了吴趼人的《中国侦探案》。1907年,《月月小说》第七号刊载了周桂笙的《上海侦探案》。1908年,《月月小说》第二十一号刊载了黄翠凝的《猴刺客》,该作品是目前能见到的早期比较成熟的中国原创侦探小说。这是张坤德首次译介福尔摩斯探案十余年后,出现的现代意义上的侦探小说。这一方面是因为侦探小说文体太先锋,叙述内容太丰富,逻辑要求太严谨,而使众多意欲创作侦探小说的作家望而却步。侦探小说的写作不但要求作者具备文学的素养,还应兼备文学之外的诸多知识,比如逻辑学、心理学、犯罪学、化学、医学等。另一方面,在于作家的价值趋向。作家在进行文学创作时往往受制于自身的文化背景。中西文化有着截然不同的价值趋向,中国文化属伦理型文化,注重以社会为主动、个人为受动的关系连接起来的社会秩序,西方文化属科学型文化,追求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而引出的社会结构。侦探小说作家对法律的诉求、对科学的期盼、对正义的瞩望都带有特定的文化印痕,而晚清作家尚未完全挣脱伦理型文化的“羁绊”,他们在“东张西望”中渐渐成熟。
吴趼人和周桂笙是当时著名的小说家与翻译家,但无论是吴趼人的《中国侦探案》,还是周桂笙的《上海侦探案》,从文体到内容仍属公案小说的范型。尤其是吴趼人,他试图革新中国传统的公案小说,以适应新的时代和新的读者,《中国侦探案》就是他革新的结果。周桂笙的《上海侦探案》尽管也是“公案体”,但其在叙述内容上明显汲取了“西洋文明”。从吴趼人和周桂笙的创作中,可以发现这么一条规律,中国最初的侦探小说创作经历了由“公案体”到“侦探公案体”的演变过程,这也印证了中国侦探小说的生成深深地根植于本民族的文化土壤,而非纯粹“西风东渐”的结果。
随着“侦探公案体”作品的增多,中国侦探小说作家开始在模仿中反思,在反思中创新,在创新中成长,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时代特色的侦探小说。至20世纪20年代中期,文坛上出现了第一个侦探小说作家群,主要作家有程小青、孙了红、陆澹庵、俞天愤、张碧梧、赵苕狂、何朴斋、徐卓呆、胡寄尘、张无铮(张天翼)等,产生了一批像霍桑、鲁平、蝶飞、李飞、宋悟奇、胡闲等“中国式”的侦探,这些“新新侦探”在读者中享有盛誉,其中被称为“中国福尔摩斯”的大侦探“霍桑”更是声名远扬,成为上海市民心中的英雄偶像。创作的繁荣与读者的接受,使得中国侦探小说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在早期的原创侦探小说中,读者反映强烈的主要作品有:程小青的《霍桑探案》、孙了红的《侠盗鲁平探案》、俞天愤的《蝶飞探案》、陆澹庵的《李飞探案》、张碧梧的《家庭侦探宋悟奇新探案》、赵苕狂的《胡闲探案》、张无铮(张天翼)的《徐常云探案》、王天恨的《康卜森探案》、何朴斋和俞慕古的《东方鲁平奇案》等。
至此,已完全摆脱传统公案小说束缚的中国侦探小说呈现出与西方侦探小说一致的审美特性——神秘、惊恐与悬疑。侦探小说鲜明的审美特性是神秘性,案情扑朔迷离,案犯踪迹不明,结局指向莫测。作者与读者似乎在不断地进行着设谜和解谜的游戏,从而也就在不断地进行着建构、颠覆、重构、再颠覆的解密过程,使读者在“奇诡突兀”、“刿心怵目”[6]的高峰体验中揭开谜底。侦探小说最具刺激性的是强烈的惊恐性。侦探小说总会牵涉谋杀、抢劫、爆炸等暴力场景的书写,而暴力行为的描写往往能够使处在相对安全环境里的读者的“暴力”本能得以导泄。人类的心理中都有一种“暴力”的本能,阅读侦探小说能使读者产生“惊骇错愕、目眩心悸”[7]的心理体验。侦探小说最具吸引力的是悬疑性,悬疑也即作家在作品中营造的紧张而神奇的悬念,悬念成为侦探小说作家营建情节的枢纽,启迪读者心灵的钥匙,悬念也成为读者对人物命运和情节推进的预测和充满激情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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