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船客+五福党+舞后的归宿(霍桑探案系列)_程小青【完结】(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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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桑也站起身来,把在手中玩的那把小刀向书桌上一丢,随意地说:“处分的权不在我的手里。这是我的见解,又是我对于你的一个警告。你去吧,你应有怎样的处分,我想你不久自然会知道。”

  那赵伯雄又鞠了一个九十度的躬。“霍先生,我对于你的感激和佩服,不知道用什么话才能形容。不过,我还有一个请求。你结束这案子的时候,如果能给我些地步,让我有一个自新的机会,那我一定终身不忘。”他又弯一弯腰,向室门口走去,在门口时又停了脚步,回头来说:“霍先生,包先生,再会。……唉,我还得说一句,丽兰虽死,伊还有几个同党,内中一个女子叫鲍玉美,也是主要分子。你如果给我一个自赎的机会,让我完成这未了的任务,那我一定尽着全力去干。”

  霍桑点点头说:“好,你去问问老毛,也许可以得到些关于这姓鲍的消息。但我想那姜安娜跟余甘棠,不像会有同党关系吧?”

  赵伯雄摇摇头。“不是,连那姓陆的也不知道伊干这样的事。”接着他旋转身子,依旧装着老态弯腰曲背地走出办公室的门。霍桑也只在门口点一点头,并不送出去。

  这时苏妈已将我们的晚餐送进来。霍桑伸了一个懒腰,好像很乏力的样子,但他的面容已不像先前那么紧张。他不等我开口,就向我说:“包朗,我知道你照例要有不少问句。不过夜饭会冷掉。吃了夜饭再谈,你终可以耐得住吧?”

  我当然不便提出什么异议,但因着脑子里充塞了种种疑团,连带地影响我的胃纳,两碗饭的老例,竟打了一个对折。霍桑却和午膳时的情形不同,他的胃口已恢复了常度,显见这案子已达到了结束的终点,他的紧张的神经也因而松弛了。晚饭过后,霍桑照例烧着了他的纸烟,坐到那只沙发上去。他舒适地躺在沙发上,两条腿也挺得很直。

  我在烧着了一只纸烟以后,就遵照他的约定,开始发问。“霍桑,这件案子竟会这样子结束,真凶不是赵伯雄,我倒有些料想不到!”

  霍桑喷出了一口烟,突然剪住我道:“什么?这是一件双重谋杀案,你自己也早已知道的。怎么说料想不到?”

  我呆了一呆,一时回答不出。我瞧瞧霍桑的脸,也不像在开玩笑,或故意讥讽我。

  霍桑接续说:“你怎么这样呆瞪?当我们在今天清晨一瞧见王丽兰的尸体,你不是就发表过一个正确的见解吗?你曾说好像是刀伤。是的,那是刀伤。那伤痕的宽度,便是个显明的铁证。还有枪弹穿背面出时,背孔缩小,并没有多量的血,也可见不是枪弹致命。这原没有什么疑问。你自己发表过的见解,怎么忘记了?”

  我应道:“是的,我在一瞥之间就得到刀伤的印象,不过倪金寿马上纠正我,说是枪伤;同时他说明屋中人都听得枪声,还有一粒从墙壁上钳出来的枪弹,的确是穿过了王丽兰的胸膛,而且再巧没有,又是在同一的创口里穿过的。因此,才使我模糊起来,不敢再坚持我的成见。”

  霍桑点头说:“是啊,这案子的复杂性,就在这一点上——就在这双重谋杀点上。其实若说是单纯的枪杀,那么王丽兰身上的饰物的失窃,便没法解释。事前行劫既不可能,因为伊不曾叫喊;伊势不会把伊所心爱的首饰,毫无抵抗地让人家拿去。事后劫取,又为时间所不许,我们早晨已经讨论过了。所以这明明是件双重谋杀案,一经推想,便可知劫取饰物势必在行刺的当儿,而在打枪之先。你的见解显然有着实际的证据,不是凭空产生,你本用不着自己怀疑。”

  “这样说,你也早就相信王丽兰是因刀致死的了。”。

  “是的——我还假定那真正的凶手,也许就在那屋子里。不过因着那‘甲组’皮鞋印子的关系,使我有些儿犹豫,一时还不敢决定。”

  “那么,你怎么不爽快些就向屋中的几个人着手?却反而虚费功夫在外面绕圈子?”

  霍桑笑了一笑,说道:“什么?绕圈子?虚费功夫?包朗,你怎么说得出这样的话?你岂不知道这案子的表面现象。手枪问题更重于刀刺问题吗?并且那打枪的人虽不能真个打死丽兰,却同样有谋杀的企图。打枪的人又是从外面来的,牵涉的人很多,关系又很复杂。我怎能不急其所急,先把外围肃清一下,将那个第二重谋杀的主角找出来呢?”

  我静默了一下,呼了两口烟,又说道:“你当初既然就疑心用刀刺死这舞后的就是屋子里的人,可就知道行凶的人就是那个老头儿李芝范吗?”

  霍桑忽攒着眉峰缓缓吐吸了两口烟,摇头说:“不,我不敢凭空断定。因为我起初所得到的材料不够,还不能充分知道他有什么动机。我当然不能单凭想象就下结论。”

  我又道:“那么,你根据着什么,才假定行刺的是属于屋中人?”

  霍桑道:“那有几个根据:第一,王丽兰的死,分明是安坐在书桌面前椅子上的时候。伊并没有挣扎状态,但伊的眼睛里却留着惊骇之色。可见那行刺的人,似和死者极相熟而不提防的,决不是突如其来的外客,或是本来和伊有什么怨嫌的。故而那人突然行刺,伊就来不及抵抗;不过伊在临死的一刹那,眼睛里仍不能不露出惊异。第二,就是那地板上奇怪的皮鞋印子。我们知道那印子除了死者自己的不算,共有甲乙两组。那乙组印子进去时深而出外时浅,并且一进一出也并不怎样整齐。现在我们已知道这乙组印子,就是那雨衣客留下的。那人在会客室中盘桓了好久,他的皮鞋经过地毯的磨擦,所以出外时浅淡得几乎看不出了。那甲印却就大大的不同,一进一出,都很清楚,而且进出的两行,整齐不乱,并没有互相交叠的痕迹。这不像是一个从外面进去的人,在室中耽搁了一回然后出来;却像是有一个人从外面进去,走进客室,到地毯的边际站了一站,马上就退出来。这固然是一个可能的假定,但实际上还不很健全和合理,因为那进出的两行,分别得太清楚了。更合理的假定,像是有一个人,故意留着这一进一出的足印,要人家相信有一个人从外面进去,后来又从里面出来。为什么呢?那自然的结论,就是那个人本来在屋子里,他干了犯法的勾当,却想把嫌疑让渡给外来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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