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池血看了我一会儿,然后说:“你的分析有点道理,但还是太主观。我们早已讨论过,凶手必须要换掉行凶时的血衣。这一点你考虑过没有?”
我被问住了,一时想不出来什么。
“唐楠的嫌疑看起来最大,其实不能排在第一。虽然她出去的时间很长,但她的理由其实最靠的住。像什么洗脸洗手、找东西吃、透透空气,这都是可有可无的。不过她的那件弄脏的衣服还是让她不能完全摆脱干系。”
“衣服能说明什么?”
“开始时是蕃茄酱,后来就有可能是血。”
“你是说…”
“我只是说她的嫌疑很小,并不是没有。唐楠或许就在接电话的时候出来先进入厨房换上脏衣服,再上到二楼将谭琳杀死。而后再回到厨房将衣服换下,等到她走的时候别人也不会注意那件脏衣服上究竟沾的是什么。
“而且,她活动的时间段只和一个人重叠:薛以晴。两人的关系又很好,排除合谋作案即使薛以晴看到什么也不会对我们讲。”
“还有谁?”
“薛以晴本人也可能单独作案,反过来唐楠也不会出卖她。这个人毕竟很复杂,她是在社会上混大的,也不能排除因为一点误会就萌生了杀死谭琳的念头。而且她也具备一个客观条件,还记得她来的时候带了一箱饮料吗?它在何宇娜家没有开封,但也许被做了手脚。她可以先杀完人再将衣服换掉藏到饮料箱中,走的时候趁别人不注意时再将衣服拿走。至于用什么方法她恐怕能想到很多,仅此一点是谁都比不了的。
“刘子菲也有嫌疑,不要忘了她那天穿了一件红色的连衣裙。按薛以晴的说法这是不符合她以前的穿衣习惯的。而且她的时间误差最大,谁都不知道她在厨房或是别的地方究竟干了什么。她在杀完谭琳之后先回到客厅,此时大灯已经关闭了只有电视屏幕发出的光亮,所以她身上的血渍也不会被注意。等到一个较安全的时刻她再换掉衣服——她和何宇娜住得很近,也许早就将衣服偷偷带来藏好。
“黄雪云出入的次数也不容易确定,她自己说在唐楠和薛以晴走的时候她送到了门口,但没人能够证明。此时刘子菲在睡觉,只剩下一个李静。她有着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她随身带着一个背包就可能藏着衣服,在杀完人以后就将血衣偷偷放进背包,这也是最安全的办法。薛以晴说过她在开始时看电视很不专注,但后来却很安静。为什么呢?就是怕她离开后有人翻她的东西而暴露罪证。
“何宇娜是主人,行动最自由而且最不被怀疑,她也曾经扰乱过我们的视线。她杀死谭琳后没有将血衣藏在家中,而是冒险地和唐楠的脏衣服一起放到了厨房的盆里。因为韩盈说过没有洗衣粉了,这也可能是她搞的鬼。等到唐楠走时,她将自己的衣服装在黑色的塑料袋中让她拿走,留下那件沾了蕃茄酱的衣服。她也知道唐楠不会打开就很可能直接扔掉了,而那件被换掉的普通的脏衣服随时都可以处理。
“如果黄雪云真的出去送唐楠和薛以晴的话,那么李静也有一个更好的时间空当,刘子菲此刻正在睡觉,她在这短暂但安全的时间里可以将罪证不留痕迹地处理掉。而且没人看得见她所做的一切。
“韩盈也有充分的作案时间,她被人提到的次数也很少。她可以将血衣放在垃圾袋中,在送唐楠和薛以晴的时候扔出去销毁罪证。”
我的大脑麻木了。
袁池血笑笑,“这里也是有真有假,但都缺少杀人动机。这是最关键的问题。”
这时我想起了他向何宇娜要的那张照片,我于是问他为什么。
“我只是想看一下谭琳的表情,我认识一位心理医生,他对人的表情很有研究。”
这个回答让我感到很勉强。
随后他看了看小本子又说:“七个人之中有四个留着长指甲,她们是唐楠、何宇娜、黄雪云和刘子菲。”
“那是否可以把她们列为重点?毕竟胶皮手套上有证据。”
“你总在想‘重点’,也许后来凶手将指甲剪掉了,我们也就看不到了。或是没有谁注意到。”
“那我们如何利用这一线索呢?”
“那要看谁跟蕃茄酱的关系最大了。”
“黄雪云?她一直都在吃,很有可能弄到指甲里。”
“她总不会用手吃吧?而且她在饭后一定会洗手。胶皮手套内的蕃茄汁显然是凶手在倒它们的时候留在指甲里的。”
我陷入到思考之中。
袁池血问:“你想过香水的问题吗?”
“香水?”
“薛以晴很神秘地提到过,这也许很重要。我们在何宇娜家也闻到了,你认为它在这个案子里起什么作用吗?”
“香水,我只知道它是法国人发明的。别的我实在想不出什么,这和凶手无关吧?”
我的话刚一说完,袁池血就突然间聚精会神地思考起来,这是他获得新发现的标志。我也只好不去打扰他,耐心地等着他。
然而过了一会儿,我只听见他自言自语道:“对,就是这样。但是,还差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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