曦曦全名颜思曦,她穿着一袭雪白的婚纱,打扮得若天女下凡。今天是她大喜的日子,屋外叫嚣的是新郎胡剑陵带来的兄弟团,也是抢亲团。看着男人女人们隔着门胡闹,她早已笑得前仰后合了,这时听到伴娘问,便笑着说:“没事没事,你们多榨他点儿。”
伴娘就像得了圣旨一般冲到门前叫道:“新娘说了,得让新郎多放点血。”
屋外还是那个粗豪的声音:“男人放精不放血,要放晚上洞房再放吧。”
伴娘不理会男人的玩笑:“不行,现在就要放。”
“隔着门怎么放啊?”
“新郎呢?怎么没有新郎的声音啊?”
“他去红灯区了。”
“谁说我去红灯区了?我在这儿呢。红灯区是干什么的,我不懂。”
伴娘叫道:“胡哥哥,曦曦想你都快想死了,你怎么还不进来啊。”
男人们又起哄了:“进去了,进去了,马上就进去了。”
新郎胡剑陵兴致盎然地说道:“那就开门吧,我也想死曦曦啦。”
“那你得唱首歌。”
“我不会唱啊,曦曦知道的。”
“不管不管,一定要唱。”
屋外暂时平静了一会儿,曦曦知道,胡剑陵一定是在抓耳挠腮了。
过了半晌,只听胡剑陵说道:“那我唱啦。”
“少废话,快点唱!”
第4节:抢新娘(2)
“两只老虎两只老虎,跑得快跑得快,一只没有眼睛,一只没有耳朵,真奇怪真奇怪……”
谁都没想到胡剑陵会突然唱起这么一首歌,不禁哄堂大笑了。
颜思曦小声嘀咕了一句:“大喜的日子,没耳朵没眼睛的……”
姐妹团终于满意了,把门打开了。胡剑陵在兄弟团的裹挟下,洪水般涌进房间,他手持一大把鲜红的玫瑰花,单膝跪地献给新娘,突然之间,他有点恍惚,有点犹豫。这一幕太熟悉了,就在四年前,同样的场合,带着同样的兄弟团,进行了一番同样的“拉锯战”之后,他拿着同样的一束玫瑰花,以同样的姿势单膝跪地,递给了另外一个新娘,那天他说:“亲爱的,我爱你,一生一世!”
可是誓言中的一生一世在颜思曦出现之后,变成了短暂的三年。
真有一生一世的爱情吗?他跟曦曦的爱情会不会一样在无聊琐碎的婚姻生活中化成一杯淡而无味的白开水
他犹豫了。
如果一生一世不能保证,又何苦在这儿自欺欺人?
伴娘吵道:“快点说话啊!忘词了?”
一个兄弟叫道:“你不说,换我!我来说!”
正是方才门口那个粗豪的男人的声音,颜思曦抬眼看了看他,眼睛微微湿润了。
胡剑陵的心里翻江倒海,不,不会的!我爱曦曦,第一眼见到她,我就知道,我的一生要交给她了。我将全身心地爱她,无论贫穷与富有,健康与疾病,我都要和她患难与共,风雨同舟。想到此,他大声叫道:“亲爱的,我爱你,一生一世,你都是我的最爱。”
在众人的一片叫好声中,颜思曦接过了胡剑陵的玫瑰花,眼眶里滚动着晶莹的泪花。当初,虽然知道胡剑陵已经结婚了,但是她依然不管不顾,放弃了淑女的矜持,大胆疯狂地对胡剑陵展开了追求。她知道胡剑陵是喜欢自己的,哪个男人不喜欢漂亮的女人呢?胡剑陵起初一直挣扎,他想尽力维持着已经没有爱的婚姻,但是最终败在了颜思曦持续糖衣炮弹、软言蜜语的攻击下。每每想及此事,颜思曦便很得意,毕竟让胡剑陵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她只用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之后又用了一个月的时间,让胡剑陵跟前妻离婚。又交往了几个月,他们终于步入婚姻的殿堂。
第5节:抢新娘(3)
胡剑陵对颜思曦早已是俯首帖耳说一不二,大半年来,曦曦的影子融进了他灵魂的最深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用在他身上,是再合适不过了。就在前两天,他突然联系不上曦曦了,家里电话没人接,手机一直关机,他心慌意乱忐忑不安,生怕曦曦突然反悔不肯下嫁,直到曦曦打开了电话,他才长长地吁了一口气。献花之后,他又掏出一枚钻戒,笨手笨脚地戴到了新娘手指上。
一切进行都很顺利,可是当胡剑陵准备牵着新娘走的时候,新的麻烦又出现了。
新娘的一只鞋不见了!
姐妹们哈哈大笑着,伴娘说道:“哈哈,你以为这么容易就能把我们曦曦接走吗?把鞋找出来吧!”
胡剑陵没想到姐妹团还留了这么一手,满脸无辜地看了看曦曦,然后招呼道:“兄弟们,帮我找找吧。”
衣柜,抽屉,床底,被子下面,甚至每个女孩子的包,大伙都翻遍了,可是那只鞋就是找不到。
“怎么样?找不到吧?”伴娘笑道,“发红包,我拿给你。”
还好红包准备得比较充分,刚才在门口时没全部发完,胡剑陵刚准备掏红包,却听一个兄弟说道:“慢着,我知道在哪儿。”
又是那个粗豪的声音,又是那个准备替胡剑陵向新娘表白的兄弟。
颜思曦看了看他笑了,眼睛又酸了。
胡剑陵一听,顿时哈哈大笑:“哎呀,把你给忘了。”说罢很得意地看了看众姐妹,“知道他是谁吗?何少川!公安局刑侦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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