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充一脸愕然:“不会吧,这下糟了,如果再遇到妖怪怎么办?”
“用你的枪瞄准它们的脑袋射击,多挨几粒子弹,它们同样也会失去行动能力或者死掉。”
“我很失望。”林充说。
“我理解,这不怪你,如果你选择离开,独自回家洗洗睡,我没有任何意见。”丁能平静地说。
林充有些诧异:“你不怕妖魔找来吗?”
“怕啊,可是这有用吗?”
“我很想离开,因为你远不如我想象的那么强大,原本我打算抱你的大腿,万万没想到竟然会这样,我仍然怀疑你是不愿显山露水。”
“我真的不会任何法术,你听到的传闻中的英雄事迹差不多全是朱神婆制造的,现在她已经不幸去世。”丁能说。
久仰大名
林充现年二十三岁,高中毕业之后一直跟着几名闯荡江湖的哥们混,一般意义上的坏事他全都干过,比如砍人,打架,吸毒,敲诈勒索,欺侮人之类。
他的命运在半年前出现了转折,他的表姐嫁给了一位很办法的人物,帮忙找到了这份职业,并保证混几年之后可以转正,只要他别乱来就可以。
于是,林充摇身一变,走上正道。
按他的说法,目前的生活很没劲,事挺多,比如抓赌抓嫖什么的总要冲在最前面,但是工资却少得可笑,还没有配枪,只有一只棍子和一辆自行车。
“今天又派我来保护你,那帮正式工真TM会安排事。”林充板着脸抱怨。
“跟我在一起确实挺危险,你走吧,我能够照顾自己,刚才承蒙你和几位好汉帮忙摆脱了困境,已经非常感激。”丁能说。
“我开枪打了妖,打烂了它们的车,按照我混社会那些年积攒下的经验,现在妖魔肯定在四处寻找你和我,咱们现在恐怕已经拴到一起,必须得共患难了。”林充显得有些沮丧。
“要不这样,叫辆出租车,我陪着你去到局子门口,看着你进去然后离开,这样可以保障你的安全。”丁能说。
“你别听我光是抱怨,我这人就这脾气,其实不针对你,也并非胆怯,我就喜欢发牢骚,习惯了,你别往心里去,不就是妖魔吗?我不怕它们,有什么事咱俩并肩上,就喜欢刺激,难得遇到这样的新鲜事,怎么可以错过。”
“很好,现在想听听你的意见,咱们往哪去比较好?”丁能说。
“这里环境不错,咱们多喝几杯,然后到附近的小旅馆住下,这就叫做深居浅出。”
“太省事了吧?有没有更好的主意?”丁能问。
“有啊,咱们出城去,找一个僻静的农家乐什么的住下,这样一来,就算全国总动员也很难找到。”林充说。
“躲是躲不过的,必须找办法反击。”丁能说。
“怎么弄,人家手眼通天,你我这样角色能保住小命就不错了。”林充摇头。
“办法总是有的,就看敢不敢去做。”丁能说。
“我倒是什么都不怕,只是不想莫名其妙的送命。”林充说。
“这个我看得出,你确实是个勇者,跟我的一位朋友非常像。”丁能说。
“像谁?”
“黄大千,绰号人渣。”
“唉,我跟人渣倒真是一路货色,但是我没他那么坏,有些事我做不出来。”
风云人物
喝光两瓶啤酒之后,丁能有些犯晕,看来情绪低落对酒量有不良影响。
林充却越喝越来劲,洋洋得意地吹嘘他当年如何横行于街头,吃早点和吃饭从不付钱,连嫖妓和坐黑车也从不付账,散步时每隔两到三秒钟就能听到一声‘林哥’的叫喊声,整条街上的人都与认识他为荣,旁边中学里更有无数的青少年见到他总喜欢搂着合影,甚至有少女向他索要签名,每逢规定的日子,那些需要保护的店铺和小贩纷纷手拿红包送上门来,不收都不行,如果不收就以自杀或者跳楼来威胁,没得办法,为了不弄出人命,只好勉强笑纳,如此云云。
丁能面带微笑,虽然心里大不以为然,却仍在专心听林充讲述。
他无可奈何地想,毕竟这家伙是成崖余派来的保镖,人家冒着生命危险来帮助自己,仅仅只是需要扮演好听众角色而已,算不得什么大事件。
饭馆老板眼看来了惹不起的主,只好陪着笑容,带着满脸的疲惫坐在一边等候,显然已经很想打烊,但是不方便开口逐客。
这般情形看在丁能眼里,感到不安,于是提议离开,到外面走走。
他掏出钱准备付账,林充却站到他身前挡住,拍打店主的肩膀,同时拉起衣襟展示借来的手枪。
“知道我是谁吗?”林充瞪圆了眼,威风凛凛地问。
“抱歉,不知道。”店主陪笑。
“我来你这里吃东西是给你面子,收什么钱?还没问你要车费呢。”林充理直气壮地说。
“那就算了吧,谢谢。”店主沮丧地说。
丁能心想给这家伙留点面子,没有提出反对意见,直接拖着林充往外走,同时把一张百元钞票塞到身后的店主手里。
林充没有看到这个动作,还以为自己的威势震住了小饭店的老板,得意洋洋地走出去。
店主呆站在后面,不时低头看一眼握在手里的钞票。
“丁兄,不是我吹,这年头混社会就得像我这样,有什么不懂的事你就开口,我会教你怎么做,别担心也别害怕,我会罩着你。”林充大大咧咧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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