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可是老实讲,你让我很失望。”
“什么!我不是干得很漂亮吗?”
“你又喝酒了。我以为你答应过我不喝酒之后,就滴酒不沾的。”
“哎呀!我也不过找了几个娘儿们灌了两杯琴酒而已,淡得就跟开水一样……怎能算得上是喝他妈的酒嘛!我发誓我没喝‘酒’,先生。”
“你溜了嘴没有?”
“老天,怎么会!”
“你怎么闪到这儿来的?”
“照你吩咐的啊。连换了三辆公共汽车……最后几里路,用脚走来的啊。”
“从大马路上面?”
“从马路旁边的斜坡下面,就跟当年在越南打仗一样。”
“好。我让你休个假去散散心。”
“嘿,少校……抱歉,我忘了……先生。”
“你想问什么?”
“老子把他们连人带车撞得稀巴烂,怎么报纸上什么也没登呢?我是说,后来车子不是轰的一声爆炸了吗?至少会烧上好几个钟头呢!几里外都看得见。怎么报纸没登呢?”
“因为车中的人不是什么重要人物,士官长。他们只是两个出卖国家,背叛你我这种忠贞爱国好国民的那种败类。他们死有余辜。”
“喔?好极了,那我可又干了桩功德无量的好事。我猜我该走了,对吧?回医院去。”
“你不必去了。”穿大衣的平民,被对方称之为“少校”的人,把戴着皮手套的右手从口袋慢慢抽出来,藉着黑暗,掩去了他手中的武器。他开了一枪。
对面那个人,脑袋马上就被打开花了,跟着就往地上一倒,帆布披风刚好翻起来遮住他鲜血淋漓的脑袋。
平民打扮的人向前跨上两步,举起手枪,擦了擦大衣。他单膝跟着一弯,跪下来,把死人右手的手指一根根的扳开,将手枪放进死者的手里,再把手指一根根扳合拢,用力握了两下,捏紧那只僵硬的手。
二色相间的小跑车,奔驰在马里兰州乡间公路的弯道上,当车子一个急转弯时,车灯照亮浸淫在一片凄风苦雨之中的乡野。
穿大衣戴帽子的那个人,一看到他要找的目标之后,马上就把车速减慢,关掉大灯,让车子滑着停下来。靠路肩栏杆边,停放了—辆白色的救护车,车身两侧喷了“贝斯达海军医院/紧急救护小组/第十四号救护车”的字迹。
小跑车滑到救护车旁煞车停住后,他又象上次那样,掏出打火机亮了一下,旁边那辆救护车的驾驶座车门,立刻就打了开来,跨下一名二十多岁的男子,身上穿了医院发的雨衣,雨衣并未扣拢,可以看到年轻人里面穿了件医院的白制服。
轿车中的人一按他身侧的电动钮,他右侧的车窗就滑下去。“进来!”他放声大喊。“免得你淋湿了!”
年轻人低头钻进轿车,把车门砰然关上,用右手抹了一把脸。他是个拉丁美洲人,黑发、黑眼、褐皮肤。
“你欠我一大笔钱,妈妈,”拉丁人说。“你该给我一大笔,妈妈。”
“我会给你的,虽然我觉得你替我办这件事,只是还我一个人情。”
“怎么说?妈妈少校!”
“上士,你本来在越南要被军方枪毙的,要不然,现在也可能还在军人监狱服刑,每天搬石头呢,怎么?难道你忘啦?”
“可是这不能一概而论,老子替你宰了那个医生!你该给我酬劳!何况当年那件事情要不是我替你跑腿,也不会出事啦!”
“那么我再问你,那次你溜到军医卡车上去偷吗啡,被两个宪兵当场逮到的时候,要不是我刚好在,你会有什么下场?”
“说得好听,妈妈,难道老子运气真的每次都会那么背?!是你叫我去偷卡车上的吗啡的,就是你搞的鬼——才害得我差点没被枪毙掉——就是你害的,少校!”
“你以为我不晓得你现在还在干这种偷鸡摸狗的贩毒勾当?我这几年还是一直在盯着你没放过。你再怎么偷偷摸摸,也逃不出我这对法眼。你替我办事,是还债!”
“嘿嘿,少校,别以我不晓得你的近况。老子上次在电视上,刚好瞧到你从‘联合国’坐了辆大轿车离开。那可是你吧,没错吧?”
“怎么会是我。”
“少来!老子这对眼睛——是白长在我脸上的啊?!会不认识你妈妈少校!你他妈的这些年混得一定很有来头!不但要给我钱,哼,而且还得付一大票才打发得了我!”
“老天,你好像很认真嘛!”
“少啰嗦!钱——拿来就行!”
“可以。先把枪还给我,”穿大衣的人说。“那把枪是我交给你办事用的,该先还给我。这也是为你好,免得从那把枪,被警方查出来是你干的。”
医院男护士伸手掏进雨衣口袋,拿出一把袖珍型的小手枪;与刚才穿大衣的人,在波多马克河畔用过的手枪一模一样。
“里面没子弹,”拉丁人说着就把小手枪摊在掌心。“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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