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他觉得自己这辈子已经走到尽头,而这种想法让他勃然大怒。有许许多多天杀的事情他从未做过,还有那么多没有完成的事业——但无可否认,他已经老了。
他过去常常拎着那根旧胡桃木手杖,为的是摆派头,赶时髦。现在他用的是一枝昂贵的带金把手的藤杖,却只是为了走起路来更方便。
皱纹已爬遍他的眼角,甚至侵入到脸上那些吓人的疙瘩之间,左手背上也长出了古怪的棕色斑点。
有时他端详着这些斑点,心里直纳闷它是怎么生出来的。以前他从没注意过这些玩意儿。然后他会咒骂一句,随便找一张报纸或是一本书来读。
一天,马什坐在客厅里,读着一本狄更斯先生写的书,上面记述了作者在这条大河上的旅行和横穿美国的经历。
正在这时,清洁妇走了进来,带给他一封信。
马什吃惊地咕哝起来,“砰”地一声合上狄更斯先生的书,小声嘀咕道:“该死的英国傻瓜,真该把他丢到河里去。”
他拿起信,撕开封口,将信封丢到地板上。
收到一封信已经是极不平常的事情了,而这封信更显得古怪:上面的收信人地址是圣路易斯的菲佛河运公司,从那里转到了加利纳。
阿布纳·马什展开那张又黄又脆的信纸,突然倒抽一口冷气。
这张信纸式样老旧,但他还记得清清楚楚。那是他在十三年前印刷的信笺,他的汽船上每一间客舱的书桌抽屉里都有。
信笺的抬头是一幅样式奇特的钢笔画,那是一艘巨大的明轮船,还有用华丽的花体字母写出的“菲佛之梦“字样。另外,马什对写信人优雅流畅的手迹也十分熟悉。
信的内容很短:
亲爱的阿布纳
我已做出抉择。
如果你一切平安而且有意与我相见,请尽快前往新奥尔良。你可以在加勒廷大街的翠水厅找到我。
——乔希
“真他吗见了鬼!”马什骂道,“事到如今,难道那个该死的傻瓜会以为,仅凭他发来一封信,就能让我大老远跑到新奥尔良去?而且没有一句解释,什么都没有!他以为自己是个什么货色?“
“反正我不知道!”清洁妇接口道。
阿布纳站起身。
“你这婆娘,把我的白外套放到哪儿去了?”他吼道。
第三十一章
1870年5月,新奥尔良
夜色中的加勒廷大街像一条通向地狱的大道,阿布纳·马什一面匆匆赶路一面想。
街道两旁排满了舞厅、酒吧和妓院,这些藏污纳垢之所挤满了人,嘈杂吵闹,而人行道上到处都是醉鬼、娼妓和扒手。婊子们在他背后殷勤招呼,看到他不屑一顾,虚情假意的邀请马上变成了肆无忌惮的嘲笑。一个个面目粗野、眼神冷酷的汉子,身上佩着刀子,手上套着黄铜护指,以公开的蔑视对他品头评足——马什心想,自己的模样要是别那么像阔佬就好了,而且,别他妈的这么老!
他走到街对面,绕过一群手里掂着橡木棍棒站在舞厅前的男人,来到翠水厅的门前。
这家舞厅同别家没什么两样,只是许许多多鬼地方中的一个。马什推开众人走进去,里面拥挤不堪,烟雾腾腾,黯淡无光。一对对舞伴在淡蓝色的烟雾中挪动着脚步,大致应和着喧闹低俗的音乐。
一个身穿红色法兰绒衬衣的粗壮男人步履蹒跚地在舞厅中乱晃,没刮过胡子的脸上一副蠢相,他身旁的舞伴好像已经失去了知觉,汉子扶着这女人,拖着她团团乱转,一只手隔着薄薄的棉布衣裙捏着她的乳房。其他跳舞的人对他们毫不理睬。这里的女人全都是典型的舞女,穿着褪色的棉布长袍和破烂的拖鞋。
就在马什注目观瞧的当儿,穿红衬衫的家伙突然一个趔趄,丢下了他的舞伴——女人倒在地上,他则倒在她身上。四周的人群爆发出一阵狂笑。那人咒骂着,摇摇晃晃地站起身,那女人仍旧四肢摊开躺在原地。哄笑声中,他朝她俯下身,揪着她的前襟想把她拉起来。衣服一下子撕裂了,他咧开嘴笑起来,猛地扯下女人的衣服,丢在一旁。她的衣裙下面什么都没穿,只是在丰满白皙的大腿上系着一根红色吊袜带,上面插着一把小小的匕首。小刀手柄的顶端是一颗粉红色的心。穿红衬衫的汉子开始解开裤子上的钮扣,就在这时,舞厅的两名保镖出现在他身旁。两个人都是身形魁梧的红脸大汉,戴着铜护指,拎着粗大的术棒。
“带她上楼去。”一个保镖叫道。
穿红衬衣的家伙咒骂起来,最后还是把女人扛在肩上,在一片哄笑声中踉踉跄跄地穿过烟雾弥漫的大厅。
“想跳舞吗,先生?”马什耳边响起一个女人含混的声音。
他转过身,立即皱起了眉头——这女人的分量肯定同他一样重,浑身如粉团一般雪白,像从娘胎出生那天一样一丝不挂,只往腰间系着一条细细的皮带,上面挂着两把匕首。
她媚笑着摸了摸马什的脸颊,马什忙不迭地背转身,穿过众人逃了开去。
他在大厅中转了一圈,四处寻找乔希。
在一个格外喧嚣的角落,十来个男人聚在一起,不停地叫骂着污言秽语。他们围着一只木头匣子,正在看老鼠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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