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多用个一两天就能浏览完毕的小说,是哪点有趣,值得花费三年半来书写?这个作业要说愚蠢的确很愚蠢,要说令人莞尔也的确令人莞尔。花了那么长时间,成果不见得就会比较好,所以若要说这是闲人的消遣,老实讲我也无话可说。
三年半之中,发生了很多事。包括职棒阪神虎队夺冠,很多事都令人大吃一惊。尤其是,在我悠哉写作这篇作品之际,发现竟有故事背景相同的海外推理小说的日译本推出,的确令我很错愕。
只要是写这一类的小说,就很难避免这种风险,但一想到三年半的岁月可能化为泡影,至今还会冒冷汗。我之所以没有掷笔放弃,是因为那篇翻译作品除了故事背景之外和我的小说截然不同,所以我判断我的作品能自成一家。
还有一点,是针对在书店店头,非要先看后记的性急又冷酷的读者。如果您要买这本书,我只有一点小小的请求。
各章开头的数字位置,请注意它的上下变动。这不见得代表观点的变化。而是显示时间的变化。
拜托各位千万不要性急地质疑死掉的人怎么又起死回生,然后就把书一扔。
这是作者对于读者的过分期待,一点小小的请求。
昭和六一年(一九八六年)一月
逢坂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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