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斯站住了脚跟,“谁做?”
“你。”
诺斯摇摇头,“我不明白。”
利文继续说着,“喂,我不是要跟你讲什么科学大道理,但是如果两个人,一个人的血型是A,另一个人的血型是AB,那么他们孩子血型为O的机会几乎为零。”
利文把装好的血样袋递给诺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我很抱歉由我来告诉这件事,可是你应该知道这些,这是和你自己有关的事。你的血型是O,这意味着你父母中有一人在生理上与你无关,通常是指你的父亲。”
血迹(2)
诺斯勃然大怒,把棉球摔在桌子上,“荒唐!”
“你需要和他们谈谈。”
诺斯想了想,仔细想了想。这个世界怎么变得这样了,变得这么残酷无情,他都不认识它了。
这对我有用吗?我应该怎么办?
他走出牙买加医疗中心,狂风暴雨席卷而来。他伸手掏钥匙,找他的深蓝色雪佛莱子弹头车。他把车停哪儿了?
大雨滂沱,不停地敲打着停车场内的每一辆车,前面一片雾气,看不清楚什么。他蹒跚着在停车场中穿行,膝盖痛得厉害,脑子里一片混乱,沿着每一条路找自己的汽车。
终于找到了,这辆车车门很破,需要上点油,车里还有一股味,汗臭和食品腐烂的味道混和在一起,令人感到恶心。因为他的飞羚车不见了,又急需一辆汽车,就只能选了这辆车。
他气恼地把血样袋扔在车座上,雨声打断了他的思路,梦魇又一次浮现在脑中:他的母亲,无法满足的欲望,他在她体内……
他调整了一下后视镜。诺斯又想起了他的梦,他和他母亲,还有一面镜子,在镜子中他看到一张脸,一张因狂喜而扭曲的脸,而这张脸像是他却又不是他,好像戴了一张面具,这到底是谁呢?
上午9点56分。
诺斯花了二十分钟才找到停车位,市政府改造了皇后区牙买加路上的蒙哥马利医疗用品商场,把整个纽约警察局的现场处理中心搬到了这儿,这儿竟然没有停车场。
全市五个区的现场证据都送到这儿来检验,所以这显得异常繁忙,和这条路上的很多其他政府大楼一样忙。这儿有社会保险管理部大楼,三所法庭,交通局,每一条辅路上都停满了政府工作人员的车。
诺斯把血样放在仪表盘下,拿着他的身份证和记事本。他没穿外衣,也没带雨伞,浑身都湿透了,而他竟然浑然不觉。
厚厚的一叠照片和打印整齐的说明,现场处理报告读起来令人沮丧。工作人员从博物馆的展柜玻璃上收集到了148个人的指纹,清晰度各有不同。但是都已经过了自动指纹识别系统(AFIS)的检测,结果全是“否”,其中没有一个罪犯的指纹。
“这不是全部。其他的呢?”
艾什,指挥现场指纹采集的法医。他比诺斯的岁数大许多,表情严肃,给人感觉他时刻都在沉思着什么。
他领着诺斯进了这一楼层的小休息室,对警探沉重的脚步声感到奇怪,“沾有血迹的碎片已经送到首检室去了。你怎么了?”
“我伤了膝盖。”诺斯更关心报告。“你们发现了棉纤维?谁的身上都可能有。”
“埃及棉。”艾什给自己倒了杯咖啡,放了很多糖和牛奶。
诺斯甚至都没听见。“这是什么意思?”
“是进口棉。是能买到的最好的棉。我猜想没有多少家商店销售进口棉质衣物,出售的都很贵。”
“是什么衣服?衬衫?”
“有可能。不过埃及棉通常用在昂贵的床上用品上。”
“嗯,那家伙很喜欢躺在床上。”诺斯继续想着,“那把剑正在首检室里,正在做血清检验,那支注射器正在接受毒理检查。你检查上面的指纹了吗?”
“当然,是先做的,在第6页。你怎么这么着急,等不得我们寄给你。你要是这么急,我们可以给你传真过去。”
“我就住附近。”
“你看,我们从注射器上取下两个有用的指纹,已经经过了AFIS的识别;从剑上取下一个指纹,大拇指纹,也经过了AFIS的识别,两个指纹相吻合。
“是谁的?”
“是你的。”
诺斯感到被重重地击了一下。怎么回事?怎么一觉醒来,全世界都和他作对了呢?
警察的指纹是被存档记录的,当然要在检验中被剔除出去。从当时看来,发现他的指纹并不出乎意料。但是诺斯感到奇怪的是好像整起案件与他有关。
与其他地方不同,法医局隶属于纽约警察局,法医们不仅仅是普通的技术人员,他们还是警察,工作辛苦。艾什了解诺斯,知道情况不妙。
血迹(3)
“吉姆,你为什么总想着这个案子?”
诺斯没有回答。
“没人死亡。你救出了孩子。”
“有人受伤了,还在医院。四个老百姓,两名警察,其中一个喉咙受了伤。你想不管我们自己的两个人?下一次他可能就会杀人。”
“我没说不管他们。你听到我说了吗?可是已经三天了,痕迹在两天之内就没了,那家伙很走运,你还不放手,你要自己扛这个事吗?这会儿这家伙可能已经逃出这个国家了,甚至到了地球的另一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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