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未完待续,请继续关注,谢谢阅读!)
正文 第二十八章 关键证物(2)
廖伟明摇摇头:“记不清楚了。大概是浅色的休闲裤子,不是特别引人注目。”
蒋瑜说:“还有,你是非常专业的盗车人,用高智商、高科技作案,而且你承认自己的记忆力惊人,你回忆一下,那辆七成新的黑色凌志轿车的牌号是多少?”
廖伟明说:“那车子肯定是挂你们这个城市的车牌,至于具体的牌号,我倒没注意,没多大印象……反正全是数字,没有英文夹在数字里头。那数字嘛还算可以,比较吉祥,有八没四!”
蒋瑜说:“我不相信。凭你那能耐,你能没记住那车子的牌号?都是凌志轿车,你们就会根据牌号,确定哪辆车能偷,哪辆车不能偷。一句话,你们是非常注意车子的牌号的!要是公检法的车,你敢动吗?”
廖伟明说:“我没撒谎。这辆凌志轿车跟我没利害关系,我恨不得立即让你们抓到那个该死的车主呢!实在没办法!”
我紧紧地盯着监视器,期待着更多的线索出现。
我的手机鸣叫着,是邵幼萍打来的。我们简单地说了几句闲话,她就问我度过难关了吗?抓到凶手了吗?她不知道我的近况,不过我暂时还不想告诉她。我看一眼监视器,就不假思索地说,抓到一个出现在案发现场的盗车贼,他也算是目击者,正在盘问着呢。我说晚上再打电话给她,就匆匆地挂机了。
半个小时后,我的手机断断续续地鸣叫一会儿,收到十条短信。都是乔君烈通过移动通信公司的动感地带手机业务发来的,其实那只不过是五条短信,乔君烈担心我没有收到,就分别发送了两遍。这五条短信构成了一条将近三百字的讯息。
乔君烈告诉我,如果抓到那个盗车贼,把那套录像带找回来了,那么就要注意录像带里有没有人提着旅行袋,更要注意那个提着旅行袋的人是不是穿着他的衣服。
乔君烈接着作出解释,杀害蓝雪的凶手那衣服和鞋子上可能沾上血液。擦掉鞋子上的血迹不难,但是衣服上的血迹是擦不掉的。乔君烈认为香格里拉花园高级住宅区的治安管理不错,小区的每个大门至少由两个保安员把守,如果凶手穿着有血迹的衣服,容易暴露目标,很难通过大门外出。即使凶手驾车而来,他在乘电梯下楼的时候也难免被别人发现。他估计??手随身携带衣服来作案的可能性不大。为此他推测,凶手极有可能换上他的衣服,再把脱下来的有血迹的衣服装进旅行袋带走,找一个合适的地方销毁这些罪证。至今乔君烈仍能准确地记得他家里的衣橱内放有什么样的衣服,并把衣服的种类、品牌、颜色、款式、数量等内容详细制表罗列,并当即把上述资料发送到我的电子邮箱里。他请我派人到他家里清点一下,确认是否丢失了衣服。
我随即注意到廖伟明所说的一句话:车主走到凌志轿车旁边,打开特大号的公文包,一下子找不到车匙。他蹲下去,把公文包放在地上,胡乱地翻着里面的东西,好一会儿才找到车匙。以此可以推理出,车主的车匙原本是放在自己衣服的衣兜里的。但是他换上了乔君烈的衣服,把自己那些有血迹的衣服装进特大号的公文包里,因而车匙也就跟着衣服放进公文包里了。所以就出现了车主在公文包里好一会儿才找到车匙的情况。
我打开电脑上网,看到我的电子邮箱里果然有一个电子邮件,正是乔君烈发送来的资料。在那份资料里,一件黑色的梦特娇T恤赫然在目。我立即把那份资料打印出来,并在上面写上几句话,请曾思敏送进讯问室去。
蒋瑜和张宾看到那份资料,也惊讶不已,一起找到我,研究下一步该怎么走。
我想自告奋勇到乔君烈家清点他那些衣服,不过这明显有和蒋瑜争功之嫌,他肯定不会同意。我只好作罢。过去我信得过所有的同事,放手让他们大干,我在后面看着。可是今天我却非常担心蒋瑜和张宾把案子搞砸了。
蒋瑜亲自出马,领着张宾争分夺秒地前往我家,从乔小星手上拿到钥匙,再火速赶到香格里拉花园高级住宅区。他们在乔君烈家里翻箱倒柜,就是无法找到那份资料所罗列的一件黑色的梦特娇T恤和一件蓝黑色的华伦_天奴西裤。蒋瑜在回来的路上,突然想到杨丽童的住处也存放有乔君烈的衣服,便马不停蹄地去找杨丽童。杨丽童把乔君烈的衣服全都拿出来,就是没有一件黑色的梦特娇T恤。杨丽童证实乔君烈确实有一件黑色的T恤,那是法国巴黎梦特娇原厂产品。但是他极少穿那件T恤,她只是见过一次,那是去年夏天的事儿了。
我到蒋瑜的办公室去找他。
蒋瑜说:“有可能是乔君烈在他儿子睡着后,偷偷潜回家里杀死蓝雪,然后换上黑色的梦特娇T恤,用特大号的公文包装上血衣,驾驶凌志轿车走掉。”
我说:“乔君烈并非既矮且瘦,而且他没有凌志轿车。”
蒋瑜说:“没有凌志轿车,他可以找别人借。至于既矮且瘦这个概念,我坚持认为廖伟明在光线不够明朗的情况下无法把握尺度。而且,廖伟明并不是一个可以信任的证人。”
我说:“廖伟明离那个车主只是几步的距离,他的判断应该是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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