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自己会回去。」翠娜说道,「但必须付我们钱。」
山姆发动车子,亚伦坐进去。
「我们不该留下她们。」
「去他的!只是两个婊子!」
「这不是她们的错,是我自己不要她们做的。」
「至少我们没花一毛钱。」
四天后,也就是1972年7月8日,山姆和亚伦坐在警长办公室回答一些问题。随后两人立即被警方以挟持、强暴、携带武器之名而遭拘捕。
法官在听取审判前的证词之后,删除了挟持的罪名,告知课以两千元保释金。桃乐丝筹了两百元给保释人,带回自己的儿子。
米查执意要把比利送进监狱,桃乐丝则安排比利到她迈阿密的姊姊家里住,直到少年法庭十月开庭为止。
比利和杰姆不在时,凯西和雪儿开始要求桃乐丝采取行动。她们给她最后的通牒:如果桃乐丝再不与米查离婚,她们两人都要离家出走。最后,桃乐丝终于决定和米查离婚。
在佛罗里达州,亚伦上学念书,成绩不错,同时也在一家油漆行找到工作,老板对他的组织能力非常赞赏。深具信心的犹太人《赛谬尔》知道比利的父亲也是犹太人。和其他迈阿密的犹太居民一样,他对于在德国慕尼黑奥运选手村十一位以色列选手遭杀害的事感到相当愤怒。星期五晚上,塞谬尔在工作时,为那些死去的灵魂祷告,同时也祈求天父让亚伦的审判能获判无罪。
10月20日,当他返回匹克威郡时,被送到俄亥俄州少年感化院观察。从11月到1973年的2月16日,他都被关在匹克威郡立监狱里.那是他十八岁生日之后的两天。虽然他已十八岁,但法官同意以少年罪犯的资格起诉。桃乐丝聘请的律师葛乔治告诉法官,不论庭上的判决如何,最好不要将这位年轻人送回他破碎的家庭。
最后法官判定被告有罪,必须送进俄亥俄州少年监狱服不定期徒刑。3月12日,亚伦被移送少年监狱。就在同一天,法院也裁定米查与桃乐丝的离婚生效。雷根嘲弄赛谬尔说,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神的存在。
※※※※※
第十二章
(1)
亚瑟决定在少年监狱里让其他人也站到聚光灯下。这么做,可以给他们有机会学些经验──健行、游泳、骑马、露营、还动。
胡丁恩是个身材高大的黑人,在此担任团康组主任,小平头,八字胡,富仁慈心,颇得亚瑟的喜欢。无论怎么说,这儿看来似乎没有危险。雷根同意亚瑟的看法。
但是,汤姆对这儿的规定有意见,他不喜欢剪掉头发,穿上政府所分发的制服,也不喜欢与其他三十多位少年犯住在一起。琼斯是社工人员,正在对新进的少年犯解释狱方的规定──根据不同的进步程度,监狱分成四区,每个月移往不同的区。在T型建筑中,一区与二区位于左翼宿舍,三区与四区则在右翼。
琼斯承认,第一区是「魔鬼营」。在那儿,每个人都必须听从指挥,头发都要剃掉;到了第二区,头发可以留长一些;进入第三区,只要完成每天指定的工作,就可以脱下制服,换穿便服;被移往第四区者,就可以不必住在大通铺了,每个人均有私人小房间,而且也不必参加每天的既定活动,这儿多半是模范犯人,不去『赛奥特女儿村』跳舞也没关系。
听了这些规定,男孩们都觉得好笑。他们必须按照赏罚评分,从第一区依序移往第四区。琼斯还说,每月初每个人都有120分;若想移往另一区,就必须达到一百三十分。行为良好、有特殊表现者才可以得到加分。相反的,如果表现不佳或有反社会行为者,则会遭减分的惩罚。狱方的工作人员或第四区的学长,均有权从事评分工作。
如果被人喊了一声「嘿!」就会被扣一分;被人劝说「嘿!冷静一点。」就会被扣两分;如果被告诫「嘿!冷静一点,回床去!」除了扣两分之外,违反者还得待在床上两个小时;如果擅自离床,被人说「嘿!冷静一点,回床去,冷静!」这就要扣三分;若是再加上「送牢房!」就表示违反者要被移送郡立监狱了。
琼斯说,这儿有一大堆活儿要干,希望每个人都有很好的表现。「任何人如果认为待在这儿太糟蹋想逃跑,俄亥俄州还有其他更好的地方可以待,那就是俄亥俄州中央管训队。一旦被送进去,你们就会想回到少年感化院的。好了,现在去仓库领取寝具用品,然后到大厅用餐。」
当晚,汤姆坐在床上暗思,到底是谁让自己落到这般田地?为何会在这里?他对于评分、规定和分区之事不屑一顾,只要有机会,他一定会逃出去。被带到此地时,他并非完全清醒,因此不知道出去的路线。但他发现四周并没有铁丝网或围墙,只是一片树林,想脱逃应不是难事。
一通过餐厅,他就闻到一般浓郁的香味,于是暗自盘算,在逃出去之前,不妨先看看这儿到底有什么好东西。
在第一区新进的少年之中,有个戴眼镜的小男孩,年纪可能不到十四或十五岁,排队时,汤姆注意到他,心想可能一阵风就把他吹跑了。小男孩吃力地扛着床垫、寝具,行进中被一个蓄长发的强壮少年绊倒。只见小男孩立刻爬起,朝大个儿的肚子挥出一拳,大个儿应声倒地。
大个儿不可思议的看着小男孩,拳头还握得紧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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