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时分,来到了廉村乡东南方向的沟孙行政村张桥自然村,一家正在拆旧房准备盖新房的人家引起了他的注意。
这家的4间主房已经扒倒,只剩下院子东部的一个厨房,厨房南边搭了一个临时简易棚,简易棚门口放一张床,他估计晚上这家人会在临时棚子里住。
杨新海估计得不错,晚上,董付立和他的妻子李喜莲就是住在简易棚子里的,为了增加安全系数,他们还喂了一条看家的狗。
2002年10月26日凌晨,杨新海悄悄进入董付立家的简易棚,脚步轻得连狗都没有惊动。杨新海一进屋先用锤砸董付立,一连砸了好几锤。这当儿,看家的狗可能是被杨新海的凶相震住了,只叫了一声,但随即像被了脖子一样,"呜呜"地叫着跑到了院子里。他先后找到两个装钱的烟盒,其中一个里面装300元,另一个里面装了400元,还从李喜莲的衣服里找到60多块钱。那条看家的狗吓得始终趴在院子里不敢动。
杨新海正要离开,突然想起晚上在坟地里差点被烧荒的野火烧着眉毛,一股凶狠的报复心理涌了上来,他很快找到一些卫生纸、书本纸,用打火机引燃了纸张,点着了男人的阴毛和他的床铺,霎时间火光熊熊燃起,杨新海迅速逃离了现场。当董付立的邻居们发现火光赶来救火时,杨新海已向东南方向逃出四五里路了。他把铁锤埋在一个老坟地里,换下作案时穿的衣服和戴的手套,落荒而逃。
杨新海在叶县犯下杀人重罪后,又连夜北上,几天后,来到叶县东北方向、距离叶县县城200多里路的驻马店市上蔡县,预谋作案。
2002年11月7日下午,杨新海从上蔡县县城坐上开往邵店的公交车。坐上这趟车时,他还很盲目,没有任何作案目标,车到邵店天就黑了。●上蔡县邵店镇高李村受害人孙栓柱所住的村庄谚语说: "做贼的不能见天黑。"杨新海正是如此,他一见到天黑就来了精神。但这时,奔波了一天的杨新海又饥又渴,又累又乏,此时真的想找到好吃好喝的,猛猛地吃上一顿,美美地喝上几口热汤解解渴,再好好地睡上一觉,但他不知道何处才能为自己提供这些起码的生活需求,更不敢贸然走进任何一家的大门,在这人口相对密集的小镇上,他害怕一步走错,就再也迈不回来了。看到邵店镇上的万家灯火,特别是听到从附近酒馆里传出一阵阵猜拳行令的声音,他嫉恨万分:凭什么让我无家可归,而你们却安享太平?凭什么让我连吃饭的地方都找不到,而你们却肆无忌惮地大吃大喝?凭什么让我像个见不得人的野狗一样整天东奔西走,而你们却人模狗样地逍遥自在?"看来,今夜非得要杀人了!"不杀人不足以平息心中的这股不满!但要杀人不能在小镇上杀,必须到乡下去。小镇上人口相对集中,离乡政府和派出所也近,所以,在小镇上作案被抓住的概率远远的大于乡下。
杨新海下了公交车,胡乱在邵店镇上吃了点饭,就带着他准备的作案工具离开邵店镇,沿着乡间土路向东走去。
11月8日凌晨约两点钟,杨新海像个夜猫子一样转到了上蔡县邵店镇高李村刘庄,看到一处住宅独门独院,院门朝东,院墙低矮,又无大门,3间小瓦房为主房,主房外有一间低矮的小厨房。他恶狠狠地想:今夜就是这家了。这是村民孙栓柱的家。
杨新海用水果刀轻轻拨开了主房上的两扇木门,看见堂屋客厅内正对门口处放一辆人力三轮车,车上面装着白菜,靠北墙有一座用泥巴垒的土台子,上面堆满杂物。三轮车西侧地面上堆放着装满东西的编织袋,一进门扑鼻一股大蒜、生姜的味道。杨新海想,这家可能是做小生意的,一定有钱。
杨新海先找钱,找了一阵,只在男人衣服兜里找到两元钱,他很失望,认为他们把家里的钱藏起来了,于是就用锤砸他们。先砸男的,后砸女的。刚才还是5个鲜活的生命,霎时间变成了5具鲜血淋淋的尸体。杨新海见5个人都没有一点声息了,又开始翻东西找钱,翻了半天也没找到钱,然后就对女性进行性侵犯。
第二天下午4点多钟,刘庄村的村民们发现孙栓柱一家人被害了,人们见栓柱家的堂屋门还从外面锁着,但看到西间屋里孙栓柱的二女儿还会动弹,就赶快卸下一扇门来,抱起她送到上蔡●上蔡县邵店镇高李村被害人家长满了荒草县人民医院,经抢救活了下来,成为她们一家5口人中惟一存活下来的生命。
案发以后,上蔡县公安机关立即介入进行侦查,在现场死者的尸体上及地面上分别提取5根阴毛,经送河南省公安厅刑事科学研究所进行物证检验,其DNA图谱与"(2001)公物证鉴字第3993号鉴定书"排出的DNA图谱,为同一男性所留。
2002年11月16日早上7点钟,尉氏县张市镇刘庄村村民刘大辈正在家里吃早饭,弟媳刘桂芬慌慌张张地跑到他家,喊着说:"哥,你快到后院看看吧,咱妈的屋门锁着哩,被子都在屋当间放着,不知怎么啦!"刘大辈立即和弟媳一起跑到母亲居住的后院,一看果然如此。他急忙把屋门踹开,见母亲在北屋东间床前的地上趴着,头向东北,脚向西南;一个侄女在床上躺着,身体用被子遮盖,露出一条腿,他当时看到侄女的衣服上好像有血,一种不祥的预感袭上心头,他没敢仔细看,就出去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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