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狰狞_李厚健【完结】(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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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说,杨新海的尸体被火化以后,他的骨灰在漯河市殡仪馆里存放了很长一段时间,他的家人一直没来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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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记

  写完这本书的时候,我的胸口像是塞了一个棉花团,想吐吐不出来,想咽咽不下去。自中国有文明史的五千多年以来,除去战乱时期,历朝历代的和平年代,连续作案20多起、杀死60多个人的,杨新海恐怕也是第一人了。

  杨新海是社会改革开放的趋势下,在农村的落后、封闭与信息社会的新潮碰撞中产生出的副产品。改革开放的铁锤与旧的传统观念碰撞时,一下子把杨新海从偏僻的乡村中迸溅出来,使他进入了无拘无束的流浪世界。在这里,他没有了管束,没有了限制,没有了监督,甚至也没有了道德伦理观念。在这片自由天地里,一开始他也曾经想过靠自己的双手换来幸福的生活,但那不过是人之初善良本性的回光返照,随着他在生活中遇到的种种挫折,他的这种善良本性立即雪崩瓦解。人在一生中遇到挫折是非常正常的,他本可以选择直面挫折,勇敢抗争,凭着自己的头脑和双手自立、自强,打拼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但不幸的是,杨新海却选择了自我沉沦、自暴自弃,他把自己的心理挣扎,转化为了对社会的报复和毁灭性的破坏。

  用杀人如麻来形容杨新海,其实一点都不过分。有人认为用畜生来形容他,其实是对动物的诬陷,说动物无所谓善恶,人类的恶和动物一点关系也没有,动物都具有原有的本性,而人的恶是人类社会的特有产物。人和动物一致的本能都是中性的,但是人却可以控制意念去犯罪,罪恶的根源还是人的意念。

  杨新海的这种犯罪属于非理性犯罪,像如此骇人听闻的案件,不属于正常的犯罪行为,根本无法用任何正常的犯罪心理来解释。这类犯罪不仅国内发生过,而且国外也都有出现,英国、印度、南非、美国等诸多此类案件都曾见诸报端。说到这里,我就想起李玫瑾教授对杨新海性格的分析:他是一个具有犯罪人格的人。

  但他这种犯罪人格是如何形成的呢?杨新海是一个生长在贫穷乡村的畸形儿,又是谁使他变成畸形儿的呢?难道贫脊的土壤上只能生长出落后、愚昧、无知和犯罪吗?如果杨新海是生长在城市,他是不是也会成为这种具有犯罪人格的人呢?

  杨新海灭绝人性的犯罪,引起了国人的一致愤恨,有人在网上提出:让他便便宜宜死了,不值啊,他就是有100条命都杀得不爽。要让他在牢里天天受折磨,

  那才爽,妈的,杀了那么多人,他变态,我们就要更变态地对他,让他轻轻松松地死了就太便宜他了!

  杨新海自知罪大恶极,在案件进入公诉阶段后,他曾害怕地对办案的检察官说:"我杀了那么多人,要是一枪崩了我太便宜了;要是60多枝枪绑在一起崩我,那要崩多大一个窟窿啊!"

  但最终,对杨新海执行死刑的方式仍然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一弹毙命!

  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今后如何有效地预防和制止类似犯罪。

  据悉,此案发生后,有关部门已针对发案的特点,进行了认真地研究和部署,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有些措施还正在完善中。如果有人再想步杨新海的后尘,那么,等待着他的必将是铜墙铁壁和天罗地网。

  美国人的身份证是一个卡,卡上记录着这个人一生的善恶经历和身体特征的有关数据。在美国,一个人不带身份证寸步难行,而带了身份证,你就等于带了一份个人的全部档案,一旦有刑事案件发生,警察可以根据现场遗留的痕迹,对验有关嫌疑人的身份证,很快就能破案。据说,我们中国也在试制这种身份证。我想,如果我们中国也已使用了这类身份证,杨新海肯定就不会有这么多的作案机会了。

  在本书收集素材和写作过程中,得到了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处、漯河市人民检察院、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尉氏县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和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助;我的法官朋友王艳玲、检察官朋友孟国祥、张尚斌、刘立新、冯方、苏管学以及诸多朋友也给我提供了不少素材;本书照片有许钢、郭立、唐阳、田瑛辉、宋永安拍摄并提供。在这里,我向他们表示真诚的感谢!

  李厚健2004年5月于郑州送一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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