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死囚写遗书_欢镜听行道 【完结】(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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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年11月25日,刚做老大仅仅数月的木易,在作案过程中被警方抓获。同日,往日的老大子四及其他兄弟伙们一同落入法网。

  这一次,罗汉寺的泥塑神像不再保佑他们了。

  1997年5月30日,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重刑初字(1997)第72号刑事判决,认定木易、子四犯抢劫罪,判处死刑。

  重庆中院宣判后,木易、子四被钉上铁镣、戴上手铐。从这一时刻起,他们的生命就开始做减法了。

  作为死囚的他们,在打入死牢前,是要做全身检查的,不能有一丁点危险物品混入死牢里。在看守所的管教干部严密的监视下,两位服刑犯人居然从木易的贴身衣袋里搜出了一张过了塑的罗汉像。

  这时候,一脸苍白、头上直冒冷汗的木易轻声哀求道:“管理(管教干部),我命都要丢了,这个罗汉像让我带进死牢里,好不好?”

  管教干部微笑着说:“你以为这张纸片片能够保佑你得到改判吗?”

  “当然能保佑我。”木易惨白的脸上现出严肃,“我过去的事情,没有哪件不应验的。”

  管教干部想了想,将那层硬质塑料膜撕掉,把“罗汉”还给木易,说道:“好嘛,就让罗汉陪你老老实实地待在里面嘛。”

  3 在死牢里:第三次临时“抱”佛脚

  木易和子四并排坐在大厅的地板上,两条胳膊被两名服刑犯人牢牢地反扭着。

  这个姿势非常难受。

  木易没想到有朝一日会落到这个地步。

  按照程序,在中级法院的法官对囚犯宣读完死刑判决书后,由法警、检察官和看守所的管教干部共同监视给死囚“打”上脚镣手铐。 这项工作由看守所里的服刑犯人来做。为什么叫作“打”呢?因为囚犯一旦被判处死刑后,在余下的日子里,他们生活里全部的内容就是“活”,想尽千方百计地“活”下去。这原本是人之常情,生命本能的反应。问题在于,在死囚里有些人开枷砸锁的手艺非常高超,一般的械具很容易出问题。所以,给死囚们“打”的专用械具,如果没有特殊的工具和两人以上的配合,是不可能把该械具“打”开的。在狱中的行话里,这种专用械具叫作:土铐。

  这个非常难受的姿势让木易吃不消,一颗接一颗的冷汗从他额上挤出来,顺着他惨白的脸孔急速地滑下去。他扭转头,喘着粗气,对身后两名死死地押着他的服刑犯人乞求道:“同改(共同改造),兄弟伙,不,师兄,轻点,轻点……”

  其中一名服刑犯人俯视着他,轻声警告道:“轻点?你老实点。不然,我再加把劲了。”

  坐在旁边的同样做着这个难受姿势的子四听到他们的对话,竟然扑哧一声害怕地笑了出来——那种类似于孤单的夜行人自己给自己壮胆的笑声。他先是轻轻地叹息道:“唉,我过去坐过三年半牢,看到‘打’了好多的死钵(死囚),没想到今天我的翅膀(双臂)也飞了起来。”接着,他转头恨恨地盯住木易,愤愤地大骂道,“我日你妈,当初我当老大时,不允许带凶器,不允许劫财劫色……出了事,大不了把牢底坐穿,但钵钵(脑袋)是可以保住的。你龟儿子非要……啊,我终于想起来了,罗汉寺门口那个宝中宝咒得好呀,她说:‘你们会遭报应的。’唉,没想到报应这么快就来了。”

  临时“抱”佛脚(4)

  然后,他回转头,突然间放声大哭。

  望着子四表情生动的脸,管教干部先是忍俊不禁地笑出声来,继而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头,安慰道:“现在还是中级法院的判决,说不定,过段时间高级法院的复审下来,给你们两个都改判了。”

  “我真的想不通。”子四一边落泪一边哽咽着说:“那个宝中宝咒的是他龟儿子遭报应,凭什么把我也搭进去?罗汉寺的菩萨,我又没少捐钱……”

  木易忍不住反驳起来:“你有我捐的钱多么?老子哪次不是比你多捐一倍的钱?再说,最先抢宝中宝,是你同意了的。”

  子四立刻“澄清”道:“老子没说‘抢’,老子说的是‘大姐,借点钱来花’。她愿借就借,不愿借就算了。”子四扭头望着木易,双眼又圆圆地瞪起来,“你龟儿子呢?你是怎么做的呢?你龟儿子抽出刀硬抢。我问你:‘借’与‘抢’难道是一回事吗?”

  这是1997年5月30日的上午,在重庆某看守所,在一派庄严肃穆的大厅里,两位被重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死囚在进行抢劫生涯里的一次“深刻交流”。这种在高墙与铁窗外面根本看不到的场面,对生活在自由世界里的人们来说似乎是不可思议的,但对他们本人而言,却又是滑稽和悲哀的。

  “打”完械具后,在管教干部的押送下,木易与子四一前一后、一步一拖地走向死牢。铁镣在看守所水磨石铺就的长长的巷道上,拖出死神冷森森的呻吟声:哗——哗——哗……

  忽然间,子四长长地叹口气,缓缓地摇摇头,露出一副似曾相“闻”的表情,说:“木易,你这个龟儿子,害得老子又听到这种声音了。唉,听得老子心尖尖都发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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