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说她的男朋友很可能是我们警察局的人?而且还英明神武,长得很帅?我们那里哪有这样的人?难道是……郑恒松副局?”
“这是谁?我不认识。”简东平摇摇头。
“那还会有谁啊?我们那儿他是最出名的了。”凌戈被简东平的话搞得心痒难耐,一路上问个不停。
“听说是神枪手。我见过一次,样子有点凶。”简东平好像打了个寒噤。
“还是神枪手?到底是谁啊?你不要卖关子了好吗?”上了电梯后她还在问他。
“上次我看见他的时候,他们好像才开始谈,也不知道现在有什么变化,我已经好久没看见莫兰了,我不能乱说。”简东平笑道,忽然话锋一转,“不过,相比之下,我还是最喜欢看见她老爸,她老爸可是我见过的最有趣的人了。如果他在,肯定要给我把脉了。”简东平说到这儿,开怀大笑。
他们很快就到了12楼,简东平按响了门铃。不一会儿,就有一个穿着粉色毛衣的漂亮女子奔过来开了门。
“啊!James!”那个女孩一看见简东平立刻捂住嘴发出一声欢呼。
“莫兰,老朋友!”简东平欢欣鼓舞地张开双臂,两人亲热地拥抱在了一起,凌戈看见简东平拍拍莫兰的后腰笑道,“腰更细了,运动了吧?”
“没错,我就爱运动。”莫兰笑着捶了他一拳。
凌戈曾多次看见简东平跟他的女同事拥抱在一起,她明白那并不表示什么。只不过,她觉得纳闷,难道有文化的人一旦成为朋友都会那么亲热吗?
两人才刚放开,莫兰就注意到了凌戈。
“这位是……”莫兰好奇地看着她,“难道是凌戈?”
凌戈刚想回答,简东平就抢先介绍道:“对,她就是我跟你提起过的凌戈。怎么样,是不是警花一朵?”
凌戈白了简东平一眼,觉得他自进门之后骨头就轻了三分之一。
“凌戈,很高兴认识你,以前简东平在我面前老是提起你呢。”莫兰一边说,一边亲热地拉着凌戈进了客厅,“他说你是他见过的最可爱的女孩了。”
简东平还对别人说过这种话?凌戈有些吃惊地回头看了简东平一眼。
“我是说过。”简东平坦言。
这下凌戈倒有些不好意思了,她连忙别过头去跟莫兰说话。
“你们认识好久了吗?”她是没话找话。
“是啊,好几年了,他以前给我们杂志拍过美食照片,拍得很棒,看到那些照片的人个个都要流口水。”莫兰笑着说,目光朝简东平投去,“我们大概有半年没联系了吧。”
“差不多。”简东平点点头,“我最后一次给你打电话是让你写篇小稿子,哪知你一口回绝,说什么自己在帮男朋友破案,现在还是他吗?”简东平带着一脸坏笑问莫兰。
“当然是他,买电脑的就是他。”莫兰说。
凌戈听出来,他们是在说莫兰的男朋友,到底是谁呢?这时候,她听到莫兰在跟她说话。
“凌戈,这儿坐,别客气啊。”莫兰指了指客厅的沙发。
简东平老实不客气地在沙发上坐下,他用手拍拍身边的多余空间,示意凌戈坐到他身边。只要是身处陌生的环境,凌戈总会情不自禁地对简东平产生依赖,所以看见简东平的手势,她赶紧坐到了他身边。
“莫兰,你那位怎么会去买电脑?”简东平问道。
莫兰给他们倒来了两杯茶。
“他去年10月破了一个警察局内奸的案子,受了重伤,一开始左手和左腿都动不了,医生说,是子弹压迫了神经,子弹取出来后,虽然好多了,但现在手和腿还不太灵活,还需要每天做练习,所以他想买台电脑练习打字,活动一下手指。”莫兰一边说,一边从茶几下面的隔层里拿出花生和蜜饯招待凌戈,“凌戈,吃啊,花生是我老爸自己炒的,好香的。”
“他现在住在这里?”
“是啊,我们就快结婚了。等过完年就去登记。”莫兰露出甜甜的微笑,“再说,他受了重伤,除了我也没人可以照顾他啊。”
“他不是还有个妹妹吗?”
“你说高洁?她去新加坡了。昨天还来信呢。”
现在他们说的人,凌戈一个也不认识,所以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吃花生。
“好香啊。”她吃了一颗,立刻就赞叹道。
“好吃吧,我老爸炒了20斤呢,你爱吃的话,等会儿带点回去吧。”莫兰热情地说。
那敢情好,凌戈心道,但又觉得初次见面就拿人家东西,有点不好意思。她回头看看简东平想问问他的意见,哪知他竟然说:
“我记得你家过年时做的酱油肉很好吃,等会儿割点给我吧。”
“没问题,我爸最近在疯狂地做年货,我们家的食物吃都吃不完,摆都摆不下,我不仅可以给你酱油肉,腌青鱼块,虾油露鸡、水笋烧肉,还有他亲手做的大蒜牛肉辣酱。你最好多带点辣酱回去,我们家现在就只有高竞和我爸吃那个,我跟我妈都不吃大蒜,我们都恨死那个味道了,一打开辣酱瓶盖,满屋子都是大蒜味道,偏偏我爸还做了很多,嗨,天下对身体有益的食物那么多,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专拣臭的做。”莫兰怨声载道,凌戈却听得津津有味,好羡慕莫兰,有个那么爱做菜的爸爸,想当年,她自己的老爸除了会烧青菜面和大排骨,其它什么都不会做,而且每到过年,老爸不是值班就是加倍,凌戈几乎年年大年夜都是自己过的,多半时间她都是自己蒸一碗八宝饭,喝杯白开水了事……真羡慕莫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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