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后来接到一个电话就离开了饭桌,走到园子里去了。我没看表,不知道时间。那个电话是我同事打来的,他是个导游,因为在外地出了点事,急着请我帮他联系我们的经理,可是我们经理的电话一直打不通,我后来帮他联系到了副经理。我是个喜欢安静的人,我不喜欢沈家的大场面,跟那么多不太熟悉的人一起吃饭让我感到压抑,所以我打完电话一直躲在房子后面的一片阴影里,我还到门外转了一圈,也没去很远的地方,就是在附近的便利店,小商铺逛了逛,马上就回来了。后来雨杉来找我,我们就一起上了楼。我不知道时间。
我跟雨杉是怎么认识的?这跟我的一段失败经历有关。一年前,我创业失败,把家里的钱和父母的积蓄都输光了,这件事给我打击很大,因为一时想不开我就做了傻事,救过来后,也有很长一段时间都走不出那个阴影。我父母很担心我,就帮我找来了心理辅导的义工,雨杉就是那个义工。她个性开朗,心地善良,非常懂得关心别人,后来我们慢慢熟悉起来后就谈起了恋爱。雨杉说她不在乎我有没有钱,这一点我很感激她。是雨杉一定要结婚的,其实我觉得自己跟她的性格并不相配,但是当然,我很喜欢她。她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活力。我不会要她的钱,我曾经对她发过誓,她有再多的钱也是她的事,我只想靠自己的双手创造自己的生活,这样我才活得心安理得,我不是苏志文.
我没去过储藏室,我连什么地方是储藏室都不知道,也没人告诉过我。雨杉从来没跟我说起过,当然我也不问。是的,雨杉的妈妈不喜欢我,这很正常,我向来就不懂得如何讨别人的欢心,这大概就是我做生意失败的原因。我不懂得糊弄人,如果我看不惯谁,我就会表现出来。是的,我不喜欢这个家其他的人。我觉得他们都很虚伪,不懂得真感情,这个家里只有雨杉是个好人。
我跟苏志文单独说过一次话。那次,大概是个星期二吧,我正好调休回家,看见他一个站在马路上发呆,我本来想假装没看见他的,这样也省得打招呼,但我走过的时候,他还是叫住了我。我跟他寒暄了几句,我问他,为什么会在这儿,他说他来找个朋友,但是没找到路,因为朋友给他的地址很模糊。他给我看了张写着地址的条子,我不记得了,只记得是“什么左拐三,右拐四,一瓶7喜……”后面不记得了。我大致跟他说了说我的猜想,他很高兴,连声谢我,我们后来就告别了。我发现他好像是路盲。我们是在辛程路上碰到的,正好那里有个公交车站,我下车的时候碰到了他。这是一次巧遇。
我不知道苏志文为什么会被杀死,而且这也不关我的事,希望你们以后不要再来打扰我。他跟我毫无关系。
口供资料看完,接着是苏志文的个人档案资料和现场勘察记录。
苏志文的人生如果光从档案上看的话,是再简单不过了。现年38岁的他1969年出生于一个普通的教师家庭,父亲苏建安是第八中学的数学老师,母亲李萍在同一所中学教语文,1983年,两人因感情破裂而离婚,苏志文被判给了母亲。1984年,苏志文初中毕业考取了本市唯一一所全国重点高中A中学,1988年考取本市重大大学H大学生历史系,1992年大学毕业,在青风中学担任历史老师,同年9月,其母李萍患乳腺癌去世。1996年,苏志文从青风中学辞职,档案资料划归街道保管,之后他的行踪便没有登记。
在苏志文的档案资料后面还有一段附录,看来警方曾对苏志文的历年经历做过调查。
1993年8月结婚。前妻朱林。1995年4月两人因感情破裂离婚。同年10月朱林赴美留学,目前定居美国。
1997年 因聚众赌博被刑事拘留两天,罚款2000元。
1998年 因聚众赌博被刑事拘留三天 罚款 3000元
2000年1月曾参股一家小舞厅,同年8月因经营不善该舞厅倒闭。之后经邻居反应,开始做股票和期货,但具体操作情况无从查证。
2004年 在“春天”交谊舞厅教授跳舞,每周工作四天,每周四、五、六、日工作时间,晚班每天6点至9点。
现场勘查记录如下:
日期:2007年5月24日
时间:9点15分
负责警官:林仲杰,戴功
负责整理:郑剑
案件简述:昨日上午接到报警至大同路28号,在该宅地下储藏室发现该户男主苏志文尸体。本案已正式立案侦查。
2007今年5月23日上午9点10分,110接到报警后,获准进入大同路28号沈碧云宅邸,林仲杰、戴功、郑剑及法医龚祖明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到达现场时间为9点14分。
陈尸地点为该宅地下储藏室。地下储藏室入口处位于厨房对面,与厨房相距2.5米,中间隔有通往二楼的楼梯。储藏室面积15平方。有两道门可以进入。男尸卧倒在一个长2.4米,宽1.5米,高1.5米的铁箱内。(注:该铁箱实质上是木制箱外围铁皮的结构,箱盖为木盖,四边环绕有铁皮,本用于装黄亚柳全身雕像之用。)
死者侧卧,右半肢体向上。经法医初步鉴定,死者唯一外伤为脑后轻度碎裂伤,可能为某物体袭击所致,铁箱周围有少量花瓶碎裂片,怀疑可能是袭击死者所用凶器。
死者身穿米色XX牌T恤,深色长裤,黑色皮鞋,腕上有雷达表一块,白金结婚戒指一枚。铁箱内有十余张报纸,无其它物品。经查,铁箱内侧有一行用血写的小字,经仔细辨认,字迹内容为“不是向兵”。(注,向兵为沈碧云三女儿曾雨杉的新婚丈夫。)附:血字指纹经鉴定为苏志文本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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