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暗暗摇头,心想此人的人品也着实算得上是够低劣的,拿到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眼里,都是属于该死的人。于是我问杨洪军,那你最后是怎么处置他的?我就知道最终你还是对着他开枪了是吧?
杨洪军沉默了一小会儿,语气慢吞吞地说:“让他不吃不喝两天之后,他已经非常虚弱了,这个时候,我解开了他眼睛上的眼罩,但没取出他嘴上的布条。我要让他看见我,知道是谁惩罚了他,打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没打算给这家伙留活路。于是我在他面前吃喝,故意让他看见,但我不会回应他的任何一个举动,就如同此人并不存在一般,如此又过了两天,他基本上已经是半昏迷状态了。”
杨洪军道:“基本上醒个十几分钟,就会昏睡一两个小时,脸色变得焦黄,我知道他的身体因为连续几天都保持着同样的姿势,并且没有进食,早就已经处于脱水的状态了,于是我在这个时候取出了他塞在嘴里的布条,因为我知道他已经没有力气叫喊了。取下布条之后,他的喉咙里只能发出那种极度沙哑而有气无力的声音,此刻他需要的不是食物,而是水。于是我就每隔半天,往他的头顶淋下一瓢冷水,一方面冷水提神,二方面他会将够得着的水舔食得一干二净。”
“哎!”杨洪军说到这里的时候,深深的叹了一口气。然后他接着说道:“不知道为什么,到了第六天的时候,我竟然开始有点觉得他很可怜,看得出来,他也算是认命了,知道这次自己难逃一死,反而显得置之度外了。他被绑住的手早已经乌青,脚也因为一直保持着这样的姿势,肿得好像大象的腿一般。即便是虚弱不堪,他还是会朝着我做出那种鄙夷的神色。我没有生气,任由他去。一直到了第六天的晚上。”
杨洪军说:“那天晚上我喝了点酒,有些感性,翻开钱包里面我大哥的照片,看着看着就哭了起来,这一哭,压抑了许多天的怒气就无法抑制了。先前的这些天,我一直在用最冷酷的方式去折磨对方,我本来以为我可以得到释怀和解气,但到了那一刻,我发现我并没有这样的感觉,或者说,当时的那种感觉,只是我自以为是的一种错觉罢了。我其实根本就不高兴,即便我把这人再折磨十天半月,可我的大哥还是惨死了,这是一个板上钉钉的事实,就如同我知道眼前这家伙的结局一样,都已经是事实了。”
“想到这里,我拔出枪来,顶住了这家伙的脑门心子。”杨洪军黯然说道。“可是这家伙看见我的枪口后,非但没有害怕,反而露出那种期待已久的表情。他已经撑了这么多天,这份顽强,还是很少有人能够做到的。他不但不躲闪我的枪口,反而把脑门子微微往前用力,死死顶在枪口之上,微弱地只对我说了三个字。”
我问道,是哪三个字,难道是那种来自戈壁的神兽吗?杨洪军摇摇头说:“求速死。”
于是我也沉默了,但很快我也体会到,那种被人抓住后先是挣扎,然后认命,然后到绝望,最后直接坦然面对的过程。此时此刻,或许对于这个毒贩头子来说,速死才是唯一解脱的方式。
“于是我开枪了。”杨洪军说“开枪的那一刻,我没有觉得是我杀了人,反而觉得是我解救了他。我当然知道这样想是错误的,没错,我用这样的方式夺走了他的生命。我从警这么多年,在我手上死去的坏人也不少,几乎都是罪有应得,或者暴力抗法,但这个人,却是我主观杀死的唯一一个。”
我并不熟悉法律,除了基本的是非对错之外,我对于法律上对于犯罪的界定,几乎就是个白痴。可即便是我这样浅薄的法律程度,听到杨洪军说到这里的时候,也知道杨洪军的确是犯法了,并且是知法犯法。那个胖警察先前说得没错,就算杨洪军是一个执法者,也没有资格凌驾于法律之上。
于是我对杨洪军说,我能够理解你心里的仇恨,但是你没有权利去决定一个人的生死。就算这个人害死了你大哥,他有罪,但应该由法律来惩处他,而不是你。你带着强烈的私人恩怨,这可不是一个警察该做的事情。
杨洪军一脸无奈说道:“是的,我也知道这个道理。我并没有打算逃脱我的罪责,枪械是单位配发的,每一颗子弹都要写报告的,我枪杀此人之后,知道当尸体被发现,我就会被调查。相反的,我不但没想要逃脱责任,反而一直在等着这一天的到来。”
杨洪军说:“事后我就留下尸体在现场,然后回来了。尸体是在我回到本地一周之后才被发现的,找到尸体的人就是当初把房子租给我的那个农户。当时这件事在云南引起了很大的轰动,很快贩毒集团也知道了死者就是自己的老大,但是没有任何人知道他是怎么从自己母亲的寿宴上来到这荒郊野外的,更没有人知道,杀死他的人就是我。”
我说那不对啊,既然这件事没人知道细节,那这次咱们抓住的那俩家伙是怎么知道的?还专程为了这件事准备了一个文件袋的材料,而且你说的那个年代,应该监控设备还不怎么发达吧,即便是有监控,覆盖范围也绝不至于到城郊这么远,更不要说你把这家伙拖进屋子里以后就没再出来过了。
杨洪军说:“这就是我感到奇怪的一点。因为这件事我回来之后,曾经跟结果信得过的人分别提起过,事情的内容大致上差不多,但细节上我当时故意隐瞒了一些。例如我大大弱化了我折磨对方的方式,而当时知道这件事的人,其中一个人就是赵老。”我大吃一惊,连忙问道,你该不会认为你的这些事都是被赵老传出去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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