炀煜话里的故事,是初王在民间的事迹。
“那时候,有一对小孩儿站了出来,一男一女,他们便是夏莉与斯托克。他们眼中看到的初王是如此强大,甚至觉得没有什么比得上他的大腿。上来死死抱着老师的腿,请求老师收留他们。”
“于是你们五个就齐了?”夏心璇问道。
“这个故事非常长,我已经很简略的说了。而且,这才序章。”
炀煜接着说道:“后来,他处理好那些山民,继续带着我们流浪,奥斯因当时的实力高超,甚至他的天赋使得他的剑术所向披靡,师父也很少处理暴力能解决的问题。鹳与夏莉每天都渴望着这种力量,甚至觉得这是师父教的好,于是一致要师父教导他们,其实都是天赋使然。”
“但是老师说,还不到时间。”
“直到老师第一次流浪到河谷平原,那里正在进行一场会战。规模大到谁也没法阻拦,谁也不能左右战局的会战,老师站在远远的峡谷上,看着溪流让血染红,看着笙旗一面面倒下。直到夏莉的脸色越来越白,鹳的眼神越来越炙热。”
“老师明白,夏莉是可以教的,而鹳不行。”
“那时,老师问了一个问题,让鹳回答。”
“你想成为那样的人吗?”
“鹳沉默了很久很久,在我一个玩家的角度,我当时就想着闷声发大财了,其他人的死活我才不管,他们都是NPC。对,正是这种看客的心态。”
“而鹳久久不答,让老师一把扔进了兵荒马乱的战局中央,远远的,我只能看见那个抱着老师腰的男孩儿。在切身体会到生命流逝的大磨盘中央,感受着一片片血肉之花四处横飞的恐惧感。”
“然后…我看见那些死去的战士,重新站了起来,那时…我就知道,老师还会死灵咒术,他让无数的尸体重新站了起来,而夏莉却痴迷于这种强大的力量,谭雅甚至在那一刻视老师为妖邪。”
“但她很快就改观了…双方不约而同的停住手中的剑,他们昔日的战友变成了腐尸、白骨,失去血色的脸庞,齐齐站在战局的中央,巍然不动。”
“两方的将领却不约而同的撤军了。”
“谭雅不止一次和我提过这件事,她在那时,认为老师是一个非常伟大的人,原来邪崇不一定是坏事做尽,魔法只是工具,而是好是坏,决定于念咒人的心,而不是魔法本身。”
“序章终于结束了。说实话,我从来没玩游戏有这么累的感觉。甚至感觉读了一个十分晦涩难懂的故事。”
苏绫:“来谈谈狼与狗吧…毕竟他是第一个遇见初王的人。”
“奥斯因。”
炀煜想了想,从书架上拿下一本厚厚的典籍。
“故事要从他与古王列侬的事情开始说。那时候,老师已经开始着手建立加拉哈德,而我们各自出师门云游,建了一个佣兵团,谭雅说,要用圣光的力量去救济穷人,于是我们也一直这么干。直到去了大西北。”
“那儿是剑士的故乡,寒冷的天候与丰富的煤炭资源,让它成了一个天生的锻剑炉,不论是住在那儿的北方男儿,还是他们手中的武器,都坚韧无比。但奥斯因不一样,他带着范克里夫所向披靡,一路击败了许许多多强敌,威名远扬。”
“他引起了古王列侬的注意,甚至决定将女儿嫁给这位异国的勇士。奥斯因欣然接受了。或者说,他选择的是一条修炼之路,对于爱情,也是修炼的一部分。”
“可他终归是头无家可归的野狼,必然不会作为列侬的看门狗,于是双方不欢而散,就在这时,这个蠢蛋没有意识到古王北境内微妙的时局,一场政治阴谋让公主吊死在闺房里,他被卷进了风口浪尖。我们举国为敌,而杀出一条血路之后,狼剑士收了心,第一次感觉到爱情的感觉是如此沉重。”
“在经历过这些后,他离开了我们,说要走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啪…
炀煜合上书,拿下另外一本。
“谭雅与夏莉,她们相识后,便天天黏在一块,因为谭雅与夏莉的身份本就相差巨大,一个富家小姐,一个乡野丫头,互相都抱着好奇与羡慕的微妙情愫,一方羡慕对方的优雅高贵,一方羡慕对方的自由自在。”
“这段故事,从圣光教派开始说起。”
“我们本没有神明,信的人多了,自然就有了神。”
“谭雅亲和力十足的形象,在民间有仙女的传说,每个贫穷困苦的人都渴望着她来到自己身边,将自己从疾病与饥饿中解救出来。相反,夏莉却秉承着物竞天择的丛林法则,小心翼翼的保护着自己,她们不止一次为这件事产生分歧,但是每次都是谭雅获胜,因为她太过温柔了。甚至让夏莉无法生气。”
“而我,一直处于一个小透明的角色,因为我还是那副玩家的功利心态,看热闹不嫌事大,况且从中牟利的心占更多。”
“于是我干了一件现在看起来都挺蠢的事儿,我决定怂恿谭雅创建一个教会,让更多的人成为善人,我是别有用心的,而谭雅却浑然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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