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咏琪的《胆小鬼》好可爱,听的时候就好像有一个像猫一样的女孩在旁边搔我痒,徐怀钰的《我是女生》也很俏皮活泼,我一个大男生也想挑战能不能写出那种让人甜在心头的曲风啊。
郑中基的《左右为难》、苏永康的《男人不该让女人流泪》 、李圣杰的《痴心绝对》被大家唱到烂掉,但反过来说,不就是大家一直唱一直唱一直唱不完的经典芭乐吗?我也很受感动,我也很想种出那么厉害的芭乐啊!
我以写怪歌出道,不代表我只能写怪歌、或我是一个以反市场为乐的怪咖,写怪歌更不代表志气高啊!
我写中国风,不代表我就准备抄袭方文山。因为我就很爱方文山啊!
摇滚的精神绝对不是唱摇滚歌。
而是摇滚激荡这个世界时,所散发出的光芒。
如果摇滚不是这样——我不摇滚,也没什么。
「我说流大,你是不是向市场妥协了?为什么又是这种芭乐呢?」
「不知道该不该说……流大,我觉得你的歌越来越商业了。」
「我该叹气吗?现在的流大,已经不是我当年认识的流大了。」
明明就,一样吧?
我的心根本就没有改变过。
我原本以为只要我做自己喜欢的事,就无所谓向不向市场妥协,没想到自己的内心戏不见得可以被所有人听见。特别是一些早就准备好讨厌我到底的人,最喜欢装作是我的旧粉丝,大声叹气我已经被商业机制给同化了。
记得有一次,有一个常常在网络上被PTT乡民干到爆炸的少女偶像团体,在制作新专辑时向我邀歌。
她们找我开会,跟我说她们对专辑走向的想法,甚至跟我吐露她们的初恋,希望我写歌的时候放进她们的感觉。
怎办?
写了的话,乡民在干剿她们的时候,肯定也不会放过我。
但我还是写了。
「为什么还是写了?」
有个只帮天王天后写歌的前辈,笑笑在我脸上吐了一口烟。
「因为如果我不写,就代表我输了。」
我避开那股烟,无奈地说:「因为我觉得她们不错啊,开会也满有感觉的,如果我顾虑到帮她们写歌的后果,而不是我想不想写这首歌,那我就不算完全自由了。」
前辈颇有深意地说:「流星街,你会这样想,就已经不自由了。」
我沉思了片刻。
「我想我大概懂你的意思。」
我慢慢地整理我心中的想法:「但我也想挑战看看,也许我的歌可以让她们有一种新的感觉,也许我的歌够好听,她们就会因为唱了它,逆转那些老爱酸她们的网友的批评吧。」
前辈耸耸肩,不再说什么。
你没猜错,就是那一首我相当满意的那首《我的口袋,你的回忆》。
结果也没什么特别的结果。
那个少女偶像团体的专辑如往常一样热卖,但她们也没有免俗地在网络上被乡民奚落嘲笑到不行。明明除了耍可爱,什么也没做,歌喉也在中上,真可怜,总是取悦不了矢言终生反偶像的那些人。
我没时间同情那几个特会装扮可爱的女孩,因为我自己也被同一批人用言论海扁了一顿,说我写的《我的口袋,你的回忆》是烂到吐的大便歌,拿给那些女孩唱是刚刚好……
「去你的!」
我在网络上泄忿似不停地敲这二个字,然后又不停删掉。
我是自作自受。
那件事之后,当时还在一起的小惠建议我:「要不要干脆用不同的笔名写歌,这样就不用怕别人的眼光啦。」
「表面上是,但……」
我也不是没想过,问题是:「但这样就输了!他妈的为什么我要写歌给谁唱还要顾虑到其它人的想法?我高兴写,他高兴唱,就对了啊!我就是想克服这种不自由的感觉嘛!偷偷摸摸的,我又不会真的高兴。」
自由这件事,对我来说很重要。
……却意外成为束缚我的囚衣。
我知道我想要自由,但我并没认真想过,有自由,有时不见得快乐。
曾经有一个认识很久的《商业周刊》记者,在咖啡店里采访我。
明明就认识,她还是照往例问了几个我答过无数次的问题,比如从什么时候开始写歌、哪一种风格的歌我最擅长、跟哪个歌手合作的经验最特别、没有灵感的时候怎么办。
访谈快结束时,她问了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问题。
「流星街,你为什么写歌?」
我想都没想就说:「因为我很喜欢写歌啊。」
记者不知为什么感到好笑,原子笔在笔记本上顿了顿,说:「不是想带给这个世界更多的快乐,更多的感动……之类的吗?」
「如果这个世界因为我写的歌,变得更快乐,那很好啊。」
我用塑料叉子戳着桌上的巧克力蛋糕,尽情地将它虐待分尸。
「什么叫,那很好啊?」
记者的表情要笑不笑的,颇为古怪。
「如果我写歌是为了让别人快乐,自己不快乐,老实说我写个屁。」
我坦白地说:「我没有那么伟大啊。」
「流星街。」
那个记者按掉录音笔,说:「这是我采访过你,第几次了?」
我歪起头,当真慢慢数:「从你还在《数位时代》时就访过一次,在《野葡萄文学志》也访过一次,不过《野葡萄》倒了……后来你帮《壹周刊》写人物报导时也写过我一次。这次应该是你第四次采访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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