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未降大任于哥,同样劳其筋骨,空乏其身。女儿上将在一次郊外春游中因车祸丧生。嫂子因失女儿之痛精神恍惚,晾晒衣服时不慎从二楼坠下,治疗3个月最终还是截瘫。为给嫂子治病哥花了所有积蓄,变卖了所置家当,还背了两万元的债务。哥却处之坦然,只是头发白了许多。闲暇时,哥推着嫂子出去“散步”,嫂子怀中抱着两样东西,一只折叠的小马扎,一副象棋。哥放稳轮椅,打开马扎,铺开棋盘,接受男女老少的挑战。不论其棋艺高低,哥从不敷衍。每次把对手逼入绝境,一声“将”之后,哥便从衣兜里摸出一包烟来,抽出一支叼在嘴上,嫂子会及时划一根火柴将烟点燃,对哥粲然一笑。哥深吸一口烟,再将烟雾从鼻孔唇缝缓缓吐出,那份踌躇满志的神态俨然一位将军。
秋夜
于德北
那年深秋,佳卫突然打电话给我。
他说:“我们去郊外旅行吧。”
对于他的提议我当然高兴,可也颇为犹豫,因为深秋这个季节实在不适合去郊外旅行。在北方,这个季节早晚已经有霜了。
但佳卫坚持。
我说:“这回怎么有时间了?”
电话那端,他只是笑,没有回答。
我们所说的郊外叫土门岭,是个半丘陵地区。我们认识住在那里的一位农民诗人,我们特别想吃他家的豆饭,烀土豆,炸辣椒酱,萝卜大葱白菜心儿。我们给农民诗人打电话,说我们要去。他当然高兴极了,早早地站在村口接我们。
那一天,我,佳卫,农民诗人——他叫老李,我们都是兴奋的。
在这样一个以赚钱为荣的社会里,三个早已告别了蔷薇花一样的青春岁月的典型意义上的中年人,还能围着热炕头,围着小饭桌,热情奔放地背诵阿赫玛托娃、普希金,背诵叶芝、雪莱、泰戈尔,实在是不容易了。
让我奇怪又高兴的是,那一天,佳卫喝了不少酒。
在我的印象里,他是从来不喝酒的。
就这样,天不知不觉地黑了。
正在酒兴上的老李突然说:“我们去点篝火吧!”
“好啊!好啊!”我欣然同意。
篝火就架在老李家的地里。
庄稼已经收回仓了,秸秆还没有拉走,一捆一捆地横在田垄上,月光清清地洒下来,大地一片银白。我们把干透的秸秆支在壕坝上,欢呼着,跳跃着,孩子似的把它们点燃。
篝火燃起来了,把我们的脸映得又红又亮。
“我们接着背诗吧。”佳卫说。
受到篝火的感染,我们诗兴大发。
我先来。
我背诵的是英国诗人魏尔伦的《三年以后》。
接着是老李。
他背诵的是美国诗人惠特曼的《在路易斯安娜我看见一株活着的橡树正在生长》。
接着是佳卫。
他背诵的是俄国诗人普希金的《致大海》。
“再见吧,大海!你壮观的美色,将永远不会被我遗忘;我将久久地、久久地听着,你黄昏时分的轰响。心里充满了你,我将要把,你的山岩,你的港湾,你的光和影,你的流花的喋喋,带到森林,带到寂静的荒原。”
在抖动的火光中,我看见佳卫的脸上滑过一串晶莹的泪花。
他喃喃地说:“我是那么恨火,可现在我突然发现,我又那么爱它!”
补记:
佳卫离开我们已经很多年了,他是一位诗人,发表过很多美丽的诗章。除了诗人的桂冠,他还是我们这个城市一个区的消防中队的中队长。我所说的那年秋夜,他已经复员了,离开了他热爱的工作。我永远忘不了他,忘不了那年秋夜他脸上的泪水——因为,就在事隔不久的一场救火战斗中,他牺牲了。他已经复员了,完全可以远离火场,可他像一只美丽的飞蛾一样,最终融化在让他恨、让他爱的烈火中。
他不是飞蛾,而是凤凰,我相信,他涅槃了!
老李还在土门岭种地,前不久,他来电话,对我说:“又秋收了,要是佳卫活着就好了,我们又可以去点篝火了。”
听了他的话,我哭了。
高手
中村
一条黄土小道时隐时现在荒山野岭之上。那时是夏天,骄阳似火,蝉鸣阵阵。灌木茅草疯长正盛,惟独不见人影。
此语自然夸张,说时就有两人沿着黄土小道去来。一东一西,相向而行。都是爬上了一面大坡,气喘吁吁,汗水涔涔。于是都不约而同地到一棵大树荫里歇憩。
荒山野岭上仅有的两个行路人就这样在荒山野岭之上相遇了。
向东去的一个看上去身材瘦小,挑着一副剃头挑子。
向西去的是一个彪形大汉,掮着一个沉甸甸的包裹。
既同在一棵树下歇凉,就不能不搭话。大汉剜了剃头的几眼后,问道:“老兄,剃头的?”
剃头匠眯眼微微一笑:“这还用说么?”
大汉语塞。半晌,没话找话:“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
剃头匠仍旧眯眼微微一笑:“我知道。”
“干什么的?”
“你哪,”剃头匠道,“既不是种庄稼的,也不是当官的,更不是做生意的。但你有钱。你挣钱不费力气,只是多半在半夜,更深人静,来去匆匆。干你这行常把脑袋卸下系在裤腰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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