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毕业以后,我们就没再见面。我偶尔听说一点她的事,知道她跟一个律师订了婚。那个律师小时候也跟我们念同一个小学。
我以为潘就会这样结婚、生小孩、偶尔吹吹长笛,完成又一个起码看起来很幸福的人生。没有想到会在UCLA遇见她。
我跟她打了招呼,她开心地笑了,说她在念咨讯所,邀我周末去找她。我去了,在她家,我遇见了一位没有双腿的、五十几岁的东方男人。潘说:“这是我的未婚夫。”
我很确定这个男人不可能是那个跟我们小学同学的律师。我跟这位男士聊天,他是电脑工程师,从印度来到洛杉矶,他的腿是十五岁那年,出车祸,锯掉了。
我那晚吃了顿愉快的晚餐,跟我们小学时相处方式差不多。何况潘整晚都很忙,她的未婚夫坐轮椅,动作有时不方便,潘都很利落地解决了。
这顿晚餐后的一个多月,我竟然接到潘的妈妈打越洋电话给我。我真的很讶异,小学毕业后,我就没见过这位潘妈妈了,我不知道她要跟我说什么。
“康永,我一直希望女儿是跟你结婚的,你们从小就配好了的……”说到这里,电话那头的伯母就哭起来了。
“……后来,我让她跟那个律师订了婚,我也就放心了,可以了……可是,她一到美国,就变了,原来订的婚也不管了,竟然,竟然跟一个年纪那么大,又没有腿的男人在一起……还是印度人!……”她边哭边说,说到这里,泣不成声。
我尴尬地保持沉默。当然我能理解这种妈妈的心情,但我真的觉得发生在潘身上的事,绝不是件悲哀的事。
“伯母,你不要哭了,我看见过他们两人在一起的样子,潘有点辛苦,可是她看起来很快乐,你让他们结婚吧,这是潘第一次为她自己做的选择。我想她终于明白为自己选择的快乐了。伯母,再见。”
她亦懂流浪(2)
我把电话挂了。
流浪遇见神(1)
我的室友,安德烈?象牙,不呼吸免费的空气,只呼吸大麻。
安德烈?象牙,英国人,白种人,苍白如纸的白种人,象牙小时候演过一部电影,《他乡异国》里的小配角,连开口说对白的机会都没有。可是不知怎么搞的,我竟然记得那张脸。等到开学前,我去UCLA的学生住宿服务中心报到时,我看看象牙,暗暗感到没道理的熟悉,我哪会想到这熟悉感觉并不涉及什么前世记忆,只不过是我看过他小时候演的电影而已。
安德烈?象牙很惊讶我记得那部电影,可是他没兴趣多谈他的童星生涯:“那只是我的嬉皮老妈,出卖孩子,好换取更多上等大麻的犯罪记录之一罢了。”这是他为他演的电影下的注脚。听起来,他们家的习惯就是用大麻当作“度量衡单位”。
安德烈?象牙进的并不是电影制作的研究所,他进的是医学院的药学研究所,研究麻醉药物的。我觉得他这也未免做得太明显了一点。
“安德烈?象牙,你真的是来研究麻醉药的吗?你确定你不是来研究迷幻药的吗?”我问他。
“康永,亏你还是来自神秘璀璨的东方,嬉皮之祖寒山子的故乡,竟然会妄想要分开麻醉药跟迷幻药?麻醉药解放你的痛苦,迷幻药解放你的灵魂。你知不知道东南亚最近走红一种药,是我们药界专门给兽医阉狗时用的麻醉药?万流归宗,没有人是孤岛,分什么麻醉和迷幻药?”
“你的祖国,英国,有悠久的嗑药传统,你又何必跑到加州来研究迷幻药?”我问。
“迷幻药的研究嘛,没错,我们英国算是领导过一点风骚,大小说家赫胥黎写的《众妙之门》,正是研究LSD的老经典……”
“咦?《众妙之门》是那个赫胥黎写的?”
“是啊,就是写《美丽新世界》的赫胥黎写的啊。”
“UCLA电影系出过一号超级摇滚巨星,叫吉姆?摩里逊,不就组过一个乐团,叫做‘众妙之门户’的?”我问。
“正是,就是吉姆?摩里逊向我们英国的赫胥黎大佬致敬,感谢赫胥黎一掌推开了LSD的众妙之门。”
“象牙室友,我们这位吉姆?摩里逊,后来是嗑药嗑到挂的吧?”我问。
“康永,你们东方不是早就了解生命是周而复始的循环吗?摩里逊的摇滚生命,因LSD而始,由LSD而终,不是再合适不过了吗?什么叫‘嗑药嗑到挂’呢?”
流浪遇见神(2)
“你不觉得摩里逊可以活久一点吗?如果大家这么喜欢他的音乐?”我问。
“嗯,我不知道……活久一点……发胖,变老,变无聊……这样好吗?这样,我们就没有吉姆?摩里逊灿烂燃烧的传奇了……”
我渐渐发现象牙当初愿意跟我做室友,恐怕跟我是东方人很有关系,他说不定以为我来自的地方还有鸦片铺哩。他要是知道我连鸦片都没看过,一定很失望。
“象牙君,当初搭配室友的时候,我们两个开出来的征室友条件,不是都有一条‘不抽烟’吗?”
“是啊,有啊,怎么?康永,你想破戒抽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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