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苏童对细节的关注却注入了太多迷幻的色彩。比如他在《妻妾成群》里描写的那口井,井内是幽暗且寒冷的,井台上也爬满了青苔。颂莲被这口井纠缠了一辈子,井中的世界对她来说是个黑色的诱惑,她想将它看清楚以便使自己不再莫名地恐惧,可是她却永远也不敢靠近,但她也走不出那口井的yīn影。所以她只好在井边不停地转圈,一边转一边说:我不下去,我不下去。
还有武则天手中的紫檀的木珠,溺水而死的女孩子指尖的红色花瓣,死人塘里漂浮的尸体和岸边生机勃勃的野菜。
苏童不喜欢碰那些很大的题材,他的小说关注的是人内心的挣扎。可是有段时间评论界大肆抨击苏童的小说,说狭隘且单薄。于是苏童屈服了,写出了一些让我看了为他心疼的文字。但苏童后来又回到了自己特有的叙事风格。我想他也许发现了“坐井观天的幸福”。他是个任xing且有个xing的人,我欣赏他。
有人说过,写字的人内心都是流离失所的。安妮是将自己放逐,而苏童更彻底,他是逃亡。由贫穷向富足逃亡,由历史向现实逃亡,由枫杨树故乡向现在水泥森林逃亡。因沉没而逃亡,因逃亡而流làng,因流làng而回归,但回归之路已断绝、迷失,那么只能继续流làng,流làng标志着无处安身,无家可归。
我的枫杨树老家沉没多年
我们逃亡到此
便是流làng的黑鱼
回归的路途永远迷失
可是苏童笔下的逃亡却往往形成一个环,扣成一个死结。经过支离破碎的挣扎然而永远也敌不过宿命翻云覆雨的巨大手掌,于是回到最初,至少是与最初相似的状态。比如《离婚指南》中的杨泊,比如《米》,比如《红粉》。一切都像是众神cao纵的命运转轮,一旦启动,无可更改,无法停止。
而苏童叙述的激qíng不过是装饰在颓败故园上的迷离的花朵,表面的华丽与喧嚣下面,掩藏了太多的绝望。
可是,即使苏童停顿下拉之后,他也认为自己永远是个异乡客,无法融入周围的生活,于是他用拒绝的姿态站里于苍穹之下旷野之上。
我们一家现在居住的城市就是当年小女人环子逃亡的终点,这座城市距离我的枫杨树故乡有九百里路。我从十七八岁起就喜欢对这座城市的朋友们说,“我是外乡人”。
我讲述的其实就是逃亡的故事。逃亡就这样早早地发生了,逃亡就这样早早地开始了。
我想以我的祖父陈宝年的死亡给我的家族献上一只硕大的花篮。我马上将提起这只花篮走出去,从深夜的街道走过,走过你们的窗户。你们如果打开窗户,会看到我的影子投在这座城市里,飘飘dàngdàng。
谁能说出那是个什么影子?
那是寂寞而忧伤的影子,注定摇晃着我的一生。
一个人的城市――读刘亮程
看到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的时候,我正亮着一双眼睛在上海书城里逛。看到刘亮程的名字的时候我兴奋得很,可随即就变成了沮丧。是真的沮丧,因为我的旅行包已经装得满满的,连再放进一本书都很困难,而且手上又拿着各种各样的东西,所以我在不断把书抽出来,翻翻之后又放回去的思考中决定暂时不买。
后来在地铁站的“季风”书店我还专门找了一下,可惜电脑坏了,不能查书,于是我自
己找,结果我从季风出来的时候两手空空。走到半路的时候,同伴李飞碰碰我的胳膊,说刚才放在“值得关注”书架上的《一个人的村庄》挺好的。当时我望着李飞的感觉是我想吐血。
从上海飞回来之后我又去逛书店,结果看到它乖乖地呆在“新书出炉”的书架上。我当时的感觉很开心,简直想拍着手儿笑。
看到一本书和看一本书的感觉绝对是不一样的。看到《一个人的村庄》的时候我快乐得要命,看《一个人的村庄》的时候我感到一股淡得不着痕迹的悲伤无边无际地蔓延,同时感到自己真的是碌碌无为并且无所事事。
我总是喜欢读一些和自己的生活比较贴近的文章,可是刘亮程的书是个例外。我是个城市里长大的孩子,对农村最大的印象就是大片大片的田野以及田野上七零八落的牲口。可是刘亮程却将他居住的村庄写出了世外桃源的味道,甚至有点伊甸园的味道。人和动物可以那么和谐且相通地住在一起。
任何一株糙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任何一粒虫的鸣叫也是人的鸣叫。
刘亮程心满意足地坐在空旷的田野上,平和地看着季节年复一年地走过村庄。糙长莺飞。他像个旁观的哲学家一样守着那片温暖的土地。他从来就不想离开他的村庄。
我喜欢在同一个地方长久地生活下去——具体点说,是在一个村庄的一间房子里。如果这间房子结实,我就不挪窝地住一辈子。
就跟那首歌一样:
一辈子住在一个地方,一辈子睡在一个人身旁。
记得原来我对村庄并没有很好的印象。高一的时候我和小A心血来cháo去农村住了三天,那三天之内,我记得每天晚上的蚊子像是一队轰炸机,每天白天我总会不断地在路上碰见对我横眉冷对的狗,小A告诉我要以相同的目光与狗对视不要害怕,每块田上牛和马的眼神总是涣散且漠然的,每次吃饭的时候都是女孩不上桌男孩坐桌上。
可是刘亮程对自己的生活很满足,他总是自信而且快乐,一个微笑着仰望天空的知足的人。他从不怀疑自己生活在一个村庄里就碌碌无为,他说如果有一天我们全部老了,我们全部离开了村庄,那么,我们gān完的事,将是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大的事qíng。
他说糙大概要用五年的时间才可以长满被人铲平踩实的院子,蛀虫要用八十年的时间把木梁蛀空,风四十年chuī旧一扇门上的红油漆,雨八十年冲掉墙上的一块泥皮,蝼蚁大概用一千八百多年才能毁掉墙根。
曾经从土里站起来,高出大地的这些土,终归又倒塌到泥土里。
而不管有多大的风,刮平一道田埂也得一百年的工夫;人用旧扔掉的一只瓷碗,在土中埋三千年仍纹丝不变;而一根扎入土地的钢筋,带给土地的将是永久的刺痛。几乎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消磨掉它。
刘亮程说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的时间完了,但这件事物还在。
那么,这些无法消磨掉的东西,就在这座村庄里站成了永恒,等到刘亮程老了,等到看他的书的我们都老了,村庄也老了,可这些事物不会老,它们会代表永恒的村庄一直这么默默地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