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上的文明:宋辽金西夏的另类历史_梅毅【完结】(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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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获个"充万寿观使"的虚而又虚的衔号,实际上,这种qíng况在宋朝,就是官员"双规"前的一个步骤。

  秦桧当然不会就此罢手,高宗与秦桧想要的不是岳飞的官,而是岳飞的命。

  于是,秦桧指使张俊,让这位军头胁迫岳飞的部将王贵(都统制),让他首先告发岳飞。王贵先前在军中有过受过岳飞鞭打,开始时不想出卖旧上司,最终被张俊

  以宗族xing命要胁,终于服从。光有王贵不行,张俊又买通岳飞手下副统制王俊,让他先上书告变,声称岳飞的部将张宪与岳飞养子岳云二人暗中yīn谋,准备军事行动,

  最终使岳飞能重掌旧军。军将为了主师能重掌旧部在军队内"串通",这种事几乎相当于"谋反",于是"岳飞案"浮出水面。

  秦桧立即派人逮捕岳飞父子,见朝廷使者来门,岳飞预感不妙,大英雄笑道:"皇天后土,可表此心!"这一笑,是无奈的笑,是凄凉的笑,是英雄末路的笑。明知自投

  罗网,岳飞仍随使臣赶往杭州。其实,削职闲住时,岳飞已有不祥预感,并做小词《小重山》:

  昨夜惊蛩不住鸣。惊回千里梦,已三更。起来独自绕阶行。人悄悄,帘外月胧明。白首为功名。旧山松竹老,阻归程。将yù心事付瑶筝。知音少,弦断有谁听?

  一开始,朝廷的御史中丞何铸主审岳飞。进入庭堂,岳飞见四座官员、满院衙役,也不说话,撕开身上衣裳,露出后背,上有深入肤理的四个刺字:尽忠报国(非是

  "jīng忠报国",此四字也非岳母所刻,岳母乃一寻常农妇,刺字在宋朝是一项专门"技术")。

  审了几日,无证无据,根本没有任何依由,何铸知道岳飞无辜,就向秦桧汇报。老秦大怒,又不好直说,顿了半晌,说出实qíng:"此上意也(高宗本人的意思)。"何铸

  为人正直,回辩道:"我岂为区区一岳飞请命(宋代文臣一直看不起武将),qiáng敌未灭,无故戮一大将,失士卒心,非社稷之长计。"秦桧语塞,知道何铸主审岳飞案达不

  到目的,就把万俟禼推上前台。

  万俟禼很会找案件"锲入点",诬称岳飞与其养子岳云致书张宪,让张宪虚称金人来侵惊吓朝廷,依此达到岳飞还军的目的。但是,这一指摘不成,因为所谓的来往

  书信皆无实证,万俟禼就称岳飞父子及张宪"焚书灭迹".接着,他又以岳飞在淮西大战中"逗留观望"为辞,非要致岳飞死地不可。文人就是心眼窄,岳飞与万俟禼并非

  有什么杀父污母的深仇大恨,只是当时对他这个基层小官不待见而已,万俟禼因此就挟怨在心,对岳大英雄非杀之而后快,成为秦桧和高宗赵构的最得力打手。

  宋人王明清的历史笔记《挥麈录余话》中,详细保留了岳飞一案的南宋判决省札,兹录于下:

  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刑部、大理寺状:准尚书省札子,张俊奏:张宪供通,为收岳飞处文字后谋反,行府(枢密行府)已有供到文状。奉圣旨,就大理寺置

  司根勘闻奏。今勘到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阆州观察使、高阳关路马、步军副都总管、御前前军统制 、权副都统、节制鄂州军马张宪,僧泽一,右朝议大夫、直

  秘阁、添差广南东路安抚司参议官于鹏,右朝散郎、添差通判兴化军孙革,左武大夫、忠州防御使、提举醴泉观岳云,有荫人智浃,承节郎、进奏官王处仁,从义郎

  、新授福州专管巡捉私盐蒋世雄,及勘证得前少保、武胜、定国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岳飞所犯。

  内岳飞为因探报得金人侵犯淮南,前後一十五次受亲自指挥,令策应措置战事,而坐观胜负,逗遛不进。及因董先、张宪问张俊军马怎生的?言道都败了回去也,

  便乃指斥乘舆(皇帝赵构)。(岳飞)及向张宪、董先道,张家、韩家人马,你只将一万人,已蹉踏了。及因(岳飞)罢兵权後,又令孙革写书与张宪,令措置别作擘

  画,又令看讫焚之。(岳飞)及令张宪虚申,探得四太子(金兀术)大兵前来侵犯上流。自是之後,张宪商议待反背,而据守襄阳,及把截江岸两头,尽劫官、私舟船。

  又累次令孙革奏报不实,及制勘虚妄等罪。

  除罪轻外,法寺称:‘律有临军征讨,稽期三日者,斩,及指斥乘舆,qíng理切害者,斩,因罪重。其岳飞合依斩刑私罪上定断,合决重杖处死。

  看详岳飞坐拥重兵於两军未解之间,十五次被受御笔,并遣中使督兵,逗遛不进。及於此时辄对张宪、董先指斥乘舆,qíng理切害者。又说与张宪、董先,要蹉踏张

  俊、韩世忠人马。及移书与张宪,令措置别作擘画,致张宪意待谋反,据守襄阳等处作过。委是qíng理深重,敕:‘罪人qíng重法轻,奏裁。

  张宪为收岳飞书,令宪别作擘画,因此张宪谋反,要提兵占据襄阳,投拜金人。因王俊不允顺,方有无意作过之言。并知岳飞指斥切害,不告。并依随岳飞虚申无粮,

  进兵不得。及依于鹏书申岳飞之意,令妄申探报不实,及制勘虚妄。除罪轻外,法寺称:‘律:谋叛,绞。其张宪合依绞刑私罪上定断,合决重杖处死。仍合依例追毁出身

  以来告敕文字,除名。

  岳云为写谘目与张宪,称可与得心腹兵官商议擘画,因此致张宪谋叛。除罪轻及等外,法寺称:‘敕:传报朝廷机密事,流三千里,配千里,不以荫论。敕:刺配比徒

  三年,本罪徒以上通比,满六年,比加役流。律:官五品犯流以下减一等。其岳云合比加役流私罪断,官减外,徒三年。追一官,罚铜二十斤入官,勒停。

  看详岳云因父罢兵权,辄敢jiāo通主兵官张宪,节次催令得与心腹兵官擘画,因此致张宪要提兵谋叛。及传报朝廷机密,惑乱军心。qíng重,奏裁。岳云犯私罪徒,举官

  见行取会,候到,别具施行。

  ……

  看详岳飞等所犯,内岳飞私罪斩,张宪私罪绞,qíng理深重。岳云私罪徒,qíng理深重。蒋世雄、孙革、于鹏私罪徒,qíng理稍重。无一般例,今奉圣旨根勘,合取旨裁断。

  以上是南宋官府的裁决,还需请宋高宗最后定夺。最后,高宗赵构下旨:

  "有旨:岳飞特赐死。张宪、岳云依军法施行,令杨沂中监斩,仍多差兵将防护。馀皆依断,于鹏、孙革、王处仁、蒋世雄除名,内于鹏、孙革永不收叙。……岳

  飞、张宪家属分送广南、福建路州军拘管,月具存亡奏闻。编配人并岳飞家属,令杨沂中看管,其张宪家属令王贵、汪叔詹多差得力人兵,防送前去,不得一并上路。

  岳飞、张宪家业籍没入官,委俞俟、汪叔詹逐一抄查,具数申尚书省。……"

  所以,即使是依承秦桧等人意思对岳飞案进行推审的大理寺各级官吏,仍在拟案上只有斩岳飞、张宪,至于岳云等其余被卷入的"从犯",只是流刑和罚铜等较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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