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倭寇乱炽,浙闽等地富殷繁华城镇,半为丘墟,人民被杀无数,沿海jian民与倭人、佛朗机人勾打连环,惟一的目的就是杀人劫物。他们的劫掠,严重破坏了明朝沿海一带的工农业生产以及手工业发展,真不知有什么“萌芽”会蕴于血火刀剑之中。
当然,明朝沿海倭患渐息,除了俞大猷、戚继光等人的因素外,日本国内的因素也不容忽略。因为,那时的日本,已经处于战国末期。在1585年(万历十三年),日本的羽柴秀吉平定四国,最终完成日本的统一,被“天皇”任命为“关白”,赐姓“丰臣”。
丰臣秀吉乃大志倭人,稍后征服了九州的岛津氏和关东的北条氏,成为日本列岛的真正主人。而日本的统一,使得丰臣秀吉在上台初期下大力气整治国内政治、经济,他严令打击海盗,巩固他本人为主的“中央集权”。这些,皆在客观上从源头阻遇了日本列岛“倭寇”的生成。
零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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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抗日援朝――朝鲜半岛,大明旗迎风飘扬
每年8月22日,日本人一般都很少在那个敏感的日子去韩国旅游。因为,1910年8月22日,日本伊藤博文政府qiáng迫朝鲜政府签订了《日韩合并条约》,正式吞并朝鲜半岛,由此开始了长达三十五年的对朝鲜人民的奴役过程。这一天,在朝鲜半岛被视为“国耻日”。
朝鲜人与日本人之间的仇恨,由来已久。“倭寇”一词,最早就是出现于朝鲜史籍。
据《高丽史》中记载高宗十年(1223年)五月的事qíng,就有“倭寇金州”的字样。当然,这里的“倭寇”不是名词,乃主谓短语,“倭”是名词,“寇”(侵略)是动词。其实,高句丽广开土王(好太王)墓碑中(公元404年)的叙述中已经有“倭寇溃败,斩杀无数”的字样。由于高句丽和高丽其实根本不是一回事,笔者就不想把高句丽的记载引接到“朝鲜史”中,以免引起误解。需要注意的是,上述的“倭寇”含义,是指“日本qiáng盗”之义,并非指称明朝沿海的“倭寇”。
中国史书中出现“倭寇”一词始见于《明太祖实录》洪武二年(1369年)四月(yīn历)的记载:“倭寇出没海岛中,数掠苏州、崇明,杀伤居民,夺财货。”
由此开始,直至嘉靖末年和隆庆初年的“倭寇”,皆特指日本武士、中国海盗和沿海jian民以及佛朗机(葡萄牙)人混在一起的特定时代特定意义的海盗集团。与朝鲜人、中国人平日蔑称日本侵略者为“倭寇”的那种含义不同。
华丽帝国背面的百孔千疮
——万历中前期的时局
嘉靖帝死后,其第三子朱载垕登基,是为明朝穆宗,时年三十。这位爷,人品倒是厚道,xingqíng平和,但寿命不永,只当了六年皇帝就病死,仅仅是明朝的一个过渡xing帝王。一般老百姓知道的“青天大老爷”海瑞,正是他甫继位后马上从牢中释放(嘉靖下诏捕之)并予以任用。
至于明穆宗死因,也与chūn药和纵yù有关。由于这位爷人缘好,当时或后人很少拿这事渲染作文章。
明穆宗死后,太子朱翊钧继位,此即大名鼎鼎而又臭名昭著的明神宗,改元万历。
明朝之亡,其实正是因为这位万历皇帝。但他本人却长命,为帝时间近半个世纪。
由于近年huáng仁宇先生《万历十五年》的热销,坊间有关万历这一朝的政治得失、历史沿革以及人物浮沉都有许多专著和杂著出版,笔者不想多说。特别是有关万历年间的大学士张居正的著述,林林总总,基本上都是翻案替他讲好话的。我恰恰相反,在简述一下张居正的“改革”之余,我也要讲讲他带来的弊端(这恰恰是当代研究者总是视而不见的内容)。
张居正握权十年,改革措施大概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增qiáng边防实力。特别是他调度有方,在支持王崇古推动蒙古俺答封贡的同时,调派戚继光主持蓟镇大权,提拔李成梁巩固辽东边防,使得明朝边疆地区烽火暂息。
第二,实施官吏考成法,从先前的注重浮誉考察官吏,变成“惟以安地静民为最”,裁撤冗员,大大提高了政府的办事效率。
第三,实行赋制改革,推行“一条鞭法”。“一条鞭法”正义原为“一条编法”,后来,“鞭”“编”二字俗写或错借,逐渐成为“一条鞭法”,其原旨皆是本着“化繁为简”的原则,使均徭里甲与两税(赋)为一,以便消除蠹弊。主要内容有四点:①赋役合并;②田赋一概以银为征收手段;③以州县为单位计算赋役数额;④地方官直接征收赋役银两。一条鞭法最大的利处,在于打击土地兼并,减轻了无田或少田农民的负担,而使占田多的豪qiáng不得不多jiāo税。
第四,治理huáng河。张居正在任,大用工部侍郎潘季驯,治理huáng河极其有法。众人从实际qíng况出发,解决了不少历史难题,有效减少了huáng河的水患。
另外可值称道的,是张居正当首辅时西藏达赖封贡的圆满完成。现在不少别有用心拔高“我大清”的史学者,皆极口夸赞清政府对西藏统治的“功绩”。其实,真要论功绩,最早也应该算在忽必烈头上而不是清帝头上。
明朝得国后,洪武六年(1373年)即诏封喃力吧藏卜等人,标志着明朝延续元朝对藏地的统治权。各地政教首领也知天顺命,纷纷上jiāo元朝旧敕印换取明朝新敕印。此后,明朝在藏地采用“行都武卫制度”,设置朵甘、乌思藏行都指挥使司以及俄力思军民元帅府,通过行都武卫制度与册封地方首领两种方式有效管理藏地。
针对藏地几大宗教派别峙立的qíng况,明成祖很有成算,他弃用元朝尊帝帅力推一教的作法,多封众建,平衡和分化当地政教合一首领的威权。自1406年起,明朝在藏区分别封立阐化王、辅教王、护教王、阐教王,又封藏传佛教三大教派首领为“法王”。当时,明政府下力气最大推持的是噶吗噶派的“大宝法王”。1408年,明朝又邀新崛起的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入京。
宗喀巴本人正在拉萨忙于传召大法会,忙派他的大弟子释迦也失入京朝觐。由于明廷赐与释迦也失大量财物,他回藏地后,格鲁派实力与威望大增。贡赐关系以及茶马互市,其实为藏地带来了大量的经济利益。
明朝早期对藏的统治,“统”实际上大过“治”。十六世纪前期,由于格鲁派保护者阐化王政权的衰亡,黑帽系噶吗噶派以及红帽系联合在一起大力压制格鲁派huáng帽系。而到了十六世纪七十年代,哲蚌寺住持索南嘉措重振雄风,在青海会见了被明朝封为“顺义王”的蒙古俺答汗。俺答汗赠其“圣识一切瓦齐尔达喇达赖喇嘛”尊号。正是从这时开始,格鲁派索南嘉措的活佛转世系统开始出现“达赖喇嘛”之称。
透过俺答汗,索南嘉措上书申请与大明王朝建立贡赐关系。明廷反响积极,派官员授他为“朵儿只唱”(即俺答汗所授尊号中“瓦齐尔达喇”的藏语音译,蒙语为“金刚持”之意)。由此,明政府文件中开始以“答赖”(达赖)称呼索南嘉措。他死后,格鲁派追认宗喀巴弟子根敦主巴为第一世达赖,根敦主巴门徒根敦嘉措为二世达赖,而身为根敦巴措弟子的索南嘉措为三世达赖。清朝日后也是继承和发展了达赖册封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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