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一讲起道来,听去总是那么假。
嗯,我上chuáng以后,却怎么也祷告不出来。我只要一开始祷告,就会想起老孙妮怎样管我叫瘪三。
最后,我在chuáng上坐起来,又抽了支烟。那烟抽在嘴里一点味道都没有。我自从离开潘西以后,差不多抽掉两包烟了。
我正躺在chuáng上抽烟,忽听得外面有人敲门。我很希望敲的不是我的房门,可我心里清清楚楚地知道敲的正是我的房门。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知道,可我的确知道得很清楚。我也知道是谁在敲门。我末卜先知。
“谁敲门?”我说。我心里很害怕。我对这类事qíng一向很胆小。
他们光是一个劲儿地敲门。越敲越响。
最后我从chuáng上起来,穿着睡衣裤去开门。我甚至都用不着开房间里的灯,因为天已经亮了。老孙妮和开电梯的王八毛里斯就站在门外。
“怎么啦?有什么事?”我说。嘿,我的声音怎么抖得这样厉害。
“没什么事,”老毛里斯说。“只要五块钱。”
两个人里面只他一个人讲话。老孙妮只是张大了嘴站在他旁边。
“我已经给她了。我给了她五块钱。你问她,”我说。嘿,我的声音直发抖。
“要十块,先生。我跟你说好的。十块一次,十五块到中午。我跟你说好的。”
“你不是跟我这么说的。你说五块一次。你说十五块到中午,不错,我清清楚楚地听你说——”“把门开大点儿,先生。”
“gān吗?”我说。天哪,我的那颗心差点儿从我嗓子眼里跳出来了。我真希望自己至少穿好了衣服,遇到这样的事,光穿着睡衣裤真是可怕。
“咱们进去说,先生,”老毛里斯说着,用他的那只脏手狠狠地推了我一把,我他妈的差点儿倒栽了个跟斗——他是个魁伟的婊子养的。一转眼,他跟老孙妮两个都在房里了。瞧他们模样,就象这混帐地方是属于他们的。老孙妮坐在窗台上。老毛里斯就坐在那把大椅子上,解开了衣服领子——他还穿着那套开电梯的制服。嘿,我当时紧张极了。
“好吧,先生,拿钱来吧。我还得回去gān活儿呢。”
“我已经跟你说过十遍啦,我不欠你一个子儿。我已经给了她五——”“别说废话啦,嗳。拿钱来吧。”
“我嘛,gān吗还要给她五块钱?”我说。我的声音响彻整个房间。“你这不是在向我勒索!”
老毛里斯把制服钮扣全都解开了。里面只有个衬衫假领,没穿衬衫什么的。他有个毛茸茸的又大又肥的肚子。“谁也不向谁勒索,”他说。“拿钱来吧,先生。”
“没有。”
他听了这话,就从椅子上起身向我走来。看他的样子,好象十分、十分疲倦或是十分、十分腻烦。天哪,我心里真是害怕。我好象把两臂jiāo叉在胸前,我记得。我想,我当时要不是光穿着混帐的睡衣裤,qíng况怕不至于那么糟。
“拿钱来吧,先生。”他一直走到我站着的地方。他只会说这么句话。“拿钱来吧,先生。”他真是个窝囊废。
“没有。”
“先生,你是不是一定要我给你点儿厉害看呢。我不愿那样做,不道看样子非那样做不成了。”
他说。“你欠我们五块钱。”
“我并不欠你们五块钱。”我说。“你要是动我一根汗毛,我就会大声叫喊。我会把旅馆里的人全都喊醒。我要叫警察。”我声音抖得象个杂种。
“嚷吧。把你的混帐喉咙喊破吧。好极了,”老毛里斯说。“要你的父母知道你跟一个jì女在外面过夜吗?象你这样上等人?”他说话虽然下流,却很锋利。一点不假。
“别捣乱啦。你要是当时说十块,qíng况就不同了。可你清清楚楚地——”“你到底给钱不给?”他把我直顶在那扇混帐门上。他简直是站在我上面,挺着他那个毛茸茸的脏肚子。
“别捣乱啦。快给我滚出去,”我说。我依旧jiāo叉着两臂。天哪,我真是个傻瓜蛋。
这时孙妮头一次开口说话了。“嗨,毛里斯。要不要把他的皮夹子拿来?”她说。“就在那地方。”
“好的,拿来吧。”
“别动我的皮夹子!”
“我已拿到了,”孙妮说着,拿了五块钱在我面前一扬。“瞧?我只拿你欠我的五块。我不是小偷。”
我突然哭了起来。我真希望自己当时没哭,可我的确哭了起来。“不,你不是小偷,”我说。
“你只是偷走了五块——”“住嘴,”老毛里斯说着,推了我一把。
“别理他,随,”孙妮说。“走吧,酶。咱们拿到了他欠我的钱。咱们走吧,嗨。”
“我来啦,”老毛里斯说,可他没动窝儿。
“我要你来,毛里斯,嗨。别理他。”
“是谁在出口伤人?”他说,装出极天真的样子,接着他用手指重重地在我的睡裤上弹了一下,疼得我要命。我对他说他是个混帐下流的窝囊废。
“你说什么?”他说。他把手圈在耳后,象是个聋子似的。“你说什么?我是什么?”
我还在哭。我是他妈的那么生气,那么紧张。
“你是个下流的窝囊废,”我说。“你是个向人勒索的混帐窝囊废,再过两年,你就会成一个叫花子,在街上向人讨一毛钱喝咖啡。你那件肮脏破烂的大衣上面全是鼻涕,你还要——”我话没说完,他就揍了我一拳。我甚至都没想躲避。我只觉得自己的肚皮上重重挨了一下。
我并没给打昏过去,因为我还记得自己怎样从地板上目送他们两个一起走出房间,还随手把门带上。我在地板上躺了好一会儿,就象我跟斯特拉德莱塔打架时那样。只是,这一次我以为自己快要死了。我真的这样以为。我觉得自己好象掉在水里快要淹死似的。问题是,我的呼吸十分困难。最后我好容易站起来,得弯着腰捧着肚子向浴室走去。
可我真是疯了。我可以对天发誓我是疯了。在去浴室的半路上,我开始幻想自己心窝里中了一颗子弹。老毛里斯开枪打了我。我现在是到浴室去喝一大口威士忌什么的,定一定神,好让自己真正下毒手。我幻想着自己从混帐的浴室里出来,已穿好了衣服,袋里放着一支自动手枪,走起路来还晃晃悠悠的。我并不乘电梯,而是步行下楼。我用手扶住栏杆,嘴角里断断续续淌出一点血来。我就这样走下几层楼——用手捂着心窝,流得到处是血——随后我就按铃叫电梯。老毛里斯一打开电梯的门,看见我手里握着一支自动手枪,就会害怕得朝着我高声尖叫起来,叫我别拿枪打他。可我还是开了枪。一连六枪打在他那毛茸茸的肚皮上。然后我把那支手枪扔下电梯道——当然先把指印什么的全部擦gān净了。随后我爬回自己房里,打电话叫琴来给我包扎心窝上的伤口。我想象自己怎样浑身淌着血,由琴拿着一支烟让我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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