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术派”和“术治”的代表人物是谁?
答:申不害,他是郑国人。
问:第三派呢?
答:第三派认为,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最重要。国家有制度,民众就规矩;做事有规章,秩序就稳定。这个就叫做“法派”,他们的主张就叫“法治”。
问:“法派”和“法治”的代表人物是谁?
答:商鞅,他是卫国人。
问:三个人的先后呢?
答:几乎同时,都是战国早中期人。慎到(约前395-约前315)比商鞅(约前390-前338)大五岁,商鞅又比申不害(约前385-前337)大五岁。
问:这么说,势治、术治、法治,这三种主张,是差不多同时提出的?
答:是。这也说明,势、术、法,都有道理,也都管用。所以,到了战国末年,韩非就把它们统一起来,形成了完整的法家主张。韩非认为,一个君王,首先得有“权势”,然后还要有“谋略”和“法规”。《韩非子·难势》引用慎到的话说,飞龙和腾蛇为什么高高在上?就因为它们腾云驾雾。一旦云开雾散,掉到地上,跟蚯蚓、蚂蚁也没什么两样。同样,人君为什么一呼百应、令行禁止?就因为他们有权有势。没了威力权势,谁听他的呀?
问:照这意思,君主的权威,完全来自他的地位,与什么德、才的,都不相gān?
答:对!这就叫“势位之足恃”而“贤智之不足慕”。
问:不对吧?权势就那么重要吗?德才就那么没用吗?飞龙和腾蛇为什么能够腾云驾雾?蚯蚓和蚂蚁为什么就不能?这里面难道没有自身素质的原因吗?
答:你问得很有道理,但韩非他们却更有道理。没错,蚯蚓、蚂蚁是不可能腾云驾雾,但不等于无德无才的人做不了君主。要知道,当时的君主可是世袭的。世袭的君主当中,怎么就一定没有“蚯蚓”和“蚂蚁”,怎么就一定德才兼备,至圣至明呢?
问:这倒也是。
答:其实不要说世袭的君主,就连民选的领导人,也不一定靠得住。比如阿扁,能说是“德才兼备”吗?然而一旦大权在握,还不是“呼风唤雨”?可见自然界的“势”,云也好雾也罢,确实没法让蚯蚓、蚂蚁青云直上;人世间的“势”,却还真能把人中之“蚯蚓”变成“龙蛇”。再差劲的人,只要坐在那位置上,也都人五人六,说一不二。
问:那么,君主或者领导人的品德和才能,难道是可以无所谓的?
答:不是“无所谓”,而是“靠不住”。请问,韩非讲“两面三刀”,目的是什么?君主集权。条件又是什么?君主世袭。在世袭的前提下实现集权,君主德才兼备固然好,万一不能呢?按照儒家和墨家的观点,那就搞不成了,因为他们都寄希望于君主的个人品质。法家却是不能搞不成的,因此他们更寄希望于君主的权力威势。
问:法家比儒家和墨家更现实?
答:也更深刻,因为他们不再把君主看作飞龙和腾蛇。
问:看作蚯蚓和蚂蚁吗?
答:倒也没有。准确地说,是既不看作飞龙和腾蛇,也不看作蚯蚓和蚂蚁,而是看作介乎二者之间的普通人。或者用韩非的话说,就是既不看作尧、舜,也不看作桀、纣。尧、舜也好,桀、纣也好,都是百年不遇的;而绝大多数世袭的君主,是既没有尧、舜那么好,也没有桀、纣那么坏,也就平平常常一个普通人。这样的人,要治国平天下,靠什么?靠德才吗?他们没那么多,甚至根本就不够。那又怎么办?很清楚,只能靠权势。
问:有了权势,就一定能治理好国家吗?
答:韩非从来就没说过这句话。但那玩意管用,则是肯定的。所以,君主集权,平治天下,首先得有权势,但又不能只有“势”,还得有“术”和“法”。
明用法,暗用术,两手都要硬
问:为什么还得有“术”和“法”呢?
答:就因为权势只能保证君主行使权力,并不能保证天下太平。想当年,桀、纣的权势,与尧、舜没什么不同。结果桀、纣弄得天下大乱,尧、舜却实现了天下大治。可见管用不管用是一回事,好不好是另一回事。所以光有“势”,是不行的,也是不够的。
问:但是,术与法,非得都有吗?只有“术”,或者只有“法”,不行吗?
答:不行。因为术与法,各有各的作用,各有各的功能,各有各的对象,还各有各的特征,一个都不能少。在《定法》篇,韩非曾经设问,申不害重术,公孙鞅(商鞅)重法,他们两个的主张,究竟哪个更要紧?回答是:十天十夜不吃饭,死;数九寒天不穿衣,也是死。你说哪个更重要?
问:术与法,就像衣服与饮食?
答:对,相互不能置换,也不能替代。
问:那么,术与法,又有什么不同?
答:术是对付官员的,法是对付民众的。在《定法》篇,在《难三》篇,韩非都讲得很清楚。韩非说,术(权术谋略),必须掌握在君主手中(人主之所执),用来整合千头万绪的事务(偶众端),驾驭各怀鬼胎的群臣(御群臣)。法(政策法规),则应该“宪令着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jian令”。
问:这话什么意思?
答:着,就是制定;必,就是标杆;慎法,就是谨守法令;jian令,就是触犯禁令。
问:明白了。原来法家之所谓“法”,就是由官方制定的标杆。这个标杆,是用来决定奖惩赏罚的。是不是这样?
答:正是。奖惩赏罚,就是前面说过的“二柄”嘛!
问:说了半天,还是“两面”?
答:是的。但如果只有“两面”,没有“三刀”,就不是法家了。实际上,奖惩赏罚,历来就是君主的统治手段。那么,法家的特殊之处又在哪里呢?就在于他们qiáng调,奖也好,惩也好,赏也好,罚也好,都要有规矩,不能由着xing子来。这个规矩,就是“法”。
问:依法行赏,依法行罚?
答:不错。赏,只能奖赏谨守法令的人,这就叫“赏存乎慎法”。罚,也只能惩罚触犯禁令的人,这就叫“罚加乎jian令”。而且,奖惩赏罚,不但要到位,还得合法。之前怎么定的规矩,就怎么做。这用韩非的话说,就叫“以法治国”。
问:治老百姓吧?
答:主要是治老百姓。因为在法家看来,该守法又可能会犯法的,就是人民。因此,法家之法这根标杆,虽然由官方制定,却必须牢牢立在百姓心中。立在那里gān什么呢?让他们知道好歹,知道厉害。这就叫“刑罚必于民心”。而且,在韩非看来,统治人民,没有比这更好的手段,这就叫“一民之轨,莫如法”。
问:那么,对付官员,为什么不能也用“法”呢?对付官员的手段,不也是奖惩赏罚这“二柄”,不也该照规矩办事吗?为什么还要有“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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