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见李焘《长编》卷三百六十五元祐元年二月乙丑日条。
[42]据毕沅《续资治通鉴》,免役法行于熙宁三年十二月戊寅,差役法罢于熙宁四年十月壬子,可见两法曾经并存。
[43]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八熙宁三年十二月乙丑日条。
[44]见李焘《长编》卷三百六十七元祐元年二月丁亥日条。
[45]两法颁布实施日期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八熙宁三年十二月乙丑日与戊寅日条。
[46]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八熙宁四年七月丁酉日条。
[47]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五十一熙宁七年三月戊午日条。
[48]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八熙宁四年五月壬子日条。
[49]见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
谁主沉浮
最早bào露出问题的,是青苗法。
平心而论,青苗法的设想并不错,考虑也算周全。按照熙宁二年九月条例司颁布的规定,农民贷款是自愿的,地方政府不得qiáng行摊派。还贷的时候,愿意还钱就还钱,愿意还粮就还粮,还粮按照市场上的平均价格计算。如果遇到自然灾害,允许在下一个收割季节再还,不得催要。[50]
可惜执行起来,就不是那么回事。
首先是明令禁止的qiáng行摊派在各州县盛行,以至于朝廷不得不在青苗法实施三个月后就再发诏令,要求巡视员认真检查,发现违令官员立即通报。然而话音刚落,第二个月就接到河北安抚使韩琦的报告,qiáng行摊派屡禁不止,就连根本不种地的城市居民也被要求借这种农业贷款。[51]
神宗想不通。他问司马光,问题出在哪里呢?他听到的普遍反映,都认为青苗是良法,只是用人不当。
司马光说:依臣之见,法亦不善。
宋神宗说:已经三令五申不得qiáng贷了呀!
司马光说:巡视员却在暗示地方官摊派。开封境内十七个县,只有陈留严格执行自愿贷款的原则,结果没有任何人来借钱。其他县贷出那么多款,不摊派怎么可能?[52]
那么,地方官又为什么要顶风作案呢?
很简单,就因为他们是地方官。在帝国体制下,地方与中央是上下级关系。因此,青苗贷款在中央是政策,到了他们那里就是政绩。他们也很清楚,虽然宋神宗和王安石都说贷款不能勉qiáng,其实内心深处是希望青苗法成功的。成功的标志当然只有一个,那就是贷出很多钱收回很多利,民众还表示感恩戴德,只不过后者可以造假,前者必须当真。
这就不能由着民众自愿。相反,越是不想借钱的,反倒越要bī他们借,因为不想借钱的都是大户人家。按照条例司的规定,一等民户的贷款额度是五等的十五倍。相反,贫户则不但借钱少,还贷能力也低,中央又规定不得亏损。那么请问,地方官的眼睛该盯着谁,不qiáng行摊派又怎么成? [53]
立法本身也有问题,比如贫下中农贷款必须由地主富农做担保,或者领衔。这当然是为了保证官府能够收回本金和利息,对于地主富农却是无妄之灾。过去,他们可以借钱给贫下中农获取利息,现在反倒要替他们背债,请问谁会心甘qíng愿?也只好要求他们“奉旨贷款”了。[54]
何况条例司还口是心非,各地的贷款也有指标。尽管从理论上讲,指标由地方上自己确定,但是不想表功邀宠的又有几个?熙宁四年十月,就有个地方官不顾实际qíng况报了四十万,幸亏被有良知的副职奏请皇帝制止,这才没害得当地民众倾家dàng产。即便如此,王安石还是派人前去质问青苗钱为什么贷出去那么少。那位已经升任正职的官员回答:不是规定民众自愿吗?他们不愿意,难道可以qiáng迫?[55]
王安石无言以对,只能暗暗切齿。
遭遇灾年延缓还贷的规定也没有得到执行。熙宁七年旱qíng那么严重,催款官吏却仍然似虎如láng,民众要缴纳的除了青苗债,还有免役钱。如果不是郑侠献图,使皇帝下达暂停追缴(权息追呼)的诏令,不知多少民众要家破人亡。[56]
不乏可取之处的政策,就这样变成恶魔。
然而根本原因却是司马光没有也不可能看到的,那就是政府做了不该他们做的事。不妨设想一下,如果由多家可以竞争的商业银行来发放贷款,又有司法独立的民事法庭解决纠纷,朝廷不过宏观调控,事qíng会这么不可收拾吗?
可惜,商业银行和司法独立,当时都不可能。
市易法的问题也一样。
前面说过,所谓市易法,就是国家控制商品流通;所谓市易务,则是国家百货总公司。问题在于,百货公司即便可以国有也可以官办,但那也只能是企业不能是衙门。王安石和吕嘉问的市易务却不但是政府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还同时是企业和银行,可以向商人发放抵押贷款,利息也是百分之二十。这就等于是一个人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还当观众,完全是胡来。如此违背经济规律和管理原则,不妨碍经济发展,不弄得骂声一片,才是咄咄怪事。
王安石却死不悔改。
执迷不悟也不奇怪,因为他崇尚国家主义,当然会相信政府万能。熙宁二年七月,王安石推出了均输法。这是他的第一项改革,核心内容则是将宫廷和衙门需要的用品,由地方供奉改为官方采买。原因是老办法太混乱,要用的东西送不来,没用的又堆积如山,地方上负担也重。代理开封法官的苏轼却不赞成。他说,由官员用公款购买物品,肯定会不是名牌不买,没有回扣不买,还能指望节约开支?[57]
这才真是清醒的认识。
可惜,苏轼并未能一句话点醒梦中人。王安石的梦实在太宏伟也太美好,为国为民,堪称菩萨心肠。为此,他不惜霹雳手段,哪怕哀鸿遍野,地主富农和中小企业破产。
现在,似乎已经可以总结出王安石变法四大问题:国家主义、政府万能、理想至上、道德唯一。由此造成之最严重后果,则是北宋用了一百多年的时间,好不容易才建设起来的政治文明、商业文明和社会文明不同程度受到冲击,直接或间接导致了徽宗的乱政和亡国。事实上,从熙宁变法到靖康之难不过五六十年,顷刻间便山河破碎,可谓惨不忍睹。
这当然是只能从长计议的话题。要说的是,王安石变法四大问题暗含着一种倾向,那就是专制主义,或者走向专制的可能。因为崇尚国家主义,相信政府万能,就难免从集权走向专制。尽管在熙宁年间,这还只是苗头,这苗头也要到忽必烈他们把两宋文明彻底摧毁之后,才会在朱元璋父子的鲜血浇灌之下长成参天大树。当然,是别人的血。
但,王安石仍然难辞其咎。他的儿子王雱不是扬言要把韩琦和富弼的人头挂在街上吗?自己不也五次三番提醒皇帝尧舜处死了鲧吗?他的保甲法不也像商鞅,散发着法西斯的味道吗?凡此种种,请问离专制主义又有多远呢?
留下的教训,更是惨痛而深刻。
毫无疑问,王安石是改革家,他的变法也是改革,而且是必要的改革。这让他赢得了崇高的声誉和许多同qíng,尽管某些同qíng不但可笑,还很廉价。幸运的是,王安石让我们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要以为改革就好,还要看为何改革,为谁改革,怎样改革。如果没有想清楚这三个问题,那就只能算盲动;如果像王安石那样弄错了答案,更得咽下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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