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植物园_白饭如霜【完结】(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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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条夺门而去的小蚯蚓,眼下就一起泡在这个澡堂中,碧绿不错眼的看着远远处温控中心,已经两个小时了,山狗还没走出来。不由得叹气:“喂,他不会真的在想自己是谁这么深奥的问题吧?他应该知道自己的脑容量不足以承负那么大量的思考进程啊。”

  桃红甩甩尾巴:“不会啦,他一定在想伦敦烟火是不是真的可以起火,试着去点香烟。”

  银灰嗤笑一声:“我已经在那些花的所有花蕊中装上微型压力炸药,他要是真的去试,一定会得到非常满意的效果。”

  话音未落,连串闷响已经传来,效果如同在垃圾桶里放鞭炮。过得一阵,山狗便鬼鬼祟祟闪上大道,一溜烟往西区住宅群跑去了,他的身后,飘扬着火药的味道,以及零星衣物的碎片~~~~~

  碧绿摇摇头:“他真是~~~~怎么连迎春花都不认得,骗他骗得我好内疚。”

  一阵沉默笼罩整个水塘,良久,银灰幽幽说:“他以前不是这样的。他以前~~~~。”

  如果回忆是一格格相连的胶片,而我们有能力将之逐一查看,如用碟机自如欣赏一部心爱的戏,快进,慢放,单步,反复。这世上许多关于承诺与寻找的故事,是不是就没有机会发生。

  回溯在蚯蚓的菲林库里,越过重重异物,一直到达七年前,盛夏,里约热内卢。

  神之检阅。

  传说中,神创世之初日夜繁忙,许多拥有灵魂的物种,没有来得及得到固定的外形,就已经被投放入世,它们在苍茫天地中跋涉寻觅属于自己的躯体,日夜祈祷,等候神的惊醒,再次眷顾。无数世纪过去,一再失望,因此也使他们决意成为自己救世主,创造真正适合本族的存在形态。非人的世界,由此而来。为了不至于被犹自忙碌的神将他们彻底忘记或忽略,每三十三年,所有的非人物种,最神奇的,最美丽的,最诡秘的,最稀少的,无分贵贱强弱,全部涌入人间界,汇集世界某地,盛装出行,招摇过市,精心展示各个种族在三十三年中潜心修炼所得成果,结合盛大游行,辉煌表演,自由交易,历时三天,号称:神之检阅。

  猎人联盟成立之初,曾经对这一聚会发动过攻击。其结果是当时所有应征成为猎人的成员都殉职,总部地址被毁,成为一处无可挽救的废墟,一直到一百年后,仍然会对无意闯入者释放剧毒攻击分子,杀人于无形。唯一逃生者是后来亚洲猎人联盟的理事长,所得到的纪念品,是一个残废的屁股----被老鼠天师咬了一个缺缺。经过这几乎全军覆灭的惨痛教训之后,于九十九年前开始,猎人联盟公告天下,承诺于盛会期间将收束手下,退避到方圆一百里之外,决不主动生事。相应的,非人内部也达成共识,第一不恶意骚扰人类的正常生活,第二,内部同在一条食物链上的各个物种亦暂停相互攻击,和平共处,狂欢三日。

  在那三天,你可以看到----如果你确实看得到的话----参努和光行一起喝醉了酒,在午夜的星空下飞驰,他们会一起回到史前,参观古生物存在的实况,参努会教光行如何变化眼睛的颜色,然后光行全身都会被上色,只有眼睛还是透明无暇。你会看到,无数金色风鸟在空中游戏,将云雾霞彩聚合又分散,拼贴成各种各样大气磅礴,惊世骇俗的图画, 还有,九色羽人成群结队的在路上走过去,华丽翅膀所散发的光焰,可以将人的呼吸硬生生压回到胸膛里,也可以隔着肋骨,将心脏烤熟。那是连神都要为之迷醉的三天。

  而嗜糖蚯蚓族,每一届聚会中,都担当着为第二天的表演环节设计舞台的任务。

  三十三年前那一次,轮到了桃红,碧绿,和银灰当值。

  聚会开始前七天,它们选择里约热内卢的贫民窟地区中心街道,在那里种下了一棵巴西铁树。这棵树的树干长得非常之快,平均每小时十五米,一直长了五天,然后开始在一千米处的顶端抽叶,唯一的一片叶,直径一公里,微微向内凹下,蚯蚓们请金色风鸟从世界各地收集相对洁净的雨云,集中在这片叶子上空降雨,由此得到一眼美丽的湖。他们改良了珍贵的十六瓣子夜莲,使之在湖中无根盛放,紫瓣金蕊,熠熠生辉,从而形成了舞台的基座。围绕这莲之舞台,许多水草浮出水面,相互纠结,上面托起一粒粒去芯的绿衣莲子,中间可以坐人,是为观众席。

  那一年,为聚会表演的是蝶之族类,承担奏乐任务的是八音竹节虫,合壁出场,妙绝天下,令济济非人如痴如醉。谁知在丝竹正酣之际,忽然空中爆发出一声大喝,举座为之一惊,抬头去看,就看到有个人像颗流星一样飞速坠落下来,观众席里有两只飞天蜥蜴当机立断,立刻腾空而起前去截断,结果对方来势实在太快,最后还是咚的一声,全身心砸上了舞台。可怜当时台上总共有九千只人头蝶身的花尾美人蝶,根据各自颜色的不同,立体组合成盛装人物,正无比投入的演出全本舞蹈剧“蝴蝶夫人。”被搞到轰的一声,飞了漫天漫地,顿时乱成一团。

  三条小蚯蚓身为舞台总监,一直驻守在莲花一角,骚乱初起,空中一掠眼,已经觉得面熟,顾不了许多,情急之下,抛出收纳葫芦索,抢在众多非人票友上前一家踩一脚之前,将那人裹在葫芦里拖了回来。

  那位突如其来的空中飞人不是别人,正是山狗。

  他为什么会在那个时间,那个地点,以那样一个方式跑出来,一直都是一个谜,即使问他自己,也得不到那个谜底。因为他当时晕了过去,醒过来什么都不记得。说的第一句话是:“我怎么睡在你们这里了?”而且一骨碌爬起来以后,非常自然而然的,跟着蚯蚓们回了撒哈拉之眼,从他的表现看,好象他自始至终,就一直呆在那鬼地方卖菜。事实上,蚯蚓们记得,除了在撒哈拉之眼建立初期,山狗来当过一段时期的监工之外,他再也没有出现过。之所以敢说得那么笃定,是因为山狗是被它们当时布下的天长地久猪笼草阵围到几乎全身虚脱,不得已送回总部去抢救的。

  然后,七年过去了。

  必须在短时间内离开此地的蚯蚓,决心要找出山狗失忆的原因。尤其是,为什么一起经历过的事情,他有的能记得,有的却不记得,那些刻意被遗忘的片段,到底是什么。作为冷血动物的一种,它们的同情心并没有在突然之间爆棚,如此为山狗大费周章,是因为

  “我们答应了猪哥的,一定要照顾这个倒霉蛋。”

  这句话说出来,桃红跟着又叹了口气:“为什么,为什么我们居然会愚蠢到去许诺?”

  银灰懒懒将尾巴一甩,溅了自己老大一片水花,说道:“因为猪哥去偷了我们族里的长老令嘛,嗨,未必你以为在这破地方住久了,我们也变得跟人类一样笨到讲仁义道德吗?”

  桃红想想果然,提到往事,不由得神往起来:“当年猪哥可真会玩啊,带着我们去空间站看太空站MM,哇,实在正点,正点。”

  碧绿泡在水里吹了半天泡泡,这时候冒出来:“喂,猪哥现在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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