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独守菜园的时候,起初是到默存那里去吃饭。狗窝关不住小趋,我得把它锁在窝棚里。一次我已经走过砖窑,回头忽见小趋偷偷儿远远地跟着我呢。它显然是从窝棚的黍秸墙里钻了出来。我呵止它,它就站佐不动。可
是我刚到默存的宿舍,它跟脚也来了;一见默存,快活得大蹦大跳。同屋的人都喜爱娃娃狗,争把自己的饭食喂它。小趋又饱餐了一顿。
是我刚到默存的宿舍,它跟脚也来了;一见默存,快活得大蹦大跳。同屋的人都喜爱娃娃狗,争把自己的饭食喂它。小趋又饱餐了一顿。
我们全连迁往“中心点”以后,小趋还靠我们班长从食堂拿回的一点剩食过日子,很不方便。所以过了一段时候,小趋也搬到“中心点”上去了。
它近着厨房,总有些剩余的东西可吃;不过它就和旧菜地失去了联系。我每天回宿舍晚,也不知它的窝在哪里。连里有许多人爱狗;但也有人以为狗只是资产阶级夫人小姐的玩物。所以我待小趋向来只是淡淡的,从不爱抚它。
小趋不知怎么早就找到了我住的房间。我晚上回屋,旁人常告诉我:“你们的小趋来找过你几遍了。”我感它相念,无以为报,常攒些骨头之类的东西喂它,表示点儿意思。以后我每天早上到菜园去,它就想跟。我喝住它,一次甚至拣起泥块掷它,它才站住了,只远远望着我。有一天下小雨,我独坐在窝棚内,忽听得“呜”一声,小趋跳进门来,高兴得摇着尾巴叫了几声,才傍着我趴下。它找到了出“中心点”到菜园的路!
我到默存处吃饭,一餐饭再加路上来回,至少要半小时。我怕菜园没人看守,经常在“威虎山”坡下某连食堂买饭。那儿离菜园只六、七分钟的路。小趋来作客,我得招待它吃饭。平时我吃半份饭和莱,那天我买了正常的一份,和小趋分吃。食堂到菜园的路虽不远,一路的风很冷。两手捧住饭碗也挡不了寒,饭菜总吹得冰凉,得细嚼缓吞,用嘴里的暖气来加温。小趋哪里等得及我吃完了再喂它呢,不停的只顾蹦跳着讨吃。我得把饭碗一手高高擎起,舀一匙饭和菜倒在自己嘴里,再舀一匙倒在纸上,用另一手送与小趋;不然它就不客气要来舔我的碗匙了。我们这样分享了晚餐,然后我洗净碗匙,收拾了东西,带着小趋回“中心点”。
可是小趋不能保护我,反得我去保护它。因为短短两三个月内,它已由娃娃狗变成小姑娘狗。“威虎山”上堆藏着木树等东西,养一头猛狗名“老虎”;还有一头灰狗也不弱。它们对小趋都有爱慕之意。小趋还小,本能地怕它们。它每次来菜园陪我,归途就需我呵护,喝退那两只大狗。我们得沿河走好一段路。我走在高高的堤岸上,小趋乖觉地沿河在坡上走,可以藏身。
过了桥走到河对岸,小趋才得安宁。
幸亏我认识那两条大狗——我蓄意结识了它们。有一次我晚饭吃得太慢了,锁上窝棚,天色已完全昏黑。我刚走上西边的大道,忽听得“呜——wuwuwuwu……”,只见面前一对发亮的眼睛,接着看见一只大黑狗,拱着腰,仰脸狰狞地对着我。它就是“老虎”,学部干校最猛的狗。我住在老乡家的时候,晚上回村,有时迷失了惯走的路,脚下偶一趔趄,村里的狗立即汪汪乱叫,四方窜来;就得站住脚,学着老乡的声调喝一声“狗!”——据说村里的狗没有各别的名字——它们会慢慢退去。“老虎”不叫一声直蹿前来,确也吓了我一跳。但我出于习惯,站定了喝一声“老虎!”它居然没扑上来,只“wuwuwuwu
……”低吼着在我脚边嗅个不了,然后才慢慢退走。以后我买饭碰到“老虎”,总叫它一声,给点儿东西吃。灰狗找忘了它的名字,它和“老虎”是同伙。我见了它们总招呼,并牢记着从小听到的教导:对狗不能
矮了气势。我大约没让它们看透我多么软弱可欺。
矮了气势。我大约没让它们看透我多么软弱可欺。
第一班是十点到十二点,末一班是早上四点到六点;这两班都是照顾老弱的,因为迟睡或早起,比打断了睡眠半夜起床好受些。各班都二人同巡,只第一班单独一人,据说这段时间比较安全,偷窃最频繁是在凌晨三四点左右。单独一人巡夜,大家不甚踊跃。我愿意晚睡,贪图这一班,也没人和我争。我披上又长又大的公家皮大衣,带个手电,十点熄灯以后,在宿舍四周巡行。巡行的范围很广:从北边的大道绕到干校放映电影的广场,沿着新菜园和猪圈再绕回来。熄灯十多分钟以后,四周就寂无人声。一个人在黑地里打转,时间过得很慢很慢。可是我商时不止一人,小趋常会“呜呜”两声,蹿到我脚边来陪我巡行几周。
小趋陪我巡夜,每使我记起清华“三反”时每晚接我回家的小猫“花花儿”。我本来是个胆小鬼;不问有鬼无鬼,反正就是怕鬼。晚上别说黑地里,便是灯光雪亮的地方,忽然问也会胆怯,不敢从东屋走到西屋。可是“三反”中整个人彻底变了,忽然不再怕什么鬼。系里每晚开会到十一二点,我独自一人从清华的西北角走回东南角的宿舍。路上有几处我向来特别害怕,白天一人走过,或黄昏时分有人作伴,心上都寒凛凛地。“三反”时我一点不怕了。那时候默存借调在城里工作,阿圆在城里上学,住宿在校,家里的女佣早已入睡,只花花儿每晚在半路上的树丛里等着我回去。它也象小趋那样轻轻地“呜”一声,就蹿到我脚边,两只前胸在我脚跟上轻轻一抱——假如我还胆怯,准给它吓坏——然后往前蹿一丈路,又回来迎我,又往前蹿,直到回家,才坐在门口仰头看我掏钥匙开门。小趋比花花儿驯服,只紧紧地跟在脚边。它陪伴着我,我却在想花花儿和花花儿引起的旧事。自从搬家走失了这只猫,我们再不肯养猫了。如果记取佛家“不三宿桑下”之戒,也就不该为一只公家的小狗留情。可是小趋好象认定了我做主人——也许只是我抛不下它。
一次,我们连里有人骑出行车到新蔡。小趋跟着车,直跑到新蔡。那位同志是爱狗的,特地买了一碗面请小趋吃;然后把它装在车兜里带回家。
可是小趋累坏了,躺下奄奄一息,也不动,也不叫,大家以为它要死了。我从菜园回来,有人对我说:“你们的小趋死了,你去看看它呀。”我跟他跑去,才叫了一声小趋,它认得声音,立即跳起来,汪汪地叫,连连摇尾巴。大家放心说:“好了!好了!小趋活了!”小趋不知道居然有那么多人关心它的死活。
过年厨房里买了一只狗,烹狗肉吃,因为比猪肉便宜。有的老乡爱狗,舍不得卖给人吃。有的肯卖,却不忍心打死它。也有的肯亲自打死了卖。我们厨房买的是打死了的。据北方人说,煮狗肉要用硬柴火,煮个半烂,蘸葱泥吃——不知是否鲁智深吃的那种?我们厨房里依阿香的主张,用浓油赤酱,多加葱姜红烧。那天我回连吃晚饭,特买了一份红烧狗肉尝尝,也请别人尝尝。肉很嫩,也不太瘦,和猪的精肉差不多。据大家说,小趋不肯院狗肉,生的熟的都不吃。据区诗人说,小趋衔了狗肉,在泥地上扒了个坑,把那块肉埋了。我不信诗人的话,一再盘问,他一口咬定亲见小趋叼了狗肉去埋了。可是我仍然相信那是诗人的创造。
52书库推荐浏览: 杨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