忐忑的中国人_梁晓声【完结】(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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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我须声明如下:

  我们是在以法国大革命时期“发生的现象”为例,而这对法国大革命也许是不公正的,甚至有诋毁之嫌。我的例子来自某些以法国大革命为内容的书籍,包括某些文学作品。那些书籍本身对法国大革命也许便持歪曲的态度。但法国大革命时期肯定是法国充满了血雨腥风的时期,这一点雨果在《九三年》中有令读者不寒而栗的描写。英国宣布为共和国之前的内战时期亦如此。

  不论任何国家的血雨腥风的时期,都是暴民们所乐见的时期。

  暴民基本上是不参与暴动的。因为暴动须有组织性和纪律性来保障成功。比如光复会的徐锡霖们当年所进行的暴动,暴民预先是混入不了的。暴动的组织者们鄙视他们,他们也绝对没有参与暴动的胆魄。

  当暴动发生,暴民是密切关注的看客。

  当暴动失败,暴动者被残酷镇压,暴民更是看客。不管哪一方胜利哪一方失败哪一方镇压哪一方,暴民都爱看。因为镇压往往是冷酷无情之事,能间接满足暴民残暴的心理快感。

  而当暴动大获成功,往往会引发连暴动者们也始料不及的骚乱、混乱。而此时暴民便有事可干了,在乱中打砸抢烧杀。来得及奸淫妇女便奸淫她们,来不及便杀了她们。他们作恶时,“聪明”地呼喊着胜利者们庆祝胜利、仇视敌人的口号。这会使胜利者们困惑,以为他们是“自己人”。而他们那时乐得被视为“自己人”。因为“自己人”对“自己人”的暴行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即使内心里认为未免残暴,但却会错误地认为那是因共同的仇恨所至。一这么认为,便等于不反对了。

  更错误的是,有时暴动的一方,为了声势浩大,明知暴民之不可靠,却利用之。

  而凡是犯这种错误的,不论曰暴动也罢,造反也罢,革命也罢,没有不最终失败的。那时大多数暴民逃之夭夭,隐迹遁形了。而他们留给了镇压者们血腥镇压的正当理由——“镇压暴民”是不必手软的。

  如果那个杀死了一个贵族少女,并将她的头插在矛尖的男人自我辩护道:“我这么做因为我比你们更仇恨我们共同的敌人啊!”

  又如果当年我们是法国大革命的组织者,诸位,我们该怎么说呢?

  我给出的说法乃是:“那你也必须被公开绞死!”

  因为革命是人进行的事,而暴民是“民”外表的非人。

  容忍了他们的暴行,便是容忍了对革命的玷污。

  在古代,中国、外国都发生过这样的事——战斗终于决出胜败,获胜的一方下令屠城。而此时,军队集体成了暴民集团。在任何一本书籍中,任何文艺作品中,此类罪行都是人类诸宗罪中的首宗罪。

  日军侵华期间,便一次次对中国人民犯下了那首宗罪。

  中国之“文革”十年,也是暴行多多的十年。

  我坚决反对“文革”十年全民都疯狂了的说法,更坚决反对全民皆有罪的说法。

  几乎全民都被卷入了运动,这一说法比较的实事求是。

  仅仅呼喊过口号,参加过游行,对别人进行过文字批判,并不足以被定性为暴行。

  但活活将人打死肯定是暴行。后来的事实证明,当年全部被活活打死的人,与打死他们的人相比,无一例外都是好人,起码比打死他们的人好。

  那么,打死他们的人其实是暴民。年龄不同、性别不同的暴民而已。

  这难道同样不也是暴行吗?

  那么干的难道不是暴民吗?

  比之于将人活活打死的暴民,后者们罪轻一等。但即使罪轻一等,也还是罪轻一等的暴民。

  “文革”十年中,暴行罄竹难书,暴民几乎哪一座城市、哪一个乡村都有。

  暴民行暴需要“正当”的口号,当年“正当”的口号是“誓将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

  如果今天有谁自辩他或她当年的暴行是由于“太革命了”,难道不是混账话吗?

  我认为,暴民大抵都是天生的,是基因决定的坏种。

  世道再乱,社会再不公平,但郑老栓不会成为暴民的。他即使日子过不下去,一横心投身革命了,他都不会是暴民。即使他后来又叛变了革命,出卖了同志,成为可耻的叛徒,他也还是成不了暴民。

  闺土是那种即便打死他,他也不肯成为暴民的人。

  连阿Q也不会成为暴民,不论对小D、小尼姑、吴妈,包括假洋鬼子、赵老太爷,他都是下不去狠手的人。若有时够狠,他也就不是阿Q了。他的基因决定,他对一切人都下不去狠心狠手的。他最大胆了,也就只敢调戏一下小尼姑,以及趁乱抢几样富人家的东西。

  小D自然也断不会成为暴民。

  鲁讯笔下,只有一个人一发生骚乱便会趁势而上,便是《药》中的牢头红眼睛阿义。

  我读《药》时,感觉他有暴民基因,尽管鲁讯只写到他几笔。

  红眼睛阿义正是那种矛头上可插人头自取其乐的人类坏种。

  他矛头上插的可以是夏瑜的头,也可以是阿Q、小D、郑老栓的头。只要官府宣布谁有罪,监斩官说:“喏,那颗人头赏你玩儿去吧!”便正中他的下怀。倘哪路“革命军”得势,将县官老爷、赵老太爷及假洋鬼子砍了头,他也会喜欢玩他们的头。若世道乱到了难以收拾的地步,那么他肯定会欺负小尼姑、吴妈、假洋鬼子的夫人们的。倘她们反抗,他会眼都不眨一下地杀了她们,并砍下她们的头玩。一时兴起,八成还会奸尸。

  在有秩序的社会,不管是多么不堪忍受的秩序,哪怕给他一个牢头做,他都会有一种在“体制”中的傲慢,有限度地行那一“体制”默许之恶。一旦那“体制”连牢头都不给他做了,他则会不但恨那“体制”,也恨几乎一概看似活得比他强点儿的人。

  此时的他是反社会的。

  他的基因会经常怂恿他干狠事,行大恶。

  但他有自知之明,会竭力克制,伺机而动。

  他明白他需要一股强大势力所呼喊的口号。

  骚乱有时体现为一种貌似强大的“势力”。

  那么,不管骚乱之众喊什么口号,他都会跟着喊,且喊得比别人都响。

  口号本身对红眼睛阿义其实没什么重要。

  重要的仅仅是,他须通过他那时的喊表明——他是骚乱之众的“自己人”。在众多的“自己人”中,他狠起来、恶起来,觉得会有支持者。倘他那时还当着牢头,准是看客。还将替官家注意,哪些人喊口号喊得起劲儿。因为连牢头都做不成了,才盼着那场骚乱。

  骚乱由于有了他这种人的参与,往往的,必演变为暴乱。

  不久前,我行在一条街的人行道上,那人行道摆满了供食客吃海鲜的排档餐桌椅。有两个五六岁的小孩子追逐于其间,引得一黑壮汉子大怒。他对两个五六岁的孩子,一串串大声骂出极肮脏的话,那是我的笔不能写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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