忐忑的中国人_梁晓声【完结】(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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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我们童影的一位同志,拍过电视剧《好爸爸坏爸爸》和电影《我的九月》的导演尹力,也跨过马路来了。

  他指斥他们:“少废话,打了人,而且把人打成这样,就得低头认错!”

  他们见多了一个打抱不平的,又软了下来。

  他们中戴眼镜的那个,出于无奈,很识时务地,向那个被打的青年抱了抱拳,连说:“好好好,我没打你。他打你了。我替他向你认错行不行?”

  既然他们这样说了,我便放开了拖住他们自行车后座的手。

  事情到此,也该了结了,我也该回家去了。不承想却又发展出了一个“欧?亨利”式的结尾。原来,那蹬平板车送汽水的乡下青年,并非一个外地的乡下青年,而是北京“塔院”公社的一个青年。这“塔院”公社是北京“都市里的乡村”,和我们这一区域近得不能再近。周围几家单位的几幢宿舍楼,便是在“塔院”公社的土地上盖起来的。他还是我们北影一位退了休的老职工的侄子。那老职工退了休以后,在北影后门摆摊卖东西,自然也卖汽水。他的侄子,是从汽水厂拉了汽水给他送的,早有人向他报信儿——他的侄子在挨打受欺负。

  他赶来了。

  于是局面又有了戏剧性的变化。

  我曾在北影后门那儿见过他,矮,较胖,一张红润的气色很好的圆脸,稀疏的刚刚剃短的白头发楂,装饰着亮光光的半秃的头。

  显然的,孰是孰非,他已经知道了。

  他仔细地看了看他侄子的脸、脖子——那青年嘴角有血迹,脖子皮下瘀血,耳后青肿。

  他倒也理智,起码显得比我刚才理智,镇定地说:“走吧,上医院吧。”

  又多了这么一个老头,两个欺负人的家伙完全陷入了被动。一把年纪的人,你推人家一个跟头,或许就闹出人命官司。

  我想,人家的直接法人和保护人来了,我该悄悄隐退了……

  趁那青年冤屈骤发,宣泄地蹲在地上大哭时,我一句话没再说,转身回家了……

  重新躺在床上,我再也睡不着了,头也愈加的昏晕。仿佛后脑已经岩化,已经没有了任何空隙似的,仿佛我思想一切事,只能在前半部分大脑中进行了。却依然的思绪纷乱,不由得不想,不能不想……

  我默默地对自己说——停下来,停下来,什么也不要想!梁晓声你所看到的、碰到的一切人、一切事,并不值得去想,徒想也无益啊!也许生活原本就是那样的。皆因你选择的活法,是一种离群索居的活法。所以听到了、看到了、碰到了,便“友邦惊诧”。这无非是你少见多怪。今后见惯了,也就不会再怪了。也就不会再多管闲事了,更不会再抱打不平了……

  思想却停止不下来。遇到有人格侵犯性质的一部分人虐待另一部分同胞的现象,不管前者们是警察,是公安人员,或是青皮、痞子、流氓,我都是难免要产生所谓“正义冲动”发出所谓“正义呼喊”的……就算是种疾病,而我已经得上了,而又是有些“先天性”的,且目前来讲,医学界又没研制出什么特效的药可以使我这样差不多不可救药的人得到救治。尽管长寿、减肥、壮阳、补肾和促进性欲亢奋之种种药物的广告满天飞,关于我这种病却至今仍无半点儿福音传播。那么让我可拿自己怎么办才好呢?我总不能因此就干脆一了百了,把自己弄死啊!何况,不少染上了梅毒的人还不想死哪,我也就死皮赖脸地姑且苟活着吧。

  如今,足以诱发我这类“重病号”之人的病势反复发作日渐加重的直接的、间接的因素是越来越多了。所以我对“康复”成一个较“正常”的中国人,也就基本上不抱什么希望了。

  既然想开了,不抱什么希望了,便不打算“正常”到什么程度了。再者说了,怎么样才是一个“正常”的中国人“正常”的程度,也没有一个心理学或病理学的界定啊!

  2. 被驯化了的社会“仗义”

  教训是有的,不止一次。深刻的那一次,发生在火车站。我可不想白纸黑字明确指出是发生在哪座城市的火车站。事已过去久矣,你说在那儿发生过,人家说没在那儿发生过。人家肯定有旁证,而你已无法找到一个旁证,人家若把你告了,告你诬蔑,告你诽谤,你不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将自己白白地卖给了大小开的垫脚纸,也就是那些专以“花边新闻”充斥正版内容的媚俗报刊了吗?

  所以,为了不给自己引起“官司”方面的麻烦,不至于被推到被告席上,我郑重声明——我所经历的,读者可以想象是发生在任何一个省任何一个市的火车站的事。只是切莫和北京火车站想象到一起去。

  那是在冬季,那是在春节前夕。我为北方某刊的一位副主编排队买返回哈尔滨的火车票,不消说,人相当多,队排得老长,但秩序还好。至十一点多钟,我离售票窗口只十二三米远。忽然,我那一队的前头乱成了一团。排在我身前的人到前头看了看,回来嘟囔说——售票员吃饭去了,窗口关了。这么一来,长长的一队人,便不知所措了。后面的人一下子拥到前面来了,有秩序的一列队不再是队了。这时就出现了一名治安警,是个小伙子,二十五六岁的样子。

  “两队并一队!两队并一队……”

  他吆喝着。

  然而旁边一队的人们,是不情愿让许多溃散了队形的人并入其中的。他们一个紧挨一个,有的甚至搂抱着前者的腰,同仇敌忾,不许任何人“夹楔”的样子。

  溃散了队形的人们,都是巴不得并入那一队中去的。若不并入进去,岂不白排了一上午队吗?即使并入进去,至少也得再多排半个小时,一些人不得不并入进去;一些高喊着:“不许夹楔!”——一时间互相吵吵嚷嚷,激头掰面,两队都乱了。

  “吵什么!吵什么!不许吵!”

  二十五六岁的小治安警,竭力重新维持好秩序。

  “别搂着抱着的!放开,放开!”

  他用警棍敲打着搂抱住前者后腰的人们的手,并将溃散了队形的人们,往那一队里推搡——那情形,真的,人不大是被当成人对待了,而像是一群羊,一群骡马,一群牲口。

  我和我身前的一个人,也就那么被推搡到了队里。我身前的人,是沈阳某大学的一位中年教师。按说,被推推搡搡,应是我们中国人很习以为常的事。尤其,被治安警之类的人推搡,更应表现得习以为常。我自己当时就表现得极其习以为常,并和他低声聊着什么,没有丝毫逆反心理。真的没有,不是假装。公平论之,那小治安警,也确实是在尽职尽责啊。你总不能要求二十五六岁的人家,一边尽职尽责,还言语温良,举动得体吧?

  那沈阳某大学的中年教师对我嘟囔:“把秩序搞乱了,都是因为他们自己做得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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