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闷的中国人_梁晓声【完结】(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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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笑未答。

  临辞,夫妇二人赠我等中国人他们所著的书,并言那只是他们出版的几种书中的一种。

  其书是研究日本民族精神演变的,可谓具有“高深学问”的价值。

  一所大学出了胡适,自然是大学之荣光。

  胡适有傅斯年那样的学生,自然是教师的荣光。

  但,若国运时艰,从大学跨出的学子竟能像那对日本夫妇一样的话,窃以为亦可欣慰了。当然,我这里主要指的是中文学子。比之于其他学科,中文能力最应是一种难以限制的能力。中文与大学精神的关系也最为密切。大学精神,说到底,文化精神耳。

  最后,我借雨果的三句话表达我对大学精神的当下理解:

  “平等的第一步是公正。”

  “改革意识,是一种道德意识。”

  “进步,才是人应该有的现象。”

  如斯,亦即我所言之思想意识上的不普通者也……

  6.为什么我们对“平凡的人生”深怀恐惧?

  “如果在30岁以前,最迟在35岁以前,我还不能使自己脱离平凡,那么我就自杀。”

  “可什么又是不平凡呢?”

  “比如所有那些成功人士。”

  “具体说来。”

  “就是,起码要有自己的房、自己的车,起码要成为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吧?还起码要有一笔数目可观的存款吧?”

  “要有什么样的房,要有什么样的车?在你看来,多少存款算数目可观呢?”

  “这,我还没认真想过……”

  以上,是我和一大一男生的对话。那是一所较著名的大学,我被邀讲座。对话是在五六百人之间公开进行的。我觉得,他的话代表了不少学子的人生志向。

  我已经忘记了我当时是怎么回答的。然此后我常思考一个人的平凡或不平凡,却是真的。

  按《新华词典》的解释,平凡即普通。平凡的人即平民。《新华词典》特别在括号内加注——泛指区别于贵族和特权阶层的人。

  做一个平凡的人真的那么令人沮丧么?倘注定一生平凡,真的毋宁35岁以前自杀么?

  我明白那大一男生的话只不过意味着一种“往高处走”的愿望,虽说得郑重,其实听的人倒是不必太认真的。

  但我既思考了,于是觉出了我们这个社会,我们这个时代,近十年来,一直所呈现着的种种文化倾向的流弊,那就是——在中国还只不过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的现阶段,在普遍之中国人还不能真正过上小康生活的情况下,中国的当代文化,未免过分“热忱”地兜售所谓“不平凡”的人生的招贴画了,这种宣扬尤其广告兜售几乎随处可见。而最终,所谓不平凡的人的人生质量,在如此这般的文化那儿,差不多又总是被归结到如下几点——住着什么样的房子,开着什么样的车子,有着多少资产,于是社会给以怎样的敬意和地位。于是,倘是男人,便娶了怎样怎样的女人……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中国,也很盛行过同样性质的文化倾向,体现于男人,那时叫“五子登科”,即房子、车子、位子、票子、女子。一个男人如果都追求到了,似乎就摆脱平凡了。同样年代的西方的文化,也曾呈现过类似的文化倾向。区别乃是,在他们的文化那儿,是花边,是文化的副产品;而在我们这儿,在八九十年后的今天,却仿佛地渐成文化的主流。这一种文化理念的反复宣扬,折射着一种耐人寻味的逻辑——谁终于摆脱平凡了,谁理所当然地是当代英雄;谁依然平凡着甚至注定一生平凡,谁是狗熊。并且,每有俨然是以代表文化的文化人和思想特别“与时俱进”似的知识分子,话里话外地帮衬着造势,暗示出更其伤害平凡人的一种逻辑,那就是——一个时事造英雄的时代已然到来,多好的时代!许许多多的人不是已经争先恐后地不平凡起来了么?你居然还平凡着,你不是狗熊又是什么呢?

  一点儿也不夸大其词地说,此种文化倾向,是一种文化的反动倾向。和尼采的所谓“超人哲学”的疯话一样,是漠视、甚至鄙视和辱谩平凡人之社会地位以及人生意义的文化倾向。是反众生的,是与文化的最基本社会作用相悖的,是对于社会和时代的人文成分结构具有破坏性的。

  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成长起来的中国下一代,如果他们普遍认为最远35岁以前不能摆脱平凡便莫如死掉算了,那是毫不奇怪的。

  人类社会的一个真相是,而且必然永远是牢固地将普遍的平凡的人们的社会地位确立在第一位置,不允许任何意识之形态动摇它的第一位置,更不允许它的第一位置被颠覆,这乃是古今中外的文化的不二立场,像普遍的平凡的人们的社会地位的第一位置一样神圣。当然,这里所指的,是那种极其清醒的、冷静的、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能够在任何时代都“锁定”人类社会真相的文化,而不是那种随波逐流的、嫌贫爱富的、每被金钱的作用左右得晕头转向的文化。那种文化只不过是文化的泡沫,像制糖厂的糖浆池里泛起的糖浆沫。造假的人往往将其收集了浇在模子里,于是“生产”出以假乱真的“野蜂窝”。

  文化的“野蜂窝”比街头巷尾地摊上卖的“野蜂窝”更是对人有害的东西。后者只不过使人腹泻,而前者紊乱社会的神经。

  平凡的人们,那普通的人们,即古罗马阶段划分中的平民。在平民之下,只有奴隶。平民的社会地位之上,是僧侣、骑士、贵族。

  但是,即使在古罗马,那个封建的强大帝国的大脑,也从未敢漠视社会地位仅仅高于奴隶的平民。作为它的最精英的思想的传播者,如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们,他们虽然一致不屑地视奴隶为“会说话的工具”,但却不敢轻佻地发任何怀疑平民之社会地位的言论。恰恰相反,对于平民,他们的思想中有一个一脉相承的共同点——平民是城邦的主体,平民是国家的主体。没有平民的作用,便没有罗马为强大帝国的前提。

  恺撒被谋杀了,布鲁诺斯要到广场上去向平民们解释自己参与了的行为——“我爱恺撒,但更爱罗马”。

  为什么呢?因为那行为若不能得到平民的理解,就不能成为正确的行为。安东尼奥顺利接替了恺撒,因为他利用了平民的不满,觉得那是他的机会。屋大维招兵募将,从安东尼奥手中夺去了摄政权,因为他调查了解到,平民将支持他。

  古罗马帝国一度称雄于世,靠的是平民中蕴藏着的改朝换代的伟力。它的衰亡,也首先是由于平民抛弃了它。僧侣加上骑士加上贵族,构不成罗马帝国,因为他们的总数只不过是平民的千万分之几。

  中国古代,称平凡的人们亦即普通的人们为“元元”,佛教中形容为“芸芸众生”,在文人那儿叫“苍生”,在野史中叫“百姓”,在正史中叫“人民”,而相对于宪法叫“公民”。没有平凡的亦即普通的人们的承认,任何一国的任何宪法没有任何意义。“公民”一词将因失去了平民成分而成为荒诞可笑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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