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基本上同意鲁迅的话。
但仅限于相对鲁迅而言。
正如“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一句话,只有出自拿破仑之口才有深意。
我也是被屡屡损伤“牙眼”的人,但早已习惯了。我认为中国的文坛,一向便充满了“江湖气”。人在江湖,不可太娇。何况,我的“牙眼”被损伤过的程度,大抵都在可以忘却的范围。我被袭击了,就像兽那样,遁躲起来,用自己舌舔自己的伤。如果被小人布设的力紧齿锐的夹子夹住了,我想我会像熊或狼一样啃断自己的爪骨。残了也要好好活着,并且尤要好好写作。好好活着并不等于为了报复活着,不为了报复活着又并不就意味着宽容。
人应该这样——第一不娇。你凭什么就不可以被伤害一次?你有什么特殊的?你有什么特别的?你是文坛王子或公主么?第二要吸取教训。即使你是一头熊,也只有四只爪子。如果被夹掉了一只又被夹掉了一只,报复和宽容实际上对你都没区别了。第三,对于小人的伤害伎俩也可以轻蔑置之。鲁迅先生又曾说过——最大的轻蔑,是连目光也不瞥过去,而轻蔑比实行报复好。文坛之上,没有杀父之仇,没有谁推谁孩子下井的故事,轻蔑也就足够了。第四,主张宽容的人有几种。倘矛盾原来可以化解,后果对其中一方并不关乎身败名裂,可能还有双方意气用事的成分,则主张宽容的人,定比主张报复的人居心良好。倘一方受着严重的伤害,另一方洋洋得意者,有第三者暧味于公理,暧昧于道义,半点儿正直也没有,只对受着严重伤害的一方尽说宽容——这样的“善良”的人,我也是不与接近的。我不见得会反其道而蓄谋报复,但会将他们列在不可做朋友的人一类。
过于自私自利而又毫无正义感可言的男人我不与之交往。
玩世不恭的男作家我不与之交往——我不能容忍男人身上的纨绔。玩世不恭加上纨绔放纵,我以为接近着佩戴文人徽章的流氓。
过于追求虚荣而又毫无同情心的女人我不与之交往。
女人而毫无虚荣是为女神。
女神又是根本没有的。
所以我说“过于”,“过于”的女人在中国现在越来越多了。
我不会主动与任何女人交往。
对于男人,我最能原谅的缺点是轻信。
我也不与从没上过当受过骗的男人交往,却不拒绝与革心洗面了的骗子交往。
对于女人,我最能原谅的缺点是无知和懦弱。
卡耐基说,一个人事业的成功是85%的人际关系加上15%的专业技术,你同意吗?
这个卡耐基纯粹是胡说八道。
公关小姐、交际秘书、庸官、直销雇员以及一切专业上没有出息的人,才会拿出85%的时间和精力去搞人际关系。对于此外的人,卡耐基的话反过来才有些正确性。科学、现代技术、医学、艺术,如果从事于这些领域的人们仅仅具有15%的专业能力,而且认为足够了,于是热衷于用85%的头脑去搞人际关系,则人类现在肯定还处在中世纪。即使写作这么庸常的事情,仅靠15%的能力,也是很难从事终生的。
一个人的人际交往的能力真的需要很大很大么?其交往半径真的是越大越好么?
一位教授有必要也跟“追星族”们一样去结交影视明星歌星么?
一位学者非得去结交官员么?
一位作家非得和商人过从甚密么?
一名年轻人何必到处发名片索名片?
每个人都应该具有这样的能力——在学校,在单位,在社区,尽量使自己的存在不令别人讨厌。依我看谁都不必刻意去获得别人们的喜欢,不令别人讨厌也就足够了。人能做到这一点其实已很不容易。因为中国人的劣性之一便是一向嫌恶自己的同胞,这一种由来已久的嫌恶有一百种以上的理由支持着。所以一个中国人要处理好和自己同胞的关系,的确需要多方面的起码的修养。
一个人不可能也没必要天天总在那儿按别人们的好恶改变自己,还要做好另外的许多事。所以,达到起码的修养就可以了。因为我们大多数人活着的目的、意义和价值并不是做君子,而是首先避免做小人。
我让我初三时的儿子替我寄一封挂号信,他问我到了邮局该说什么。
我交代他在我出门后替我给一位朋友回电话,结果他辜负了我的信任——不是因为忘了,而是不敢在电话里跟陌生人说话。
这当然是不行的。
所以有待培养,必须提高——与人交往的起码能力。
提高到什么程度?——能与人正常交往的程度就行了。
我们哈尔滨人,将那种满世界忙忙碌碌地交际的人叫“社会人儿”。而一个人变成了这样,也就太不务正业令人讨厌了。
我可不愿我的儿子将来是一个“社会人儿”。
我不主张年轻人培养什么“交际”能力。年纪轻轻的,时间和精力不用在正地方,“交”的什么“际”?
但是起码应该做到,在学校、在单位、在社区,因自己的存在,那小小的人际环境多了一份安定、一份亲和、一份善良友爱……
怎样才算成功的人际交往呢?前人较满足于人生得一知己足矣,而现代人是不是更看重关系网络四通八达?
人生得一知己固然少点。得“一帮”也就不叫知己了,成“弟兄会”了。三五知己可也。这我有——在中学老同学和兵团战友中。我若遭遇什么天灾人祸,他们会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北京。我若中年早逝,他们会悲泪泗流。他们是我的“情感财富”,我满足于此。
关系网络四通八达?——这真可怕。听来可怕,想来更可怕。那样的人还算是一个人么?不成了一台电脑了么?
电脑网络上能产生什么知己?——只能产生有用的人或互利的人罢了。
我只知世上有一种友情如陈酿——我珍重这一种友情。我对这一种友情的原则是——绝不利用了来将自己的困难强加于人。
80—90年代的人际关系商品化,60—70年代的人际关系政治化,你同意吗?
基本如此。
商品化的人际关系,人还能保留有一部分“自主权”。你不愿对人那样,你可以不那样。你不愿别人那样滋扰你,你可以远避那样的人。
商业时代并不能将它的功利目的强加在任何人身上。
定睛细看,所谓人际关系的商品化,无不是人与人自愿的。
而在政治时代,人没有丝毫的“自主权”。政治对人的强加带有不可抗性,每一个人都无法置其度外。你不愿对人那样,你已触犯了政治。别人对你那样,也有政治要求作为正当的理由。
在商业时代,人起码拥有这样一种自由——自我隔绝的自由。自己将自己像猴子似的关在笼中,冷眼相看外面的世界或精彩或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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