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历史在民间_梁晓声【完结】(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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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在一个法制健全的时代,国家和它的公民在法律面前应该是完全平等的。法律既维护国家的权利,也要同样维护公民的权利。二者中的任何一方损害了另一方的权利,另一方都有充分的理由在原告席上郑重起诉。

  当然,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下岗女工们,不但权利意识提高了,体谅国家难境的理性程度也普遍地大大地提高了。所以,她们中并没有多少人真的和自己的工厂和国家斤斤计较地纠缠不休。她们委屈,恰恰证明她们是人,而非是一时可用一时可弃的无意识的生产资料。她们发牢骚,乃因她们有种种意识。倘她们竟愤怒了,那么一定主要是由于当官儿的人们缺乏设身处地的体恤心肠,置身事外而官腔十足,对她们的思想安抚工作没有做好、做细、做到家。甚至,根本就不曾做不想做。

  故据我看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下岗女工们的觉悟,不是太低,而是很高。高得很可贵,亦很可爱。尤其她们中许多人下岗后另谋职业埋头苦干之精神,实在值得全社会钦佩和尊敬。她们以她们的可贵和可爱,保障了社会的安定。

  在时代的发展中,往往付出许多方面的重大的牺牲。其时,那牺牲意味着数以千万计人民的起码的社会保障。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下岗女工们,既能意识到这一规律的无奈性,又能顽强地与这一冷酷的规律做竭尽全力的较量。对于她们中的许多人而言,乃是人生的最后一搏。为了家庭,为了儿女,为了自己晚年的生活,她们毫无退路,只有一搏。而她们又几乎到了原本可以不再搏、可以轻松卸却许多女性责任的年龄。

  她们使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女性话题具有了一种异常凝重的、悲壮的色彩。

  与此凝重的、悲壮的色彩相比,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卖淫话题显示出了本时代的大的尴尬性。这是“中国综合征”的临床特征。

  当然,许多国家都有妓女。妓女的存在,似乎并不影响那些国家的强盛。

  但许多国家都不约而同地承认——妓女现象乃是社会的疮疤。

  中国曾一度没有。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开始有了,至九十年代便多起来。

  我们无须讨论为什么会有,这是讨论不出个结果的。即使由某社会学权威下了等于真理的结论,结论本身对社会的卫生也没多大意义。

  倒是简略分析一下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卖淫现象,与旧中国的妓女、与历史中的妓女现象有什么区别,对此社会疮疤或许还有丁点儿价值。

  林语堂曾著过一篇短文《妓女与妾》。

  通过这篇短文看得出,林氏是颇赞成男人纳妾的。他认为已婚的男人为了贪恋另一个女子的姿色而离婚,倒莫不如说服她干脆做自己的小老婆。他的逻辑是纳妾总归比离婚好。离婚意味着将妻子逐出家门,纳妾只不过是将另一女子迎入家门。凭男人决定女人命运的权利,论资排辈了,妻妾是可以相安无事的。他认为某女子既想长久依赖某有妇之夫,那么委曲求全而做妾,是相当明智的。他暧昧地表示,他颇认同辜鸿铭“一只茶壶配四只茶杯”的完美思想。

  林氏短文中所论的妓女,是很“高级”的一类,“她们大都兼有一技之长,或长于诗,或长于画,或长于音乐,或长于巧辩”。当然,她们首先当是年轻的、美的、风情万种的。他所列举的个中翘楚如董小宛、苏小小、冯小青、陈圆圆、李香君、薛涛、马湘兰、柳如是。

  我替他补上一个近代的,当是侠妓小凤仙了。

  林氏由于自己是高级的文人,所举自然皆是棋琴诗画唱五艺全能的名妓、才妓,而所举好妓的男人,又是苏东坡、秦少游、杜牧、白居易等名男人。所以他那篇短文,实在不似在谈妓,而更是在谈“才子佳人”。

  在论到一般青楼妓女时,他也操相当温爱的口吻说:“她们是在叫中国男人尝尝罗曼斯的恋爱滋味。”倒像青楼是专供男人实习恋爱的地方。

  以我的年龄,当然不曾有过逛青楼的任何体会。我对妓女的所知,纯粹是从文学中来的,比如老舍《骆驼祥子》中的小福子,比如《月牙儿》中的“我”,比如日本电影《望乡》中的阿岐婆。

  我当然知道,在中国历朝历代,妓女是分为三六九等的。最低的一等是“市妓”,即倚门卖笑勾引嫖客那一类,又被鄙称为“野雉”。而“打野雉”的男人,当然都非闲踱秦淮河畔的风流才子,而是些相当粗俗甚至粗暴的男人。

  小福子、“我”、阿岐婆们无疑皆属“市妓”,无疑皆是粗俗粗暴男人们泄欲的对象。故我对她们一向是深怀同情的。

  故我从前初读林氏那一篇短文之时,对他“犯罪的是男子”一句话颇有同感。

  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业已存在着的现实日渐地改变了我的看法,并且日渐地削弱了我一向对妓女所深怀的同情。

  我没接近过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市妓”,也不曾像许多经常离家外出的男人们那样受到过她们的滋扰。仅仅一次,住在外市的宾馆里,深夜接到一次问我需不需要“特殊服务”的电话。别的男人们告诉我那便是妓女在进行试探了。但我半信半疑,心想说不定那宾馆另有非“色情”的“特殊服务”项目,比如要不要按铃叫早之类。

  所以,我对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卖淫女的全部印象,其实是从初识的或熟稔的、天南地北的、各行各业的、形形色色的男人们口中获得的。

  这印象最初使我惊讶的是她们只存在于某些城市、某些地区,后来,在一些偏远县镇也蔓延开来。

  后来惊讶于她们讨价的便宜,据说一二十元钱的“活儿”她们也接。

  再后来惊讶于她们年龄的渐小。据说在有的城市,有的地区,还不到十八岁便开始走上卖淫的歧途。

  再再后来,只剩下了一种惊讶,她们的卖淫,并非如我想象的那样多么的不情愿,多么的被逼无奈,因而多么的内心悲苦。

  惊讶几次之后,也就不惊讶了。

  据说她们中不少人似乎活得很快活,由于卖淫是“最轻松”的“职业”,由于这“职业”使她们的收入数倍甚至十数倍地高于一般女工们的月工资;由于这“职业”的“计件”性质,现钞交易性质,永远无欠发“工资”或“打白条”一说;更由于这“职业”的传统方式与吃吃喝喝玩玩乐乐密不可分。

  收入高了,花钱也大方了,穿的也时尚起来,住的也改善起来。中国是世界上许多行业的大市场。她们似乎都持一种非常乐观的态度确信不疑——她们所从事的“职业”尽管还不能公开化,但前途似锦,“职业”队伍将不断扩大。

  她们快活,自在,满意于现状,毫无羞耻感。除了有时不得不偷偷摸摸的,再没什么不顺心的。

  据说,倒是些初涉此道的男人们,每每在大大方方的、笑容可掬的、善于周旋的她们面前常显得不好意思起来。那时她们就仿佛关系熟稔地调侃他们,为的是使他们放松些,自然些,大胆主动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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