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今天还在昨天_梁晓声【完结】(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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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亲离开后,弟弟妹妹们围了过来,一个个咽着口水问我,罐头究竟是种什么东西,怎么个好吃法儿……

  而我,不禁地,就流泪了——因自己的过分高的要求,也因母亲那份儿兑现不起的母爱……

  第二年,父亲从大西北回来探家了。我从他的背包翻出了两个“赤身裸体”,没有任何纸包装的铁皮罐儿。眼睛一亮,心想那必是罐头无疑了。一问父亲,果然是。父亲说,那是他用一双劳保鞋和几双劳保手套在列车上与人换的。说为的是春节饭桌上能多道稀罕的菜。我问里边是什么?父亲说他也不知道。我说你与人交换时怎么不问问啊。父亲说,列车上许多人都争着用不能吃的东西换能吃的东西,自己挤上前换到手就谢天谢地了,哪儿还顾得上问啊!……

  第27节:给儿子的留言(5)

  “三十儿”晚上,父亲亲自开罐头。父亲不慎将手指划了个大口子,流血不止。母亲替父亲包扎手指之际,我将两听罐头分别倒在两个盘子里……

  第一个盘子里出现的是没削皮的大红萝卜块儿;第二个盘子里出现的也是同样的东西。由于做罐头的铁皮不过关,由于过期,倒出的汁液浮着一层铁锈,变质的红萝卜块儿发出一股怪味儿。

  它们根本就不能吃了……

  我下乡后,连队的小卖部就有罐头卖。但我哪里舍得买了吃呢?“够三四天的菜钱了!”看见罐头,母亲当年的话便在我耳边响起。我宁愿自己永远也不吃罐头,为在城市里过贫穷日子的母亲和弟弟妹妹省下三四天菜钱……

  但是我当班长时,班里的战士病了,我每每为他们买罐头。连队小卖部里除了罐头,也再无别的什么好吃的东西可买……

  当小学教员时,学生病了,我也为学生们买过罐头……

  每次探家,我去精神病院探视考上了大学而又因家境贫困读不起大学所以精神失常的哥哥,总是要拎上几听罐头……

  怀着感激去到那些帮助过我家以及帮助过我的好心人家里作礼节性的走动时,罐头往往也是必买的东西之一种……

  一九七四年我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回老连队去向知青战友们告别。他们在大宿舍里为我“饯行”。几只饭盒摆在一起时,有一个战友看一看说:“怎么觉得少点儿什么呢?哎,你们看还少点儿什么?”

  我一言不发,默默起身去了小卖部,将每种罐头都买了一听。

  那一年我二十四岁。第一次吃罐头。而且是吃自己买的罐头。我只象征性地吃了几口,不知为什么,竟没感到特别好吃……

  大学毕业五年后,我成家了。我的工资五十元多一点点。妻的工资高我几元。有了儿子后,开销增加了,我们必得“勤俭持家”。

  于是我在夏季西红柿便宜时,向邻居们学做西红柿“罐头”。那是“土法上马”的“制作”。诚所谓“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这是毛泽东当年的“最高指示”。做法说麻烦也麻烦,说简单也简单——将些葡萄糖瓶子水煮消毒,将西红柿洗净,切成条,由瓶口塞入瓶中,再加入糖醋,然后放在蒸锅里蒸。最后塞严橡皮瓶塞,再用塑料薄膜扎紧瓶口,摆放在阴凉处即可……

  有一年夏季我做了二十几瓶。冬季吃不了,送给别人家。甚至也送给岳父母家。接受的人享用后,都说很好吃……

  然而我却极少吃自己亲手做的罐头。天生吃不来一切罐头化了的水果或其他食品。在这一点上,我这个贫穷之家出身的人,又似乎显得太矫情了。

  可当年落入口中那一滴罐头汁,为什么就特别特别的甘甜呢?个中缘由,我没细想过,自己也说不大清。

  如今,在任何一家副食商店,罐头的专柜,大抵琳琅满目。品种之多,包装之美,非常吸引人的目光。

  我喜欢站在罐头专柜前欣赏地看,但决不会买。

  有时,竟会由欣赏而陷入浪漫的遐想,希望自己是一位神仙,口中暗念咒语,轻轻一挥手,将全中国大小商店里的,仓库里的,以及大小罐头厂里正在生产着的各种各样的罐头,全靠意念搬运到许多偏远农村的贫穷农家里去……

  第28节:素描与速写(1)

  素描与速写

  谓之素描,当然是对自己的写真;谓之速写,当然是对自己的写意。鸟有爱惜自己羽毛的本能。人有美化自己形象的愿望。我们经常照镜子,是因为需要照脸并非是需要照心。我们找医生是由于怀疑我们的心脏有问题而非是诊断内心世界。我研究人是由于职业的必须。而我研究自己是为了更细致地了解和理解他人。有一些研究成果出于对自我形象的慎重考虑暂时还不想公之于众。下面笔录的几桩,一则对自我形象似乎无伤大雅,二则也许有始料不及的反笔的妙处(我当然很期望这种妙处的效应发生),不妨贡献出来让读者品咂……

  窃 秋

  窃其实就是偷的意思。老百姓说同一行径是偷,而文人雅士说成是窃。溜门撬锁谓之盗,探囊取物于他人的衣袋儿谓之扒,这些事在文人雅士们做了则谓之为窃。比如偷了别人的文章或构思,我们说是“剽窃”;比如偷情在文人雅士们的文章里又常被写成“窃玉”之类。我常想这乃是我们的小小的狡猾,为了被指斥的时候以一个“窃”字企图强调与偷的行为有所区别……

  我家近处有公园。每年秋至,菊花便展眼地盛开了。我养过花,总也养不活。又很爱花,这就是一个矛盾。看了别人家花养得好,我羡慕。看了满公园的花盛开着,我常产生占为己有的强烈冲动。有了矛盾就得想办法解决。不解决矛盾便总是矛盾着。想来想去,那解决纠缠着我的矛盾的办法似乎只有一个,便是“窃”。这也可以说别无选择。

  白天我到公园去散步。去散步与别的散步者有不同之目的。或曰:“心怀鬼胎”也未尝不可。留连忘返之间,我早已记住哪一处的哪几株花更值得一窃。挨到晚上——自然是很晚的时候,十点钟以前,纳秋凉的人还是不少的——我便揣把小剪刀前往。有时我怂恿儿子和我一块儿去“散步”,可是儿子知道我去干什么,也知道他去了充当的会是什么角色,坚决地摇头。揣把小剪刀的同时我总不忘揣一记者证什么的。万一被管理花园的或专爱管闲事的人逮住,记者证什么的便于搪塞过关或者乞讨下不为例的面子……

  总是绕着我白天记住的地方先缓缓走一遭,细心观察附近有无人影。如果有单个的人影我便不敢贸然,因为无法判定他或她是干什么的,也许正是个管理公园的或专爱管闲事的。如果是成双成对的我便没了顾忌,因为我知道他们不论是什么人和正在干什么,即使是平常专爱管闲事的,也肯定分不出心思来干涉我。于是行动极其敏捷,一两分钟内已剪下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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