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今天还在昨天_梁晓声【完结】(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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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足令某些人身不由己地变成忧患之士。如果他不幸同时还是小说家或诗人(今天诗人已经被时代消化得所剩无几了),那么他的小说里他的诗里,满溢着责任感使命感什么的,他大声疾呼文学要回归责任感使命感呀什么的,当他是个偏执狂,并不多么的公道,也难以证明自己才更是小说家或诗人。在他之前古今中外有过许许多多他这样的小说家和诗人,并不都是疯子,起码并不比尼采疯多少。比如杜甫和白居易的诗,直到今天仍在被世人经常引用,一点儿也不比被自作聪明的后人贴上“纯诗”之标签的李清照和“超现实主义”之标签的李白缺少价值……

  任何一个人几乎又都有一百条理由作一个闲适之士。如果他刚好同时还是小说家或诗人,便几乎又都有一百条理由认为,文学的责任感已变得那么的多余。已成一种病入膏肓的呓语。改革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业绩,市场繁荣生活提高,“海”里很热闹岸上很消停,老百姓人人都一门心思挣钱奔小康,朗朗乾坤光明宇宙,文学远离现实的时代明明的已经到来了,还逞论什么责任感使命感喋喋不休地干什么哇烦人不烦人呀?在他之前古今中外有过许许多多他这样的小说家和诗人。他们的小说和诗正被一批又一批地重新发现重新评价重新出版掀起过一阵阵的什么什么热,似乎证明了没什么社会责任感使命感的远比有责任感有使命感的小说或诗文学之生命力更长久……

  倘偏说他们逃避现实也当然值得商榷。因为他们的为文的选择是不无现实根据的。

  孰是孰非?

  我想因人而异。甚至,更是因人的血质而异的吧?

  当然,也由人的所处经济的,政治的,自幼生活环境和家庭影响背景所决定的吧?南方老百姓对现实所持的态度,与北方老百姓相比就大有区别。

  南方知识分子谈起改革来,与北方知识分子也难折一衷。

  南方的官员与北方的官员同样有很多观点说不到一块儿去。

  南方的作家和北方的作家,呈现出了近乎分道扬镳的观念态势,则丝毫也不足怪了。这就好比从前的猫与现在的猫,都想找到猫的那点子最佳的感觉,都以为自己找到的最佳亦最准确,其实作为猫,都仍是猫也不是猫了。于南方而言,并不意味着什么进化。于北方而言并不意味着什么退化。只不过是同一个物种的嬗变罢了。何况,不论在南方和北方,作家还剩一小撮,快被时代干净、彻底地消化掉了。

  所以现在是一个最不必讨论文学的时代。讨论也讨论不出个结果。恰符合“存在的即合理的”之哲学。

  至于有几个西方人对中国文坛的评评点点,那是极肤浅极卖弄的。对于他们我是很知道一些底细的。他们来中国走了几遭,呆了些日子,学会了说些中国话,你总得允许他们寻找到卖弄的机会。权当那是吃猫罐头长大的洋猫对中国的猫们——由逮耗子的猫变成家庭宠物的猫,以及甘心变成家庭宠物,仍想逮耗子的猫们的喵喵叫罢。从种的意义上而谈,它们的嬗变先于我们。过来人总要说过来话,过来猫也如此。本届诺贝尔文学奖,授予一位美国黑人女作家,而她又是以反映黑人生活而无愧受之的,这本身就是对美国当代文学的一种含蓄的讽刺。

  而我自己,如今似乎越来越悟明白了——小说本质上应该是很普通,很平凡,很寻常的。连哲学都开始变得普及的时代,小说的所谓高深,若不是作家的作秀,便是吃“评论”这碗饭的人的无聊而鄙俗的吹捧。我倒是看透了这么一种假象——所谓为文学而文学的作家,在今天其实是根本不存在的。以为自己是大众的启蒙者或肩负时代使命的斗士,自然很一厢情愿,很唐?吉诃德。但以为自己高超地脱离了这个时代,肩膀上业已长出了一双仿佛上帝赋予的翅膀,在一片没有尘世污染的澄澈的文学天空上自由自在地飞翔,那也不过是一种可笑的感觉。全没了半点儿文学的责任感的负担,并不能吊在自己吹大的“正宗”文学的气球飞上天堂,刚巧就落在缪斯女神在奥林匹斯山为他准备好的一把椅子上……

  但我有一天在北京电台的播音室里做热线嘉宾时,却没有说这么许多。归根结底,这是一些没意思的话。正如一切关于文学的话题今天都很没意思。所以还浪费笔墨写出来,乃是因为信马由缰地收不住笔了……

  第63节:某种错误(1)

  某种错误

  三十六岁的女人,是妻子已经十一年了。婚后第二年生了个女儿。但丈夫希望她生的却是儿子。于是这女人仿佛有了罪。在丈夫面前逆来顺受,几乎由妻子的身降低为婢女了。

  女儿还未满周岁,丈夫进城打工去了。她所在的村并非一个穷村。人们只要勤劳,每家的小日子都能丰衣足食地过着。

  丈夫是因为嫌弃她和他们的女儿才离乡的。

  这一点女人心里十分清楚。

  女儿一岁半那一年的春节,丈夫回家过一次;女儿四岁那一年,丈夫第二次探家;女儿七岁那一年,丈夫在家里住的日子最短,才十几天。

  至今丈夫再没回过家。

  起初还寄信回家,还寄钱回家;后来信写得短了,钱数少了;再后来只能收到钱,收不到信了……

  终于,连钱也收不到了。

  这样的事,在人世间是不少的呀。农村有,城市也有;中国有,外国也有。

  所以朋友讲给我听时,我并不特别往心里去。

  女人和朋友沾点儿亲,他对她的生活现状挺关注。

  他接着讲到的事,竟使我也成了关心那女人的一个人:

  她是一个省吃俭用的女人。一分也不乱花丈夫寄给她的钱。不仅小有积蓄,还盖了两架塑料棚,种时令菜蔬,每年收入也可以。她雇了一名外省的帮工,曾做过他三年半的女东家。

  丈夫第三次探家以后她雇的那帮工。他是一个流浪的打工者。有时也从城市流浪到农村,替别的农民种粮种菜。她是在县里的“劳力市场”上见到他的。询问了他一番,觉得他怪憨厚老实的。她又是个有心的女人,向劳力资格登记处的人方方面面地详细了解他。人家对她说只管放心地雇他。说他已经由这个“劳力市场”中介,被雇过数次了。没有雇主对他不满意的。

  登记表上,写着那小伙子二十七岁,未婚。

  “二十七岁了怎么还没成家呢?”

  “这话问的,穷地方的人啊!就是为了挣点儿钱娶媳妇才离开家乡的嘛!”

  于是她将他带回村里,带回了自己家,腾空院子里的仓房让他住。

  小伙子是个尽职的人,责任心很强。将她家的两架大棚当成自己家的一样精心侍弄。她每年靠那两架大棚所获的收入自然更值得欣慰了。她也和气地对待他,不当他是外人。

  当年春节前,小伙子要回家乡去了。她大方地多给了他二百元工钱,还买了些东西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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