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总兵进京述职,正在拜访索相,适逢其会地目睹其事。他心里在想:高士奇这等不堪的情状,落入自己眼中,事后一定会迁怒于人,不如躲避,免得受他陷害,所以引疾而归。”
“原来如此。”郭琇问道:“照此说来,高江村已成了明珠一党了?”
“不然。”李光地答道,“高谈人已经自成一党,不过与明珠相互为呼应接引而已。”
郭琇微吃一惊:“如此不学无术的小人,居然亦自成一党?”
“不学有之,说他无术,”李光地摇着头说,“华野,你小觑了此人。”
“喔,有党必有党羽,是些什么人?”
“第一死党是王鸿绪——。”
李光地把高士奇的一党,王鸿绪和他的胞兄、与汤斌同为博学弘词出身的王瑞龄,以及浙江“海宁陈家”的陈元龙叔侄等人的底细,和盘托出。郭琇都仔细记着,打算找机会先拿高士奇开刀。
存了这个心思,郭琇便要多打听一下,“我还要请教,”他问,“高淡人是用什么法子敛财?”
“这就要靠他那班党羽,四处招摇,将高淡人说得在皇上面前,言听计从,说一不二,哄吓诈骗,无所不至。”李光地停了一下,又问:“华野,‘平安钱’这个名目,你听见过没有?”
“听见过,那不是明相定下的规矩吗?”
“高淡人、徐健庵无不如此;都是巨门如市,馈遗不绝。此辈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外官不能不割一块心头肉,买得‘平安’二字。”
“照这样看起来,潜庵先生在江苏,只怕难保其位了!”
“着!”李光地大点其头:“潜庵先生的文章道德,并时无两;只是结怨亦甚深,想来你总有所闻。”
“不就是为了狮子大开口,要几十万银子,没有理他吗?”
“这是其一,还多得很。最近苏州有人来,谈起一件新闻:潜庵先生做得极正当,然而又结怨了小人——。”
李光地所谈的“新闻”,是关于明珠的一个家人的。明珠驭下甚严而恩威并用,他的办法是,广置田产,交家奴分管,每年赏赐极厚,足可以过中人以上的生活;同时严禁干预外事,由个名为“主家长”的总管,综理家政,管辖奴仆。“主家长”办事的地方,形如公堂;如果奴仆有不法情事,可以“立毙杖下”,即令被逐,亦没有人敢收留录用,因为都怕明珠的势力。
只是明相国家的豪奴,在京是这样,出京又不同了;每到一处都为地方官奉为上宾。这一次到了苏州,知道汤斌不好惹而销声匿迹,不敢招摇,但仍有许多人上门拜访,想套交情,走门路。汤斌知道了这回事,颇为不满。
他在想,下令禁止,不会有效,反倒替此人长了身价,越显得他有多重要似地。不如找了他来,“以礼相待”,提醒大家,要尊重自己的身分。
于是他派了一个戈什哈去看那名豪仆,话说得很客气:“汤大人有请!”
听是巡抚请,不足为奇;听是汤巡抚请,这面子非同小可,那人受宠若惊,赶紧诺诺连声,跟着戈什哈到了巡抚衙门。
一到才知不妙,汤斌大开辕门等着。
这是很显然的,汤巡抚就算看主人的面,特加优遇,也不至大开辕门欢迎。因此心里嘀嘀咕咕,十分不安;而且外官权重,巡抚衙门的气派,跟相府又自不同,亲兵站队,威风凛凛,越发惴惴然,以为有什么劣迹在汤巡抚手里,此刻要拿他开刀。
哪知到了汤斌面前,他是这样发话:“我与你家主人同朝为官,你到了我这里,看你主人的情面,当然要接待你。”
“是!多谢汤大人。”
“门房呢?”汤斌问说。
“小人在!”门房闪出来向上叩头。
“这是明相国的家人,你不妨做主人,带他去好好款待。”
这样的款待,免了也罢。明珠的豪仆又羞又气,还不能不叩谢汤巡抚的思典;心里却恨得不得了,以为汤斌有意羞辱他;回京以后,向明珠哭诉,加校添叶,说得汤斌是借此羞厚明珠。
“是了!”郭琇听完这段故事,这样对李光地说:“我会请汤公在意。他圣眷正隆,谅此辈亦无奈其何!”
等李光地一告辞,郭琇思前想后,总觉得不尽言责,如骨鲠在喉,因而当夜就提笔拟奏稿:
皇上宵旰焦劳,励精图治,用人行政,皆出睿裁,未尝纤毫假手于人,乃有植党营私,招摇撞骗,如原任少詹事高士奇,左都御史王鹤紧等,表里为奸,恣肆于光天化日之下,罪有可诛,罄竹难书,试约略陈之。
高士奇出身微贱,皇上因其字学颇工,不拘资格,擢用翰林,令入南书房供奉,不过令其考订文章,原未假之与闻政事。为士奇者,即当竭力奉公,以报君恩于万一;计不出此而日思结纳连附大臣,揽事招摇,以图分肥。凡内外大小臣工,无不知有士奇之名。夫办事南书房者,前后岂止二人,而他人之声名,总未审闻,何士奇一人办事,而声赫奕,乃至如此?是其罪可诛者一也。
久之,羽翼既多,遂自立门户,结王鸿绪为死党,科里何楷为义兄弟,翰林陈元龙为叔侄,鸿绪胞兄瑞龄为子女姻亲,俱寄以心腹,在外招揽,凡督抚藩皋、道府厅县,以及在内大小卿员,皆王鸿绪、何楷等为人居停哄骗,而囗缘照管者,馈至成千累万。即不属党援者,亦有常例,名之曰“平安钱”。是士奇之奸贪坏法,全无顾忌,其罪之可诛者二也。
光棍俞子卿在京纵横有年,惟恐事发,潜遁直隶天津、山东等地方,有虎坊桥瓦屋六十余间,值八千金,馈送士奇,求托照拂。此外顺治门斜街并各处房屋,总令心腹出名置买,何楷代为收租,士奇之亲家陈元师、伙计陈李芳,开张维号,寄顿各处购银资本,约至四十余万,又于本乡平湖县置田千顷,大兴土木,整修花园;杭州西澳,广置国宅,苏松淮扬等处,王鸿绪与之合伙生理,又不下百余万。
这样,就不能不发生一个疑问:“以觅馆糊口之穷儒,而今息为数百万之富翁,试问金从何来?”当然,“非侵国帑,即削民膏。”成为“国之囊、民之贼”,不诛何待?
高士奇最后一款罪名,是郭琇在江南访闻确实的,早就愤愤不平,此时越发激动,秉笔直书:
圣驾南巡时,上谕严戒债进,违者定以军法从事。惟士奇与鸿绪愍不畏死,于淮扬等处,鸿绪招揽府厅各官,约馈万金,潜送士奇,淮扬若此,他处又不知如何索诈?是士奇之欺君灭法,背公行私,其罪之可诛者四也。
更可骇者,王鸿绪、陈元龙鼎甲出身,亦俨然士林之翘楚者,竟不顾清议,为人作垄断,不以为耻,且依媚大臣,无所不至;即以人之不屑为者,亦甘心为之而不为辱。苟图富贵,伤败名教,岂不玷朝班而羞当世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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