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酬定律:中国历史上的生存游戏_吴思【完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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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事理论] 《血酬定律:中国历史上的生存游戏(出书版)》作者:吴思【完结】

  编辑推荐

  血酬定律有三个要点:

  一、血酬就是以生命为代价从事暴力掠夺的收益。

  二、当血酬大于成本时,暴力掠夺发生。

  三、暴力掠夺不创造财富。

  根据第一个要点,以生命为代价从事狩猎或挖煤的收益不算血酬。暴力掠夺特指以人类及其所拥有的财富为对象的行为。

  根据第二个要点,在暴力掠夺发生时,人类必定权衡成本和收益。成本至少有四类:1、良心。同情心和正义感。2、机会成本。在权衡中,与卖命并列的还有卖力、卖身和卖东西等选项,人们会比较血、汗、身、财的付出与收益。3、人工和物资的消耗。4、暴力对抗带来的风险。无论是暴力镇压,暴力反抗,还是暴力掠夺者之间的竞争,暴力掠夺都要面临一定的伤亡风险。以上四类成本与收益的权衡,每类都能演义出一串历史故事。 根据第三个要点,暴力掠夺不创造财富,只能转移财富,这就会引出暴力掠夺者与财富创造者互动的漫长故事。 本书对血酬定律作了深入的研究。

  内容简介

  《血酬定律》是吴思先生在五年前推出的一部作品,此次新版,增写了新的前言,对五年摸索的*思路与心得作了简要的交代,着重对“血酬定律”的三个要点作了更完整的总结与表述。作者正式提出了“血酬史观”的概念,并预告了自己下一本书的内容:将继续从暴力集团与生产集团关系的角度解释历史现象,用暴力集团之间的竞争关系解释一些重大的制度变迁;理清暴力掠夺生存策略的内外关系,考察各种生存策略的互动和演化,描述演化而成的社会秩序的基本轮廓。

  《血酬定律》早已成为吴思先生最畅销、*影响力的作品之一,这本书以作者一贯的幽默叙事风格以及丰富多样的取材,深入浅出地为读者说明影响中国历史的终极法则。书中探讨了不同朝代的性命价格、平民百姓的反抗策略、土匪绑票勒赎的利害逻辑、商贾巨富的抗害手段等主题,这些类型各异的文章,连贯起来看就是在讲中国历史以及社会的形塑原理。

  作者简介

  吴思,1957年出生于北京,198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现任《炎黄春秋》杂志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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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序:识破真身

  “血酬”和“命价”这两个词,来自本书两篇文章的题目。这两篇文章排在前边,却是最后写出来的。文章谈到了生命与生存资源的交换关系,描绘了一些凭借暴力建立的规矩,提到了计算血价和命价——钱与命的兑换率——的基本思路。

  在中国历史上,大量资源和财富是依据杀戮和破坏能力分配的,破坏力直接打造了社会结构,直接决定着各个社会集团的社会地位和权利义务边界。明确意识到暴力的这种作用之后,我感觉眼光一亮,过去写的许多文章似乎也可以用这条线索串起来。许多局面的形成,许多行为主体和社会集团的存在,许多生存策略和对策,都体现着这种作用。

  在《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一书中,我关注的中心问题是:“合法伤害权”如何造就了潜规则。在后来的阅读和写作中,我不自觉地继续追寻这种低成本损害能力的踪迹。自觉是忽然降临的。乱世史料看多了,我意识到一种资源分配格局的普遍存在——“破坏要素”参与资源分配的格局。我把“破坏力”提到了与“生产力”对应的高度,试图解释这种格局。我以为,这是经过重重伪装,尚未被充分意识到,还没有得到透彻解释的历史“暗局”。本书粗浅描绘了几笔,涉及到暗局中的几种定式常形,寥寥几位隐身者,未曾宣扬的三四种手段,由此形成的语言和社会意识等等,本书的正编目录就是按照这四类内容编排的。

  一、常形定式,即各方博弈形成的阶段性结果和局面,包括五篇文章:1、命价探寻,2、血酬,3、刘瑾潜流,4、出售英雄,5、正义的边界总要老。

  二、隐身者,或未被注意的社会集团和行为主体,包括四篇文章:1、白员,2、县官的隐身份,3、硬伙生意,4、我认出了一个小物种。

  三、暗自流行的策略,四篇:

  1、灰牢考略,2、庶民用暗器,3、性贿赂是个好办法,4、在德不在险。

  四、语言和社会意识,三篇:

  1、说官话的利害计算,2、真实的难题和梦幻的解,3、金庸给我们编了什么梦。

  由于自觉性来得晚,“暗局”的比喻也来得晚,如此分类可谓“打哪儿指哪儿”,不无牵强之处,聊胜于胡堆乱放而已。

  在现实生活中,上述因素其实是交织在一起的,主体互动必定采取某种策略,某些策略又为某种社会集团专用,各种社会主体互动也必定形成一些常见局面。我在这里强作分别,一是因为不同文章所强调的重点不同,二是为了分析和表达的方便。

  所有这些文章,不过描绘了全豹身上的斑斑点点。我对中国历史全貌满心好奇,按捺不住地做出各种想象和猜测,两年前还根据管窥到的斑点拼凑出一幅草图:《中国通史的一种读法》。这幅草图是个人的临时性工作假说,随着对破坏力的进一步了解,我渐渐看出了其中的缺点和不足,若干年后,这张草图应该绘制得更精确,更少猜想成分。但我舍不得丢掉全局性视野,姑且把草图附在书后,权充后记。

  另有几篇文章,读来还有些意思,也一并收入,是为杂编。

  关于本书的要紧话已经说完。下边再说些虚的。

  禅宗和尚说,觉悟要经历三个阶段:最初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第二阶段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第三阶段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经过多年努力,我好像进入了半生不熟的阶段,看什么不是什么。

  打个比方说,在钦定的社会权利图上,县官占地一亩,平民占地一分,奴婢占地一厘。也可以倒过来说,占一亩地的就是县官,占一分的则是平民,占一厘的就是奴婢,等等。山是山,水是水,历历分明。

  然而,县官悄悄扩张自己的权利边界,将平民的实际权利压缩到了两三厘,父母官和子民的关系也逐步转向主奴关系。这时的父母官便不再是父母,子民也不再是子民。那么,实际成色不过二三成的子民应该叫什么呢?叫子民还是叫奴婢?在纯度渐变的系列上,哪里是性质突变的临界点呢?这类问题经常让我犯难。

  我们知道,人的能力和意志存在巨大的差异,即使是同一个人,能力和决心也在不断变化。刁狠的县官可能把某些平民的权利空间压缩到一厘之下,尚不及法定的奴婢;而狡猾的奴婢又可能将实际权利扩张到一两亩地,超过寻常的县官。所谓“宰相门前七品官”,就描述了给宰相看门的家奴的实际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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