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又团圆了,俩人分别后体重都增加了。似乎不可思议,应该恰恰相反才对。
“费赞沙漠应该是很熬人的。”我说。马克斯说不是那么回事,因为在那无所事事,只得坐在那吃油腻的饭莱,喝啤酒。
多么醉人的傍晚:吃着煎糊的鲑鱼,美极了!
第十一章 垂暮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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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这一章的时候已是在一九六五年。而本章所写的是一九四五年的事。二十年了,可并不像过了二十年。战争的年代也恍如梦境,是一场社会中止前进的噩梦。一些年后,我总是说:“噢,五年前发生过什么什么事,”可是每次我都少说了五年。现在当我说几年前时。指的是许多年以前。
时光改变了我,正如改变其他上年纪的人一样。
我的生活随着对德战争的结束又开始了新的一页。尽管严格地说,对日战争还在继续,可这里的战事结束了。随之,人们开始医治战争创伤,把破碎的生活连缀起来。
马克斯休完假后,回到了空军部。我们终于可以安顿下来了,生活尽管不像以前那样,但毕竟又开始了。和平的到来使人们松了一口气。可是和平的前途或任何其他事都尚无保障。我们为团聚而欣慰,不慌不忙地尝试性地开始了生活,看看我们究竟能使生活变成什么样子。事实上的确也令人忧心忡忡。填写表格、签订合同、税收争议,弄不懂为什么一切都乱糟糟的。
到了这时,我才回过头来看看战时的收获,这才明白我这些年竞写下了难以置信的大量作品:我想这是因为没有社交活动来牵扯注意力,晚上不出门的缘故。
除了我已经提到的作品之外,我在战争初期还写了两本书。那时,我时刻准备在空袭中被炸死,因为在伦敦这种可能性很大。一本是为罗莎琳德写的,这本书先脱稿,书中人物包括赫尔克里·波洛;另一本是为马克斯创作的,书中出了马普尔小姐。这两本书写成之后,存放在一家银行的保险库里了,它们都作为礼物正式交给了罗莎琳德和马克斯。
由于提高了税收额,我竞有些幸灾乐祸地想到不值得那么拼命地写了:一年写一本书足矣。一年创作两本书比一本书也多得不了多少钱,不过增加工作量而已。原有的那种动力自然不复存在了。如果有什么我自己想写的特殊事件,那又自当别论。
这时,英国广播公司打电话问我愿不愿意给他们为玛丽女王安排的专题节目写一广播短剧。玛丽女王曾表示喜欢我的作品,希望我为她写点什么。我对此很感兴趣,构思了一个自己满意的故事,写了个名为《三个瞎老鼠》的广播剧。就我所知,玛丽女王很欣赏。
这事似乎过去了,但是不久之后,有人建议我把它扩展成一篇短篇小说。《空幻之屋》一书已被我改编成剧本,并由彼得·桑德斯搬上舞台,一举成功。我自己也陶醉了,以至于进一步写些剧本。为什么不写剧本呢?那要比写书有趣得多。一年写一本书所得的稿费就够用了,于是我又沉浸于一种完全不同的艺术形式中。
我愈琢磨《三个瞎老鼠》就愈感到完全可以把这二十分钟的广播剧改编成一出三幕惊险剧。这需要加上几个人物,背景和情节都要丰富些,高潮之前也要有——个渐进的情节发展过程。我想,《捕鼠器》(这是《三只瞎老鼠》的演出剧本名)之所以比其他剧本高一筹,其中一个优势就在于它有故事梗概作为基础,因而显得有血有肉。
这个名字的由来,得感谢我的女婿安东尼·希克斯。我还未曾提到过安东尼,他当然不是什么故人往事,他至今仍和我们住在一起。生活中没有他,我确实有些手足无措。他不仅是我所知道最和蔼可亲的人,而且还是个智力非凡又坎谐有趣的人。他点子很多。在餐桌上,他会突然提出个问题,使大家一下活跃起来,争先恐后地各抒己见。他曾学过梵文和藏文,还能颇有见地地谈论蝴蝶、稀有灌木、法律、集邮、鸟类、瓷器、古玩以及环境与气象等等。
《三个瞎老鼠》这个名字不能用,因为已经有了一部同名剧了。我们都绞尽脑汁地琢磨剧名。安东尼想到了《捕鼠器》,于是被采用了。我想他本应该也同样享有版权的,可当时我们做梦也没想到这个剧会久演不衰。
人们总问我《捕鼠器》成功的秘诀。除了现成的答案“运气”这两字之外,惟一的理由是这个剧适合大众口味:不论年龄大小,兴趣如何,人人都喜欢看。但是细细考虑一下,既不骄傲也不过谦地说,这部既幽默又有惊险味道的轻松剧构思很巧妙。故事层层展开,观众急于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事,却又猜不到下一步会怎么样。我想,尽管所有经久不衰的剧本部有这种趋势,仿佛剧中人或迟或早总在装假,可《捕鼠器》中的角色却仿佛都是活生生的现实中的人物。
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例,有三个孩子被地方议会放置在一个农场后,因无人照管并受到虐待,其中一个孩子天折了。人们普遍认为另一个有轻微违法行为的男孩子长大会有强烈的报复情绪。我记得还有一件谋杀案,案犯多年来一直把儿时的怨恨深藏在心底,后来特意回来偿还宿愿。这些情节不是不可能的。
《捕鼠器》中的人物有:一位年轻姑娘,她诅咒生活,决意只为未来而活着;一个小伙子,他不愿面对生活而渴望母爱;还有一个小男孩,他幼稚地向伤害了简和他的年轻教师的残忍女子复仇。这一切在我眼里,在观众眼里,都是那么真实、自然。
迄今为止,这部剧已上演了十三年,演员阵容也几经更换。外交官剧场不得不把座倚和帐幕更换一新。听人说舞台布景也应换一换,原有的已破烂不堪。可仍场场座无虚席。
应该说,这对我来说简直难以相信。为什么一部轻松娱人的剧会连续上演十三年之久?毫无疑问这是个奇迹。
那么其收入都落到谁手里呢?当然主要部分毫无例外地缴了税金。除此之外呢?我还把我许多部书和短篇小说的版权赠给了别人。短篇小说《避难所》连载权赠给了威斯敏斯特教堂的基金会,其它一些小说的版权也分别赠给了其他人。你只管伏案写作,而把作品版权转赠给他人。这要比信手给人开张支票或类似的什么更让人激动不己,而且更自然。可能有人会说这归根结底都是一回事。事实远非如此。有一本书的版权给了我丈夫的外甥。尽管这书是多年前出版的,但是直到现在它还能给他们带来收入。我把电影《原告的证人》的版权中我的那一份给了罗莎琳德。
2
有一次首场演出给我的印象极深,这就是《原告的证人》的首演。可以说,这是我惟一感到快慰的首演之夜。
首演之夜往往令人痛苦、令人难堪。作者应该出席观看首演,其原因之一是,可怜的演员们在全力以赴,一旦演出失败,剧作者不在场分担难堪是不公平的。我听人讲过,《不在犯罪现场》的首演就曾出现过意外事故。剧本要求管家和医生敲书房紧锁的门,随后把它撞开。可那天晚上,书房门不待人撞,也没等人去敲就自动打开了。扮作尸体的演员正在最后调整自己的姿势,这使整个剧场为之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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