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_余华【完结】(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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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2年chūn节后,我在北京一间只有八平方米的平房里开始写作《活着》,秋天的时候在上海华东师大招待所的一个房间里修改定稿。最初的时候我是用旁观者的角度来写作福贵的一生,可是困难重重,我的写作难以为继;有一天我突然从第一人称的角度出发,让福贵出来讲述自己的生活,于是奇迹出现了,同样的构思,用第三人称的方式写作时无法前进,用第一人称的方式写作后竟然没有任何阻挡,我十分顺利地写完了《活着》。

  也许这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命运。写作和人生其实一模一样,我们都是这个世界上的迷路者,我们都是按照自己认定的道路寻找方向,也许我们是对的,也许我们错了,或者有时候对了,有时候错了。在中国人所说的盖棺论定之前,在古罗马人所说的出生之前和死去之前,我们谁也不知道在前面的时间里等待我们的是什么。

  为何我当初的写作突然从第三人称的角度转化为第一人称?现在,当写作《活着》的经历成为过去,当我可以回首往事了,我宁愿十分现实地将此理解为一种人生态度的选择,而不愿去确认所谓命运的神秘借口。为什么?因为我得到了一个最为朴素的答案。《活着》里的福贵经历了多于常人的苦难,如果从旁观者的角度,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其他什么都没有;可是当福贵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来讲述自己的一生时,他苦难的经历里立刻充满了幸福和欢乐,他相信自己的妻子是世上最好的妻子,他相信自己的子女也是世上最好的子女,还有他的女婿他的外孙,还有那头也叫福贵的老牛,还有曾经一起生活过的朋友们,还有生活的点点滴滴……

  我在阅读别人的作品时,有时候会影响自己的人生态度;而我自己写下的作品,有时候也同样会影响自己的人生态度。《活着》里的福贵就让我相信: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

  我想,这可能是二十多年写作给予我的酬谢。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五日

  前言

  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只有内心才会真实地告诉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么突出。内心让他真实地了解自己,一旦了解了自己也就了解了世界。很多年前我就明白了这个原则,可是要捍卫这个原则必须付出艰辛的劳动和长时期的痛苦,因为内心并非时时刻刻都是敞开的,它更多的时候倒是封闭起来,于是只有写作,不停地写作才能使内心敞开,才能使自己置身于发现之中,就像日出的光芒照亮了黑暗,灵感这时候才会突然来到。

  长期以来,我的作品都是源出于和现实的那一层紧张关系。我沉湎于想象之中,又被现实紧紧控制,我明确感受着自我的分裂,我无法使自己变得纯粹,我曾经希望自己成为一位童话作家,要不就是一位实实在在作品的拥有者,如果我能够成为这两者中的任何一个,我想我内心的痛苦将会轻微得多,可是与此同时我的力量也会削弱很多。

  事实上我只能成为现在这样的作家,我始终为内心的需要而写作,理智代替不了我的写作,正因为此,我在很长一段时间是一个愤怒和冷漠的作家。

  这不只是我个人面临的困难,几乎所有优秀的作家都处于和现实的紧张关系中,在他们笔下,只有当现实处于遥远状态时,他们作品中的现实才会闪闪发亮。应该看到,这过去的现实虽然充满魅力,可它已经蒙上了一层虚幻的色彩,那里面塞满了个人想象和个人理解。真正的现实,也就是作家生活中的现实,是令人费解和难以相处的。

  作家要表达与之朝夕相处的现实,他常常会感到难以承受,蜂拥而来的真实几乎都在诉说着丑恶和yīn险,怪就怪在这里,为什么丑恶的事物总是在身边,而美好的事物却远在海角。换句话说,人的友爱和同qíng往往只是作为qíng绪来到,而相反的事实则是伸手便可触及。正像一位诗人所表达的:人类无法忍受太多的真实。也有这样的作家,一生都在解决自我和现实的紧张关系,福克纳是最为成功的例子,他找到了一条温和的途径,他描写中间状态的事物,同时包容了美好与丑恶,他将美国南方的现实放到了历史和人文jīng神之中,这是真正意义上的文学现实,因为它连接着过去和将来。

  一些不成功的作家也在描写现实,可他们笔下的现实说穿了只是一个环境,是固定的,死去的现实,他们看不到人是怎样走过来的,也看不到怎样走去。当他们在描写斤斤计较的人物时,我们会感到作家本人也在斤斤计较,这样的作家是在写实在的作品,而不是现实的作品。

  前面已经说过,我和现实关系紧张,说得严重一些,我一直是以敌对的态度看待现实。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内心的愤怒渐渐平息,我开始意识到一位真正的作家所寻找的是真理,是一种排斥道德判断的真理。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qíng的目光看待世界。

  正是在这样的心态下,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

  第一章

  我比现在年轻十岁的时候,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那一年的整个夏天,我如同一只乱飞的麻雀,游dàng在知了和阳光充斥的村舍田野。我喜欢喝农民那种带有苦味的茶水,他们的茶桶就放在田埂的树下,我毫无顾忌地拿起漆满茶垢的茶碗舀水喝,还把自己的水壶灌满,与田里gān活的男人说上几句废话,在姑娘因我而起的窃窃私笑里扬长而去。我曾经和一位守着瓜田的老人聊了整整一个下午,这是我有生以来瓜吃得最多的一次,当我站起来告辞时,突然发现自己像个孕妇一样步履艰难了。然后我与一位当上了祖母的女人坐在门槛上,她编着糙鞋为我唱了一支《十月怀胎》。我最喜欢的是傍晚来到时,坐在农民的屋前,看着他们将提上的井水泼在地上,压住蒸腾的尘土,夕阳的光芒在树梢上照she下来,拿一把他们递过来的扇子,尝尝他们和盐一样咸的咸菜,看看几个年轻女人,和男人们说着话。

  我头戴宽边糙帽,脚上穿着拖鞋,一条毛巾挂在身后的皮带上,让它像尾巴似的拍打着我的屁股。我整日张大嘴巴打着呵欠,散漫地走在田间小道上,我的拖鞋吧哒吧哒,把那些小道弄得尘土飞扬,仿佛是车轮滚滚而过时的qíng景。

  我到处游dàng,已经弄不清楚哪些村庄我曾经去过,哪些我没有去过。我走近一个村子时,常会听到孩子的喊叫:“那个老打呵欠的人又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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