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于十二时开庭,计审讯时间一小时三十五分。代表中国政府起诉律师仍为冼秉熹,代表香港政府之皇家大律师改由兰仕杜莅庭(前为祈礼福),施露华律师依然代表被告出庭,徐继庄之爱妾王白梅偕一女友到庭观审。
首先由皇家大律师兰仕杜,将日前所控之罪名,加以修正,即根据一九三五年法例第三十二号,分控被告徐继庄罪名两项。计开(一)身为公务员,于一九四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在中国地方上海盗去中国政府公币美金五万元,及同盟胜利美金公债约值二十六万元。(二)身为公务员,于同年二月二十二日,在中国地方上海偷窃去中国政府公币二十亿五千万元。
跟着皇家律师兰仕杜对庭申述法典说,此案为逃犯引渡案,这与普通案件不同。有关于中英两方所订条约,根据一八五八年天津条约内第二十一款之规定:凡中国之犯人逃至香港,或潜匿英国船中者,中国官方可照会英方指交引渡。兰氏又引述一八九八年之法案,亦不准予具保,因为这是国际案件,而且盗窃公币数目庞大。最后,兰氏向法庭提供将该案押后两星期公审。代表被告律师施露华则引申英国法例三宗,认为法庭有权准予担保。兰氏则据法反驳,双方辩论甚烈,结果法官准予以现金五百万元具保出外候审,并将案押后一周提讯,然后再定期审讯。
第35章 放走汉奸汪精卫
一九三九年一月一日,在国民政府遥拜孙中山先生的陵墓完了以后,大家团拜。本来那种团拜就不对,真的团拜大家应该站一个圆圈,那样彼此一恭贺,就都有了,省事情又省时间。可是这里的团拜,都是一行行的面向北面,文的向左转,武的向右转,彼此一鞠躬,这可以说是文武对拜,不配说什么团拜。礼行完后,马上就是中央委员谈话会,说:“汪精卫飞走了。”又说:“曾仲鸣被人打死了。”蒋介石问大家意见如何?覃理鸣先生许多位都说:“要开除汪精卫的国民党党籍,要通缉汪精卫。”蒋介石问我的意见如何?我说:“在一九三五年十一月一日,一个青年孙凤鸣用手枪打了汪精卫三枪,可见那青年有先见之明。我们把人家弄死的弄死,下监的下监,我们又把汪精卫弄成国民党的副总裁;到今天汪精卫飞跑了,要到南京去组织汉奸政府,这样看来姓孙的青年真可佩服,我们应当为姓孙的铸一个铜像,来纪念他。至于我们大家把汪精卫弄成副总裁,我们大家是瞎了眼,我们应该向国民认罪。”蒋说:“无论汪精卫怎么不对,我们应该宽待他,我们应当饶恕他。”当时在座的七嘴八舌,有骂的,有咳嗽的,有的就说:“蒋介石、汪精卫唱双簧。”后来有人提议要正式开会,这样蒋介石又站了起来背遗嘱,这就算是正式开会了。这回算决定了开除汪精卫的党籍。有的中央委员说:“我们再出门,一个人要带一把扇子,见了人民的时候,我们把扇子往脸上一遮,免得人民吐我们的口水。”我觉得蒋介石把这些话都听见了。蒋把脸往旁边转,不慌不忙地走出会场去了。
汪精卫离开重庆以前两个礼拜,他的夫人就带了家属和所有的行李坐专机走了。那时重庆交通完全由军统局戴笠管制,人民出境买飞机票都要先登记,经过审查、核准,高级官吏更要先经蒋介石个人批准。汪精卫带着曾仲鸣、林柏生以及许多人乘坐专机飞昆明,事先既没有政府与党部给他什么任务,戴笠岂有不先报告蒋的道理?说汪精卫是潜逃出重庆,断不可能。汪到了昆明,龙云还有电报来报告蒋,如蒋要阻止他,是绝对做得到的。所以汪精卫之到南京组织汉奸政权,说蒋事先连想也想不到,那是谁也不相信的话。因此从汪走后,直到日本投降为止,人们总说将和汪及其走狗们是在唱双簧,否则为什么在战时动辄有“重庆、南京合流”的谣传?为什么战后有些大汉奸,迟迟不肯判罪?而且有些明明投降过日本的军官,放了回来,仍旧重用,到现在还带着兵在打内战?
我见了蒋介石,把我在湖南、贵州检阅军队的情形当面给他报告,又写过了书面报告。重要的几件如下:一、士兵吃不饱;二,士兵穿不暖;三、各级官长不拿着士兵当人看,随便打骂;四、军队空缺太多,饷项都被各级官员中饱;五、壮丁未入营之前,在路上用绳子捆着;六、送壮丁的人在路上每到一个地方住下,叫士兵们把裤子脱下来交给官长收藏,让壮丁跑不了;七、怕士兵跑,把房门锁上,士兵们就在屋里拉屎、撒尿;八、未入营前在路上捆着不给吃饱,十天半个月的工夫肠子都饿细了,一到营里,吃得过饱,胀死的很多;九、无论什么时候士兵有了病,缺乏医生更缺乏药品。我把在遵义县照的相片给蒋介石看,蒋仔细看那照片,士兵穿得还不如叫花子。蒋站起来问我:“这是遵义的事吗?”我说:“是的,一点都不错。”蒋说:“贵州省主席是吴鼎昌,不懂军事。他的参谋长是谁?”我说:“是姓何的。”李济深将军在座,蒋问李将军:“贵州的参谋长是何什么?”李将军说:“是何辑五。”蒋说:“何辑五这个坏东西,为什么不问事呀?”李济深将军说:“以前何辑五在广东是交代不清就跑了的。”蒋说:“我马上去电报先把他换掉。”何辑五是何应钦的胞弟,后来何应钦对着别人说:“蒋介石收拾何辑五是和何应钦过不去。”这是多么可笑的事。
我住在四川重庆巴县中学里,这一天放了空袭警报,日本的飞机来了七八十架,轰炸重庆。巴县中学后边山坡上,有一位二十岁左右的女学生,在那里一面躲警报,一面拿着一本书。有两个特务从她面前过,要看女学生看的什么书。那位女学生说:“我看的书,你管不着。”两个特务过去就抓,那位女学生大嚷起来,她看着两个特务蛮横无理,她就把她身上戴的三角校章摘下来吃了。校章卡在喉咙里,上不来下不去,那位女学生立时喘不出气,眼看要死。两个特务把她送到中央医院,由王鹏万医师(耳、鼻、喉专家)给那位女学生把那校章从喉中取出来了。虽然能够喘出气来,可是流血过多,并未脱离危险。王医师对两个特务说:“这个女学生的伤不轻,应当静静地躺着,两个星期才能动。”特务马上拿枪对着王医师的胸膛说:“你要多说话,把你打死。”王医师不再说了,特务就把那位女学生拉着,推着走了。就在那天,王医师来对我说这件事,我为了这件事当天去见蒋介石。我问蒋说:“前方打仗,后方要安定人心,不可自己捣乱。”我就把刚才王医师对我说的话,从头到尾对蒋介石说了一遍,更说道:“政权在国民党手里,只要本着孙中山先生的教训,人民是主人,我们是仆人。老百姓喜欢的我们说,老百姓喜欢的我们做,万没有不得人心的道理,能得了人心,要用什么特务呢?这不是自己捣乱吗?”蒋介石马上叫李惟果把我说的话照记下来。我回到巴县中学,李惟果又拿着笔记来问了我一回,我问他:“你到哪里去?”他说他马上到中央医院找王医师去,我对李说:“刚才我对蒋说过的话,句句都是实在的,谁没有姊妹,谁没有儿女,为什么平白无故拿着一般女学生当强盗反叛对待呢?”李说:“我查查去,查查就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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