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书是用来撕的,爷爷的眼镜是用来摔的,这个世界就是用来品尝的。我遇到什么都想塞进嘴里。我吃起杂拌糖来像甜菜上的一条象虫甲,吃起猪大肠来像一个食人生番,假如世上真有小红帽的话,我就要一口吃掉她的奶奶。当我妈送给我一只小猪形状的扑满当作礼物的时候,我还是一个元气淋漓的婴孩,脑子里没有任何你们这个世界的破道理。我站在学步车后,顶天立地,觉得漫无边际的自由是天经地义的,而最狂野的梦想就是第一时间花掉每一枚抓到手里的硬币。因此拿到这只扑满,听说了它的功用之后,我的太阳穴位置就出现了一只网球大的汗珠:这是什么反动东西?
成年人总是倾向于给孩子买不适当的玩具,那只扑满就是一个例证。我猜想,大约是某种文化范式促使我妈认为每个幸福的孩子都该有一只扑满。在这个世界上,幸福的想象权当然是属于家长的,如果你有家长的话。有时候这想象权也归领导。有一年的有一天,午夜时分,我坐在上海外滩的石凳上望着浦东的璀璨灯火,心里想:这水晶之城啊,就是他们对幸福的想象?其时我刚刚去过青海。我设想,要是用一个瞬间移动机器,把我在青海见过的那些乡民弄到这儿,看看什么叫作车如流水马如龙,他们会不会晕掉呢?他们会不会发觉自己是些被屏除的家伙?
我总是认为,老百姓口袋里的钱比嶙嶙大厦重要,就像硬币比扑满重要。每次经过一幢银行大厦时,我都会在心里暗想:好大一只扑满!这扑满里也装着我的钱,因此我希望央行不要超发货币,免得我的本来可以买俩糖球的钱变得只够买一个。经过另一些威严的大楼时,我同样会想:好大一只扑满!这扑满跟我没什么太直接的关系,我只希望它的消化功能不要太好,吃冰棍拉冰棍就再好不过。
孔子讲: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我觉得这不对。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最重要的就是那些最小的小民的幸福感。有什么事情,国家不必瞒着他们,国家对于幸福的想象也该与他们分享。
有时我格物致知,感到我们的国家治理结构常常可与家庭生活类比,我们这儿的权力怎么对待民众,恰如大人们怎么对待孩子。如今我们的教育和政治事业都有了些进步,但仍然不够。为何如此呢?一个可参照的故事是,在赠我扑满的多年以后,我妈退休在家,开了个幼儿园。作为一名优秀又严谨的教师,她让那些小孩子们过着一种地狱般的生活,不是学习“最大的两位数是99”,就是背诵“大学之道,在明明德”。有一回,我终于忍不住跟她商榷:你有没有想过,这些小王八蛋惟一的兴趣就是满地打滚呢?结果却是她至少三天没跟我讲话。
我意识到,当一个人的人生价值就维系在某个观念上之时,这个观念无论多么错谬也是不可质疑的。
这就是为什么让这个世界变得美好总是困难的。对此我总是同时有两种态度,第一种是知其不可而为之,尽力促进它变美好;第二种则是留个后手:如果它能变好,我就对它好一点,假如它不能,我就去它娘的。我不觉得我们该过形为物役的生活,更不觉得该过形为意役的生活。我曾经站在学步车后,顶天立地呀,如今为什么不能回到人生的原点呢?小时候我的梦想只是吃江米条而已,如今我可以买无数的江米条,从北京排到沈阳,一路喀嚓喀嚓吃过去,岂不快哉?我一会吃成S形,一会吃成B形,我对世界的贡献就是喀嚓喀嚓吃过去,令沿途君子无不惊诧:这是什么混帐东西?
@老整个马甲配合我干啥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听来匪夷所思,其实屡见不鲜。
前两天看了半集战争电视剧,讲的是夜袭锦州。在一片惊天动地的爆炸中,我瞧见穿帮了,一个柱状物,藏在火焰中,貌似个大炮仗。那位女营长英姿飒爽,却紧张过度,因为她有着一种老体育节目解说员的风格,无论屏幕上发生了啥,都要讲解上一番:“敌人的炮火太猛烈了!”“城楼上的机枪在扫射!”“看,三排长都炸飞了!”
导演的苦心大概在于借此说明敌人火力强劲,进而证明战争艰苦卓绝,可是我想一来不是很有必要这么叨叨咕咕,二来“炸飞了”这种台词未免雷人。这跟我的一个智慧的小学同学有一拼,他写了一篇革命题材电影的观后感,说到强渡大渡河:“敌人罪恶的枪声响了,红军战士像下饺子一样纷纷掉进河里。”
另外,我对那个穿帮耿耿于怀。做事要有专业精神嘛,一次穿帮可以,怎么可以每个爆炸镜头都穿帮呢?有的观众可能不在意,可我就被间离了:擦,搞得晕天晕地的,不就是一炮仗吗?
你可以看出,看这电视剧的二十多分钟对我来说是并不愉快的体验。演主角的那个女演员的名字早前曾在新浪博客的列表上挨着我,一度蛮受欢迎—在我被他们识破并从名人列表上开除之前—我还问人呢,这人是谁呀?人家说这是个挺有名的演员呀。我一直没看过她演什么,这回一看,娘咧,这也行?哭起来的表情跟要杀人似的。我觉得奇怪,为什么在恶俗的好莱坞,每个演员都那么自然呢?为什么我们的演员好像从来不知道一个正常人是怎么做出反应的呢?
这还不只是夸张的问题。往好了夸张也行,金声玉振,也是一种风格—可惜不是。也是在电视上我看过夏雨发怒,那才叫狰狞,对面是个女的,他还非得呲牙不可,我觉得作为一男的也太过分了。饶是他这个男主角这样,前文说的那个女主角那样,观众还坐在电视机前为他们欢喜为他们忧。我见过很多人,尤其是长辈们,下了班就像个芋头似地粘在电视机前被恶劣的电视剧深深吸引,虽然间或失望地嘟哝上一句,“这女的演得也不像呀!”我不知道怎么从心理机制上解释这个现象,只能通俗地说,我们配合度太高了。
我想这一方面是因为大家活得粗糙,对生命里的每一分钟马马虎虎,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没见识过好东西,无从比较,就更没所谓鉴赏。我无意站在精英立场上诋毁通俗文化,只是觉得,大家这日子过的,也太宽容了一点儿,恰如早前的某对不幸夫妻,虽然活得不爽,但是对付着过呗!
此种配合度,其实已经接近斯德哥尔摩综合症。这是最坏的一种配合,说的是被害者对犯罪者产生了依赖感,甚至反过来协助加害者。此事听来匪夷所思,其实屡见不鲜。现今碰到些事常有和事佬呼吁的“识大体”,过去社会伦理中的“明事理”,我看即属此例。卑之无甚高论,就是拗不过这个弯儿—“大体”和“事理”这些玩意若合常理,就一定是毛驴都可懂得的,又何劳长官和长者教诲什么“识”和“明”呢?可是总有很多人与我和毛驴相反,对那些废话深信不疑。当然任何强力皆以征服心智为目标,而一般人们的被体制化又实在是再自然不过之事。
譬如我在这儿批评电视剧,没准儿就有路人不大乐见。此人也许也有点儿小不满意,可是还要标榜自己是个明理之人,就拖泥带水地说,人家导演也不容易,让你导你还导不出来呢。更可能的说法是,做人何必这么刻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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