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堡护墙广场附近有两种人:酒徒和运动员。酒徒以酗酒打发贫困,而运动员则在锻炼中忘却贫困。他们是巴黎公社的后裔,因此,对于他们来说,懂得他们的政治并不难。他们知道是谁打死了他们的父老兄弟和亲属朋友的,当凡尔赛的军队开进巴黎,继公社之后而占领了这座城市,任何人,只要是他们摸到手上有茧的,或者戴着便帽的,或者带有任何其他标志说明他是一个劳动者的,一律格杀勿论。就是在这样的贫困之中,就是在这个地区里,街对面是一家马肉铺和一家酿酒合作社,他开始了他此后的写作生涯。巴黎再没有他这样热爱的地区了,那蔓生的树木,那白色的灰泥墙,下面涂成棕色的老房子,那在圆形广场上的长长的绿色公共汽车,那路面上淌着染花的紫色颜料,那从山上向塞纳河急转直下的莱蒙昂红衣主教大街,还有那另一条狭窄然而热闹的莫菲塔德路。那条通向万神殿的大街和那另一条他经常骑着自行车经过的大街,那是那个地区唯一的一条铺上沥青的大街,车胎驶过,感到光溜平滑,街道两边尽是高耸而狭小的房子,还有那家高耸的下等客店,保尔·魏尔伦⒃就死在这里。在他们住的公寓里,只有两间屋子,他在那家客店的顶楼上有一间房间,每月他要付六十法郎的房租,他在这里写作,从这间房间,他可以看到鳞次栉比的屋顶和烟囱以及巴黎所有的山峦。
你从那幢公寓却只能看到那个经营木柴和煤炭的人的店铺,他也卖酒,卖低劣的甜酒。马肉铺子外面挂着金黄色的马头,在马肉铺的橱窗里挂着金黄色和红色的马肉,那涂着绿色油漆的合作社,他们就在那儿买酒喝;醇美而便宜的甜酒。其余就是灰泥的墙壁和邻居们的窗子。夜里,有人喝醉了躺在街上,在那种典型的法国式的酩酊大醉(人们向你宣传,要你相信根本不存在这样的大醉)中呻吟着,那些邻居会打开窗子,接着是一阵喃喃的低语。
“警察上哪儿去了?总是在你不需要警察的时候,这个家伙就出现了。他准是跟哪个看门女人在睡觉啦。去找警察。”等到不知是谁从窗口泼下一桶水,呻吟声才停止了。
“倒下来的是什么?水。啊,这可是聪明的办法。”
于是窗子都关上了。玛丽,他的女仆,抗议一天八小时的工作制说,“要是一个丈夫干到六点钟,他在回家的路上就只能喝得稍微有点醉意,花钱也不会太多。
可要是他活儿只干到五点钟,那他每天晚上都会喝得烂醉,你也就一个子儿也没有了。受这份缩短工时的罪的是工人的老婆。”
“你要再喝点儿肉汤吗?”女人现在问他。
“不要了,多谢你。味道好极了。”
“再喝一点儿吧。”
“我想喝威士忌苏打。”
“酒对你可没有好处。”
“是啊,酒对我有害。柯尔·波特⒄写过这些歌词,还作了曲子。这种知识正使你在生我的气。”
“你知道我是喜欢你喝酒的。”
“啊,是的,不过因为酒是对我有害的。”
等她走开了,他想,我就会得到我所要求的一切。不是我所要求的一切,而只是我所有的一切。嗳,他累啦。太累啦。他想睡一会儿。他静静地躺着,死神不在那儿。它准是上另一条街溜达去了。它成双结对地骑着自行车,静悄悄地在人行道上行驶。
不,他从来没有写过巴黎。没有写过他喜爱的那个巴黎。可是其余那些他从来没有写过的东西又是如何呢?
大牧场和那银灰色的山艾灌木丛,灌溉渠里湍急而清澈的流水和那浓绿的苜蓿又是如何呢?那条羊肠小道蜿蜒而上向山里伸展,而牛群在夏天胆小得象麋鹿一样。
那吆喝声和持续不断的喧嘈声,那一群行动缓慢的庞然大物,当你在秋天把它们赶下山来的时候,扬起了一片尘土。群山后面,嶙峋的山峰在暮霭中清晰地显现,在月光下骑马沿着那条小道下山,山谷那边一片皎洁。他记得,当你穿过森林下山时,在黑暗中你看不见路,只能抓住马尾巴摸索前进,这些都是他想写的故事。
还有那个打杂的傻小子,那次留下他一个人在牧场,并且告诉他别让任何人来偷干草,从福克斯来的那个老坏蛋,经过牧场停下来想搞点饲料,傻小子过去给他干活的时候,老家伙曾经揍过他。孩子不让他拿,老头儿说他要再给他一顿狠揍。
当他想闯进牲口栏去的时候,孩子从厨房里拿来了来复枪,把老头儿打死了,于是等他们回到牧场的时候,老头儿已经死了一个星期,在牲口栏里冻得直僵僵的,狗已经把他吃掉了一部分。
但是你把残留的尸体用毯子包起来,捆在一架雪橇上,让那个孩子帮你拖着,你们两个穿着滑雪板,带着尸体赶路,然后滑行六十英里,把孩子解到城里去。他还不知道人家会逮捕他呢。他满以为自己尽了责任,你是他的朋友,他准会得到报酬呢。他是帮着把这个老家伙拖进城来的,这样谁都能知道这个老家伙一向有多坏,他又是怎样想偷饲料,饲料可不是他的啊,等到行政司法官给孩子戴上手铐时,孩子简直不能相信。于是他放声哭了出来。这是他留着准备将来写的一个故事。从那儿,他至少知道二十个有趣的故事,可是他一个都没有写。为什么?
“你去告诉他们,那是为什么,”他说。
“什么为什么,亲爱的?”
“不为什么。”
她自从有了他,现在酒喝得不那么多了。可要是他活着,他决不会写她。这一点现在他知道了。他也决不写她们任何一个。有钱的人都是愚蠢的,他们就知道酗酒,或者整天玩巴加门⒅。他们是愚蠢的,而且唠唠叨叨叫人厌烦。他想起可怜的朱利安和他对有钱人怀着的那种罗曼蒂克的敬畏之感,记得他有一次怎样动手写一篇短篇小说,他开头这样写道:“豪门巨富是跟你我不同的。”有人曾经对朱利安说,是啊,他们比咱们有钱。可是对朱利安来说,这并不是一句幽默的话。
他认为他们是一种特殊的富有魅力的族类,等到他发现他们并非如此,他就毁了,正好象任何其他事物把他毁了一样⒆。
他一向鄙视那些毁了的人。你根本没有必要去喜欢这一套,因为你了解这是怎么回事。什么事情都骗不过他,他想,因为什么都伤害不了他,如果他不在意的话。
好吧。现在要是死,他也不在意。他一向害怕的一点是痛。他跟任何人一样忍得住痛,除非痛的时间太长,痛得他精疲力竭,可是这儿却有一种什么东西曾经痛得他无法忍受,但就在他感觉到有这么一种东西在撕裂他的时候,痛却已经停止了。
他记得在很久以前,投弹军官威廉逊那天晚上钻过铁丝网爬回阵地的时候,给一名德国巡逻兵扔过来的一枚手榴弹打中了,他尖声叫着,央求大家把他打死。他是个胖子,尽管喜欢炫耀自己,有时叫人难以相信,却很勇敢,也是一个好军官。
可是那天晚上他在铁丝网里给打中了,一道闪光突然把他照亮了,他的肠子淌了出来,钩在铁丝网上,所以当他们把他抬进来的时候,当时他还活着,他们不得不把他的肠子割断。打死我,哈里。看在上帝的份上,打死我。有一回他们曾经对凡是上帝给你带来的你都能忍受这句话争论过,有人的理论是,经过一段时间,痛会自行消失。可是他始终忘不了威廉逊和那个晚上。在威廉逊身上痛苦并没有消失,直到他把自己一直留着准备自己用的吗啡片都给他吃下以后,也没有立刻止痛。
52书库推荐浏览: [美]海明威 海明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