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她为他弹钢琴,声势煊赫地向他隐约地强调出两人之间那不可逾越的鸿沟。她的音乐是条大棒,狠狠地击在他的头顶,打晕了他,打倒了他,却也激励了他。他肃然竦然地望着她。鸿沟在他心里加宽了,跟在她心里一样。可是他跨越鸿沟的雄心却比鸿沟的加定增长得更快。他这推敏感的神经丛太复杂,不可能整个晚上默视着一条鸿沟无所作为,特别是在听着音乐的时候,他对音乐敏感得出奇。音乐像烈酒一样燃起他大胆的激情。音乐是麻醉剂,抓住他的想像力,把他送到了九霄云外。音乐驱散了肮脏的现实,以美感满溢了他的心灵,解放了他的浪漫精神,给它的脚跟装上了翅膀。他并不懂她弹的是什么。那音乐跟他所听过的砰砰敲打的舞厅钢琴曲和吵闹喧嚣的铜管乐是两回事,可是他从书本上读到过对这类音乐的提示。他主要依靠信心去欣赏她的音乐。起初他耐心地等待着节奏分明的轻快旋律出现,却又因它不久便消失而迷惘。他刚抓住节奏,配合好想像,打算随它翱翔,那轻快的节奏却在一片对他毫无意义的混乱的喧嚣中消失了。于是他的想像便化作惰性物体,摔到了地上。
有一回他忽然感到这一切都含有蓄意拒绝的意思,他把捉住了她的对抗情绪,力图弄明白她击打着琴键所传达给他的信息,却又否定了这种想法,认为她用不着,也不可能那么做,便又更加自由地沉浸于旋律之中。原有的欢乐情绪也随之诱发。他的脚再也不是泥脚,他的肉体变得轻灵飘逸;眼前和内心出现了一片灿烂的光明。随即,他眼前的景象消失了,他自己也悄然远行,到世界各地浪游击了。那世界对他非常可爱。已知的和未知的一切融会为一个辉煌的梦,挤满了他的幻想。他进入了一个阳光普照的国度的陌生的海港,在从没人见过的野蛮民族的市场上漫步。他曾在海上温暖得透不过气来的夜里闻到过的香料岛上的馨香又进入了他的鼻孔。在迎着西南贸易风行驶在赤道上的漫长的日子里,他望着棕相摇曳的珊瑚岛逐渐在身后的碧海里沉没,再望着棕相摇曳的珊瑚岛逐渐从前面的碧海里升起。场景如思想一样倏忽来去。他一时骑着野牛在色彩绚丽、宛如仙境的彩绘沙漠①上飞驰;一时又穿过闪着微光的热气俯瞰着死亡谷②的晒白了的墓窟。他在快要冻结的海洋上划着桨,海面上巍然高耸的庞大冰山熠耀在阳光里。他躺在珊瑚礁的海滩上,那儿的椰树低垂到涛声轻柔的海面,一艘古船的残骸燃烧着,闪出蓝色的火苗。火光里人们跳着呼啦舞③。为他们奏乐的歌手们弹奏着叮叮当当的尤克里里琴④,擂着轰隆作响的大鼓,高唱着野蛮的爱情歌曲。那是纵情于声色之乐的赤道之夜。背景是衬着一天星星的火山口轮廓,头顶是一弯苍白的漂浮的月牙儿。天穹的低处燃烧着南十字座的四颗星星。
①彩绘沙漠:美国亚利桑纳州中部偏北的一片高原沙漠,在科罗拉多河以东,以岩层色彩斑斓得名。
②死亡谷: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东部和内华达州北部的一个干燥高温的沙漠盆地,其中有西半球陆他的最低点,低于海平面282英尺。
③美国夏威夷的波利尼西亚女子跳的一种动作类似哑剧的舞蹈,又叫草裙舞。
④一种吉他型四弦拨奏乐器。
他是一架竖琴,一生的经历和意识是他的琴弦,音乐之潮是吹拂琴弦使之带着回忆和梦想颤抖的风。他不光是感受。他的感知以形象、颜色和光彩的形式积聚,并以某种升华的神奇的方式实现他大胆的想像。过去。现在和将来交汇融合。他在辽阔而温暖的世界上踟蹰,并通过高尚的冒险和高贵的业绩向她奔去,他要跟她在一起,赢得她、搂着她、带着她飞翔,穿过他心灵的王国。
这一切的迹象她在转过头去时都在他脸上看到了。那是一张起了变化的面孔。他用闪亮的大眼睛穿透了音乐的帷幕看到了生命的跳跃、律动,和精神的巨大幻影。她吃了一惊。那结结巴巴的粗鲁汉子不见了,尽管那不称身的衣服、伤痕累累的手和晒黑了的面孔依然如故。但这只不过宛如监牢的栅门,她通过栅门看到的是一个怀着希望的伟大灵魂。只因他那在弱的嘴唇不善表达,他只能词不达意地说话,或是哑口无言。这一点她只在瞬间看到,转瞬间那粗鲁汉子又回来了。她因自己离奇的幻觉感到好笑。可那瞬息的印象却萦绕在她心里不去。夜深了,他结结巴巴地告了别,打算离开。她把那卷史文朋和一本勃朗于借给了他--她在英文课里就修勃朗宁。他涨红了脸结结巴巴地表示感谢时很像个孩子。一阵母性的怜爱之情从她心里油然涌起。她忘记了那莽汉、那被囚禁的灵魂;忘记了那带着满身阳刚之气盯着她、看得她快乐也害怕的人。她在自己面前只看见一个大孩子在跟自己握手,那手满是老茧,像把豆蔻挫子,挫得她的皮肤生疼。这时那大孩子正在结巴地说:
这是找平生最美好的一夜。你看,这里的东西我不习惯......他无可奈何地望望四周,这样的人,这样的房子,我全都觉得陌生,可我都喜欢。
希望你再来看我们,她趁他跟她的哥哥告别时说。
他拉紧帽子,突然一歪身子死命地跑出门去,不见了。
喂,你们觉得他怎么样?亚瑟问。
非常有趣,是一阵清新的臭氧,她回答,他有多大?
二十岁--差点二十一。我今天下午问过地。没想到他会那么年青。
我比他还大三岁呢,她和哥哥们吻别时心还想。
第三章
马丁下楼时把手伸进外衣口袋,取出了一张褐色的稻单细纸和一撮墨西哥烟丝,灵巧地告成一支香烟。他把第一口烟深深地吸进肺以再慢悠悠地吐了出来。上帝呀!他大声地说,声音肃然,带着惊奇。上帝呀!他又说。然后再说了声上帝呀!于是一把抓住领子从衬衫上扯了下来,塞进口袋。寒雨潇潇地下着,可他却光着头让它淋,而且解开了背心扣子,晃动着身子痛痛快快满不在乎地走着。他只模糊意识到有雨。他处在一种狂欢极乐的境界,做着梦,重新回味着刚才的一个个场面。
他终于遇见了意中的女人--对于她他想得很少(他本不大想女人),但仍模糊地希冀者有一天会碰上她。他跟她一起吃过饭了,用自己的手摸过她的手了,曾经望进她的眼睛,看见了一个美丽的精灵的幻影;--不过那幻影并不比闪现出幻影的那双眼睛更美,不比给予它表现和形象的肉体更美。他没有把她的肉体看作肉体--这于他可是新事,因为他以前对自己认识的女人都是这么看的。可她的肉体不知怎么却有些不同。他并没有把她的身子看作身子,带邪恶的有种种弱点的身子。她的身子不但是她精神的外衣,而且是她精神的光彩,是她神圣的精华的纯净温婉的结晶。这种神圣感令他吃惊,让地从梦幻中恢复了清醒的头脑。以往他从不曾被神圣的话语、启示或讽喻所打动,也不曾相信过神圣的事物。他一向不信宗教,对于引人进入天国的人和他们的灵魂不问一向心平气和地嗤之以鼻。他曾主张死后区没有生命,生命只在此时此地,然后便是永恒的黑暗。可现在他在露丝眼里却看见了灵魂--不朽的永恒的灵魂。他见过的人,无论男女,谁也不曾给他永生的信息,可露丝给了他;她看他第一眼时就悄悄地给了他。他往前走,露丝的面庞在他眼前闪烁--苍白、严肃,甜蜜而敏感,带着同情与温柔微笑着。只有仙灵才会那么笑。她纯洁到了他梦想不到的程度。她的纯洁于他也仿佛是当头律喝,令他震惊。事物的好好坏环地都见过,但作为生命属性的纯洁却从未进入过他的心V。现在地从她身上懂得了纯洁,那是善与净的最高形式,其总体便构成了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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