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伊登_[美]杰克·伦敦【完结】(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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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告诉你,那是从他爸爸那儿遗传来的。希金波坦先生继续指摘,有一天也照样会醉倒在阳沟里去哼哼的,这你知道。

  她点点头,叹口气,继续补裤子。两人意见已经一致:马丁回家时确是喝醉了。他们灵魂里没有理解美的能力,否则他们就会看出那闪亮的眼睛和酡红的面顿所表示的正是青春对爱情的第一次幻想。

  给孩子们作了个好榜样,希金波坦先生在沉默中突然哼了一声。他的妻子要对沉默负责,而他又讨厌她的沉默。他有时几乎恨不得他妻子多反驳他几句.他要是再喝酒,就得给我走人,懂不懂?我不会听凭他胡闹下去的。--天真无邪的孩子们都给他带邪了。希金波坦先生喜欢带邪这个词,那是他词汇表上的一个新词,前不久才从报纸专栏上学来的。就是‘带邪'--别的词都不对。

  他的妻子们在叹气,并忧伤地摇着头,继续缝补。希金波坦先生又读起报来。

  他上个月的膳宿费交了没有?他越过报纸叫道。

  她点点头,又补充一句:他还有点钱。

  他什么时候再出海?

  工资用完了就走,我猜是,她回答,他昨天去旧金山就是去找船的。但是他还有钱,而且对签字要去干活的船很挑剔。

  像他那种擦甲板的角色,还拿什么架子,希金波坦先生嗤之以鼻,挑剔!他!

  他说起过一条船,正在作准备,要到什么荒凉的地方去寻找埋藏的珍宝,若是他的钱用得到那时的话,他就上那条船去干活儿。

  他要能踏实一点我倒可以给他个活干。开货车。她丈夫说,口气里全无照顾的意思,汤姆不干了。

  他的妻子脸上流露出了惊讶和疑问。

  今晚上就不干了。要去给卡路塞斯干。他们给的那工钱我给不起。

  我告诉过你你会失去他的,她叫了起来,你该给他加工资的,他应该多得。

  听着,老太婆,希金波坦威胁道,我给你说过无数退了,铺子里的事你别瞎操心。下回我可不再打招呼了。

  那我不管,她抽了抽鼻子,说,汤姆原来可是个好孩子。

  她丈夫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毫无来由地挑衅道。

  你那弟弟若是不白吃那么多面包,他可以来开货车。他哼了一声。

  他可是吃和住都交了费的,她反驳道,何况还是我弟弟,只要他不欠你钱你就没理由动不动对他大呼小叫。我还是有感情的,哪怕跟你结了婚七年。

  你告诉过他若是他再躺在床上看书就要他增加煤气费么?他问。

  希金波坦太太没回答。她的反抗烟消云散了。她肉体太疲倦,精神便蔫了下来、她丈夫占了理,赢了,眼睛一闪一闪放出惩罚的光。他听见地抽泣,心里更高兴。他从驳得她声不响中得到极大的乐趣,而这些日子她却很容易就用上了啥,尽管结婚的头几年并不如此;那时她那一大群娃娃和他那没完没了的唠叨还不曾消磨尽她的锐气。

  好,那你就明天通知他,他说,还有,趁我还没忘记。也告诉你一声:你明天最好打发人去叫茉莉安来看孩子。汤姆不干了,我只好去开车,你得下决心到楼下去守柜台。

  可明天要洗衣服,她有气没力地反对。

  那就早点起床先洗完衣服。我十点钟之前还不走,

  他凶狠地翻着报纸,翻得沙沙响,然后又读了起来。

  第四章

  因为跟姐夫的接触,马丁·伊甸还窝了一肚子气。他摸索着穿过没有灯光的后厅,进了自己的屋--一间小屋,只放得了一张床、一个盥洗台和一把椅子。希金波坦先生太节省,有了老婆干活他是不会雇用人的。何况佣人住房还可以出租--租给两个人而不是一个人。马丁把史文朋和勃朗宁的书放在椅子上,脱掉外衣,在床上坐了下来,著喘病的弹簧被他身体一压便吱吱地喘气,他都没注意。他正汗始脱鞋,却忽然望着对面的墙壁呆看起来。那墙上的白色涂料被屋顶漏下的雨画上了许多肮脏的黄褐色斑纹。幻影开始在这个肮脏的背景上流荡、燃烧起来。他忘了脱鞋,呆望了许久,最后嘴唇才开始蠕动,喃喃地说出露丝两个字。

  露丝,他没想到这么简单的声音竟有这么动听。他听了感到快乐,便又重复,而且激动。露丝,那是一道能召唤心灵的符(上竹下录)、咒语。他每次低诵那名字,她的脸便在地面前出现,金光灿烂,照亮了那肮脏的墙壁。那金光并不在墙壁上停留,而是往无限处延伸。他的灵魂在那金光的深处探索着露丝的灵魂。他胸中最精粹的部分便化作了美妙的洪流奔泻。对她的思念使他高贵、纯洁、上进,也使他更求上进。这于他是全新的感受。他还从来没有遇见过使他上进的女人。女人总产生相反的效果,使他更像野兽。他并不知道许多女人也曾因地力求上进,虽然后果不佳。因为他从无自我意识,所以并不知道自己身上育种能招引女人疼爱的魅力,能引得她们向他的青春伸出手来。她们虽常来烦恼他,他却从不曾为她们烦恼过,也不曾梦想到会有女人能因他而上进。迄今为止,他一向过着洒脱的无忧无虑的生活,现在他却似乎觉得她们总是向他伸出邪恶的手要把他往下拽。这种想法对她问是不公平的,对他自己也不公平。但是,初次有自我意识的他却还不具备判断的条件,他呆望着自己耻辱的幻影羞愧得无地自容。

  他猛然站起身来,想在盟洗台的肮脏镜子里看看自己。他用毛巾擦擦镜子,仔细端详了许久。那是他第一次真正地看见自己。他天生一副善于观察的眼睛,但在那以前他眼里只充满了广袤的人世千变万化的形象,只顾着世界,便看不见自己了,现在他看见了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的头和脸。因为不习惯于品头论足,他不知道对自己该如何衡量。方正的前额上是一堆棕色的头发,像板栗一样的棕色,卷起一个大花,还连着几个能讨女人欢喜的小波浪。那头发能叫女人手发痒,想摸一摸;能叫她们指头不安分,想插进去揉一揉。但对这头发他却置之不理,认为那在露丝眼里算不上什么。他对那方正而高的前额思考了许久,要想看透它,知道它的内涵。他不断地问:那里面的脑子如何?它能做什么?能给他带来什么?能使他接近她么?

  他那双钢灰色的眼睛常常变成湛蓝,在阳光灿烂的海上经得起带咸味的海风吹打。他不知道自己这对眼睛有没有灵魂,也不知道露丝竹他的眼睛观感如何。他努力把自己想作是她,凝望着那一双眼睛,可是玩这个杂技他却失败了。他可以设身处地猜测其他男子汉的思想,但那得是他知道他们生活方式的人。而他却不知道露丝的生活方式。露丝是神秘的,是个奇迹,他能猜得出她的念头吗?哪怕是一个?好了,他的结论是自己这对眼睛是诚恳的,其中没有小气和卑劣。他那张被太阳晒黑的脸令他吃惊。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会这么黑。他卷起袖子把胳膊白色的内侧和脸作比较。是的,他毕竟是个白人。但是他的胳膊也是晒黑了的。他又侧过手臂,用另一只手扭起二头肌,看着太阳最难照到的地方。那地方很白。他一想起自己的脸当初也像胳膊下那么白便对着镜子巴那张晒成青铜色的脸笑了起来。他不能想像世界卜会有什么白皙的美女能夸口说她的皮肤比他没被阳光蹂躏的部分更白皙更光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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