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伊登_[美]杰克·伦敦【完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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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丁·伊登》作者:[美]杰克·伦敦【完结】

  书籍简介

  书中的主人公马丁·伊甸是一名水手,一个未经文明驯化的野蛮人,偶然结识了上层社会的露丝一家。 在爱的激发下,他锲而不舍地阅读和写作,却没有人理解他,连他奉若神明的露丝也背他而去。他一文不名,历尽坎坷,终成为名噪欧美的红作家。尽管跻身名流,腰缠万贯,他已洞悉世态暖凉,丢失了人生的乐趣。上层社会的迷人光环早已褪色,他也不能退回到从前的劳动世界去。生活是没有边际的虚无。他在海的深渊里找到最后的解脱。

  内容提要

  《马丁·伊登》是杰克·伦敦的不朽作品。小说的前半部带有自传性质,取材于作者早年的生活经历和后来成名的过程。

  年轻水手马丁·伊登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救了大律师摩斯的儿子亚瑟。为了感谢马丁的救命之恩,亚瑟热情邀他到家里作客。摩斯家富丽堂皇的摆设,优雅文明的风度使马丁眼花缭乱,惊慕不已。更使他心醉神移的是亚瑟年轻、美貌的妹妹罗丝。在马丁的眼中,罗丝是那么高尚纯洁。对俗不可耐的公子哥儿腻烦了的罗丝也喜欢这个精力充沛、才智过人的无产者。在罗丝的鼓励下,更确切地说,在憧憬高尚而又纯真的爱情的巨大动力下,马丁以超人的毅力发愤读书,他只用几个月的时间就学完了常人需要两年才能学完的中学课程。他常常每天只睡四五个小时,像作者杰克·伦敦开始写作时一样,一边做苦工,一边学习、写作,为的是能有朝一日跻身上流社会,成为可与罗丝匹配的上等人。尽管他不断写作,稿子一篇篇寄出,却一次次遭到拒绝。后来,虽然罗丝私下与马丁订了婚,但是,她的父母认为马丁是个缺乏教养、粗鲁无礼的穷光蛋,因而竭力反对女儿与马丁的进一步接近;摩斯家客厅里的阔老阔少也嘲笑、冷溶马丁。马丁逐渐发现上流社会并非他过去想象的那么高尚,那么文明。在一次客厅辩论中,他直言不讳地批评了这些高等人士,冒犯了他们的尊严,从此被拒于摩斯家的门外,继而罗丝也同他断绝了来往。这时,马丁痛苦地发现罗丝根本不是他想象中的安琪儿,而是一个目光短浅、庸俗的资产阶级小姐。支撑他努力奋斗的精神支柱崩溃了,他无力再继续写作,只是将原先退还的稿件再寄给出版商和报刊杂志。没想到,他的一篇作品被刊登了。一夜之间他成了名闻遐迩的大作家。请帖和稿约纷至沓来,金钱和荣誉接踵而至。昔日那些对他嗤之以鼻、攻击嘲讽的高贵人士如今向他献媚,上流社会向他敞开了欢迎的大门。摩斯家听说他功成名就,急忙叫罗丝主动上门,哭哭啼啼地要求重归干好,恢复婚约。然而,这时己爬上社会顶峰的马丁却看透了这些虚伪透顶、趋炎附势的芸芸众生;名誉和金钱,虚假的友谊和庸俗的爱情再也激不起他昔日那种对靠个人奋斗带来个人幸福的憧憬,再也无法改变他对人生的冷漠态度。他痛恨这些浑身散发出铜臭的资产阶级市侩,但也无法回到他原来出身的阶级。他想到一个孤岛上去过与世隔绝的隐士生活,但最终还是投海自杀,结束了他年轻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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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杰克·伦敦的生活经历之丰富在世界作家之中是不多见的。

  因为出身贫困,他从小学毕业后便去工作。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十三岁时他曾只身驾驶小船通过暴风雨里的旧金山湾,别人都难以相信,可那是事实。后来他攒了一点钱,买了一只小船,原本是为了好玩,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那时他才十五岁,却已有了一个十六岁的情妇,在船上安了一个家。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

  十七岁时,他上了一艘捕猎船做水手,经过朝鲜、日本,到西伯利亚去捕海豹。途中经受了严寒、风暴、最沉重的苦役的锻炼。因为从小在海湾里玩船,驾船很有本领,年纪虽小却深得船主和同伴们赞许。又因为从小饱经摔打,能够在水手舱里参加水手们最野蛮的活动,交了许多朋友;听见了许多故事。

  远航归来,他把自己的经历写成了一篇散文《日本港口的台风》,参加了《呼声》杂志的写作竞赛,因为内容独特且有一定深度和表现力,荣获第一名,第二、三名都是大学生。第一名奖金二十元,在当时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刚开始写作便取得了这样突出的成绩,显然会给他巨大的鼓舞,也许他便是因此而走上文学之路的。

  这时,杰克·伦敦逐渐从早期的蒙昧中醒悟了过来。他立志掌握当时最先进的技术:电气,便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他对经理说为了学习技术他什么苦都可以吃,经理便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后来他才知道实际上有两个工人被他顶去了工作,那两个人每月各四十元,共是八十元,而他一个月才拿三十元。而且一个被他夺去工作的人因为有一妻三子要养活,却又无法为生,便自杀了。这对于杰克·伦敦是一次极其深刻的教训,他愤然抛下了手中的煤铲。

  这次苦役使他懂得了一个可怕的真理:无论自己如何身强力壮,十年二十年之后总会有更年轻力壮的人来接替他,把他扔到垃圾堆里去。

  那时正是美国大萧条的1894年。他加入了从旧金山到华盛顿去请愿的失业者队伍,向东海岸的华盛顿进发。他感到流浪汉的世界里充满不断变化的幻影,能见到许多平时认为不可能的事,又恰好因故脱离了请愿队伍,便渝乘火车在北美大陆各地流浪。他在车上和车警、锅炉工、乘务员捉迷藏,周游全国,以此为乐。曾经被捕,罚做过三十天苦工,亲眼见到了美国监狱里骇人听闻的现实。出狱后他偷乘西去的列车到了加拿大西海岸,再从那儿做水手南下,回到旧金山。在流浪时他曾一连多少个月在车上、车下和露天睡觉,乞讨度日,养成了吃苦耐劳的本领,也明白了一个道理:最能怜惜穷人的其实是穷人。他说:给狗一块骨头不算善心,善心是跟狗一样饿时却与别人分享骨头。他的这一体会在本书《马丁·伊甸》的玛利亚身上有动人的描写。

  他一直对读书就有兴趣,就连在做蚝贼时他也在他那小船上读过许多书。流浪归来他开始了大量的阅读。他读圣西门、傅立叶、蒲鲁东的作品,明白了私有财产的罪恶;他读马克思的《共产党宣言》,大体懂得了共产主义是怎么回事。

  为了读书,他十九岁时进了奥克兰中学,准备考大学,同时加入了社会党。那时的社会党还主要是个文化团体。他参加工人的集会,并发表激烈的演说,说资本主义是一种有组织的掠夺制度,主张破坏现有的社会秩序。这在当时是非常犯忌的,他曾因此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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