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伊登_[美]杰克·伦敦【完结】(30)

阅读记录

  ①罗迈尼斯(George john Romnes,1848-1894):生于加拿大的金斯顿,是达尔文的朋友。曾在爱丁堡和英国科学知识普及会(Royal Insitution)做过教授。作品有《达尔文与达尔文之后》(1892)和《罗迈尼斯讲稿》。

  现在又出了这个斯宾塞,为他把一切知识组织了起来,统一了起来,阐明了终极的现实,把一个描绘得非常具体的宇宙送到了他眼前,令他惊诧莫名,有如水手们做好放到玻璃橱里的船舶模型。没有想当然,没有偶然,全是法则。鸟儿能飞是服从法则,萌动的粘液汁扭曲、蠕动、长出腿和翅膀、变成鸟儿也是服从同一法则。

  马丁的智力生活不断升级,现在已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一切的秘密事物裸露出了它们的奥秘。理解使他沉醉。夜里睡着了他在光怪陆离的梦圃里眼神明生活在一起;白天醒着时,他像个梦游者一样走来走去,心不在焉地盯视着他刚发现的世界。对餐桌上那些卑微琐屑的谈话他听而不闻,心里只急于在眼前的一切事物中寻找和追踪因果关系。他从盘子里的肉看出了灿烂的阳光,又从阳光的种种转化形式回溯到它亿万里外的源头,或者又从它的能量追踪到自己胳膊上运动着的肌肉,这肌肉使他能切肉。又从而追踪到支配肌肉切肉的脑子,最后,通过内视看到了太阳在他的脑子里放光。这种大彻大悟使他出了神,没有听见吉姆在悄悄说神经病,没有看见他姐姐脸上的焦虑表情,也没注意到帕纳德·希金波坦用手指在画着圆圈,暗示他小舅子的脑袋里有些乱七八糟的轮子在转动。

  在一定意义上给马丁印象最深的是知识(一切知识)之间的相互联系。过去他急于了解事物,取得一点知识就把它们存档,分别放进头脑中互不相干的抽屉里。这样,在航行这个课题上他有庞大的积累,在女人这个课题上也有可观的积累。但两个课题的记忆屉子之间并无联系。若是说在知识的网络中,一个歇斯底里的妇女跟在飓风中顺风使航或逆风行驶的船有什么联系的话,他准会觉得荒唐可笑,认为绝无可能。可是赫伯特·斯宾塞却向他证实了这说法不但不荒唐,而且两者之间不可能没有联系。一切事物都跟一切其他事物有联系,从最辽远广阔的空间里的星星到脚下沙粒中千千万万个原子,其间都有联系。这个新概念使马丁永远惊讶不已。于是他发现自己在不断地追寻着从太阳之下到太阳以外的一切事物之间的联系。他把最不相关的事物列成名单,在它们之间探索联系,探索不出就不高兴--他在爱情、诗歌、地震、火、响尾蛇、虹、宝石、妖魔、日落、狮吼、照明瓦斯、同类相食、美。杀害、情人、杠杆支点、和烟叶之间寻求联系,像这样把宇宙看作一个整体,捧起来观察,或是在它的僻径、小巷或丛莽中漫游。他不是个在种种神秘之间寻找未知目标的心惊胆战的旅客,而是在观察着、记载着、熟悉着想要知道的一切。知道得越多,就越是热情地崇拜宇宙和生命,包括他自己的生命。

  你这个傻瓜!他望着镜子里的影像,说,你想写作,也写作过,可你心里没有可写的东西。你心里能有什么呢?--一些幼稚天真的念头,一些半生不熟的情绪,许许多多没有消化的美,一大堆漆黑的愚昧,一颗叫爱情胀得快要爆炸的心,还有跟你的爱情一样巨大,跟你的愚昧一样无用的雄心壮志。你也想写作么!唉,你才评始能学到了东西可供你写作呢。你想创造美,可你连美的性质都不知道,怎么创造?你想写生活,可你对生活的根本特点都不知道。你想写世界,总写对生活的设想,可世界对你却是个玄虚的疑团,你所能写出的就只能是你并不了解的生活的设想而已。不过,别泄气,马丁,小伙子,你还是可以写作的,你还有一点知识,很少的一点点,现在又已找到了路可以知道得更多了。你若是幸运的话,说不定哪一天你能差不多知道一切可以知道的东西。那时你就好写了0

  他把他的伟大发现带到了露丝那儿,想跟她共享他的欢乐与惊诧。但她只一声不响地听着,并不热心,好像从她学过的课程供罕已有所了解似的。她并不像他那么激动。他若不是立即明白了斯其塞才露丝并不像对他那么新鲜,他是会大吃一惊的。他发现亚瑟与诺尔曼都相信进化论,也都读过斯宾塞,尽管两者对他俩没曾产生过举足轻重的影响。而那个头发浓密的戴眼镜的青年威尔·奥尔尼却还刻薄地挖苦了一番斯宾塞,并重复了那个警句,没有上帝,只有不可知之物,而赫伯特·斯宾塞却是他的先知。

  但是马丁原谅了他的嘲讽,因为他开始发现奥尔尼并没有爱上露丝。后来他还从种种琐事上发现奥尔尼不但不爱露丝,反而很讨厌她。这简直叫他目瞪口呆。他想不通,这可是他无法用以跟宇宙其他任何现象联系的现象。可他仍然为这个年青人感到遗憾,因为地天性中的巨大缺陷使他难以恰当地欣赏露丝的高贵与美丽。有几个星明天他们曾一同骑车去山区游玩。马丁有多次机会看到露丝跟奥尔尼剑拔暨张的关系。奥尔尼常跟诺尔曼泡在一起,把露丝交给亚瑟和马丁陪伴。对此马丁当然很感激。

  那几个星期天是马丁的大喜日子,最可喜的是他能跟露丝在一起,其次是他越来越能跟她同阶级的青年平起平坐了。他发现虽然他们受过多年教育培养,可自己在智力上却并不亚于他们,同时,跟他们谈话还给了他机会把他辛辛苦苦学会的语法付诸实践。社交礼仪的书他现在不读了,他转向了观察,从观察学习礼仪进退。除了内心激动情不自禁的时候之外,他总报警觉,总敏锐地注意着他们的行为,学着他们细微的礼节与高雅的举止。

  读斯宾基的人很少,这一事实叫马丁惊讶了好久。赫伯特·斯宾塞,图书馆借书处那人说,啊,不错,是个了不起的思想家。但是那人对这位了不起的思想家的思想却似乎一无所知。有天晚上晚餐时巴特勒先生也在座,马丁把话头转向了斯宾塞。莫尔斯先生狠狠地责难了这位英国哲学家的不可知论一番,却承认他并未读过《首要原理》;巴特勒先生则说他没有耐心读斯宾塞。他的书他一个字也没读过,而且没有地照样过得不错。这在马丁心里引起了疑问。他若不是那么坚决地独行其事说不定也会接受大家的意见放弃斯宾塞的。可事实是,他觉得斯宾塞对事物的解释很有说服力,正如他的提法:放弃斯宾塞无异于让航海家把罗盘和经线仪扔到海里。于是他继续研究进化论,要把它彻底弄懂。他对这个问题越来越精通,许许多多独立的作者的旁证更使他坚信不疑。他越是学习,未曾探索过的知识领域便越是在他面前展现出远景。对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时的遗憾简直成了他的慢性病。

  由于一天的时间太短,有一天他便决定了放弃代数和几何。三角他甚至还没想过要学。然后他又从课程表上砍掉了化学,只留下了物理。

  我不是专家,他在露丝面前辩解道,也不想当专家。专门学问太多,无论什么人一辈子也学不了十分之一。我学的必须是一般的知识。在需要专家著作的时候只须参考他们的书就行了。

52书库推荐浏览: [美]杰克·伦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