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伊登_[美]杰克·伦敦【完结】(48)

阅读记录

  这一切他都明白。但那并不影响他对露丝的爱,也不影响露丝对他的爱。爱情太美好,太高贵,他又是太忠诚的情人,他不能用批评指责来玷污它。爱清跟露丝对艺术、对正确行为、对法国革命、或是对选举权平等的不同看法能有什么关系?那都是思维的过程,可爱情是高于理智的,驾凌于理智以上。他不能小看了爱情。他崇拜爱情。爱情高卧在峡谷地区以外的山峰之巅,是存在的升华,是生活的极顶,是很少降临人世的。由于他所喜爱的科学哲学家流派,他懂得了爱情的生物学意义;但是通过同样的细致的科学推理他达到了一个结论:人类的生理结构在爱情中达到了最高目标。爱情不容怀疑,只能被接受为生命的最高回报。因此他认为情人是一切生灵中最幸福的人,一想起颠倒膜拜的恋人高于世间一切,高于财富和判断,高于舆论和赞美,高于生命本身,高于一吻便死去,他便非常快活。

  许多这类道理马丁早就明白了,有些道理他后来也明白了。这时他干起了工作,过着斯巴达式的苦行生活,除了去看露丝从不消遣。他从一个葡萄牙女房东租来一个小房间,每月安科两块五毛。房东叫玛利亚·西尔伐,是个利落的寡妇,吃苦耐劳,脾气却精,拉扯着一大群娃娃,不时用一加仑淡薄的酸酒醉却她的疲劳和忧伤--那酒是她花五毛钱从街角的杂货店兼沙龙买来的。马丁起初报讨厌她那肮脏的舌头,后来见到她的勇敢奋斗便不禁生了几分敬意。那小屋只有四间房--除去马丁那间,只有三间。一间是客厅,铺了张彩色地毯,带了几分喜气;却挂了一份讣告和已死去的众多孩子中的一个的遗像,又带了几分忧伤。这间房严格规定只接待客人,百叶窗总是关着,除非有大事,是她那群光脚丫的小宝贝决不许擅入的基地。她在厨房因做饭,一家人在那儿吃饭,除了星期天她也在那里洗衣服,浆在服,熨衣服,因为她的收入主要得靠替她较为兴旺的邻居浆洗衣服。剩f的那间屋就是寝室,跟马丁那间一般大小,她和她那七个孩子都挤在里面睡觉。马丁对她们怎么能挤得下去永远觉得神秘。在薄薄的板壁那边地每天晚上都听见每一个细节:上床、叫喊、争吵、温和的细语和小鸟一样的睡意朦胧的啁啾。玛利亚的另一笔收入来自她的母牛,一共两只,她每人早晚都要从它们身上挤奶。那两条牛是靠偷吃空地和公用道路两边的青草活命的。通常由她一两个衣衫褴楼的娃娃看着,他们总警惕地守望着,主要是担心畜栏管事①出现。

  ①畜栏管事:专管牲口走失和闯入公家畜栏的人。

  马丁就在他这间小房组生活、睡觉。读书、写作、做家务。屋子仅有一扇窗户面对着小小的门廊,窗前是一张厨房里用的桌子,权且充作书桌、图书馆和打字机台。靠后墙的床占据了屋子全部空间的三分之二。桌子一旁是一个花哨的柜子,原是做来赚钱不为实用的。上面的装饰板每天都在脱落。这柜子在屋角,在桌子的另一面,在另一个角落望是厨房--煤油炉放在一个布匹箱上。布匹箱里是婉盏和炊事用品。墙上有个放食物的架子,地面上放一桶水。屋里没有龙头,马丁得到厨房的水槽去取水。在屋里蒸汽很多的日子,从桌上装饰板脱落的碎片便获得特大丰收。他的自行车用辘轳挂在床顶的天花板下。最初他试过把它放在地下室里,可是西尔伐家的娃娃们却把轴承弄松,把轮胎扎破,把他赶了出去。然后他试了试前门那小小的门廊,那兀一场咆哮的东南风又把轮子浸泡了一夜。最后他只好撤退到自己的房里,把它挂到了空中。

  一个小橱里放着他的衣服和搜集来的书籍--桌上桌下都放不下了。他在读书时养成了做笔记的习惯,笔记记得太多,若不是在屋里牵了几根洗衣绳把它们全挂了起来,在这有限的空间里他就会容身不下了。即使如此,屋里也太挤,航行起来太困难。不关柜橱门就打不开房门,反过来也一样。他无法从任何地方直线穿过屋子。从门口到床头得拐来拐去,很难在黑暗里通过而不碰到东西。在解决了门和门的矛盾之后,他得住右急转,绕开厨房。然后又得左拐以免碰上床脚。要是拐得过了分又会撞上桌子脚。等他匆匆一歪一蹶,不再拐弯,便得沿着运河再往右弯,运河的此岸是床,彼岸是桌子。若是屋里唯一的椅子放在了桌前平常的地点,运河航行就会受阻。椅子在不用的时候只好躺在床上,虽然做饭时他有时也坐椅子,一边让水开着一边读书;甚至炸着牛排也能巧妙地读上一两段。构成厨房的那个角落很小,需要什么东西他坐着也能伸手拿到。实际上,坐着做饭反倒方便;要是站着,倒常常会自己挡了自己的路。

  他不但有一个无懈可击的胃,什么东西都能消化,而且知道各种既营养又便宜的食物。豌豆汤是他菜谱上的常见莱,还有土豆和蚕豆。蚕豆做成墨西哥口味,大大的,黄褐色。他桌上每天至少有一顿米饭,做法跟美国主妇大不相同,她们也永远学不会。干果要比鲜果便宜,他通常都有一罐,做得好好的,可以随时取用,用它代替黄油涂面包。有时他还买圈牛后腿肉,或是炖汤的骨头给饭桌增添光彩。他每天喝两次咖啡,不加奶油或牛奶,晚上喝代用品茶。咖啡和茶都沏得很美妙。

  他需要节省。他的假期差不多花光了在洗衣房挣来的钱。而他距离他的市场又很远,他的那些下锅之作希望得到的最早的回音也需要几个礼拜。除了跟露丝见面和去看他姐姐格特露的时间之外,他都过着隐士般的生活,每天至少要完成平常人三天的工作。他只睡短短的五个小时。只有他那种结实得像钢铁一样的人才能有他那种耐力。他每天连续苦读十九个小时,天天如此。他一分一秒也不浪费。镜子上贴着几张发音和定义的单子,刮胡子、穿衣服。或是梳头时都可以默记。煤油炉上方的墙上也钉有类似的单子,做饭或洗碗时一样可以记。不断有新的单子替换旧的。读书时碰见的生词或是不全熟的词都立即记下,积累到一定的数目,就用打字机打出来钉在墙上或贴在镜子上。他甚至把单子塞在口袋里,上街时也抽空复习,在肉店杂货店等着买东西时也复习。

  这还不够,他在读成功作家的作品时,总记下他们的每一个成默,分析出他们成功的窍门--叙述的窍门,表达的窍门,风格的窍门,他们的观点,对比手法和警句。把这一切列成单于,加以研究。他并不亦步亦趋,只追求其中的原理。他把有效的、动人的独特格调剂成年干,再把来自诸多作家的独特格调进行归纳,找出一般原则。像这样武装起来之后,他再去寻求自己的独特格调,要与众不同,要新颖出奇,再对它恰当地给以权衡、估量和评价。他也用同样的方法去搜集富有表现力的词语,从生动活泼的语言中出现的词语,能像酸那样咬人。像山那样烧火的词语,或是能在平常语言的荒漠中融融发光、醇厚甘美的词语。他总是寻求着躲在背后和底奥中的原则。他要求知道的是究竟怎么做,以求自己也能做。他不满足于美的漂亮外表。他在他那拥挤的小卧室兼实验室里解剖了美。那屋里炊事的气味跟屋外西尔伐家族疯人院式的吵闹交替出现。在解剖和懂得了美的结构之后,他距离能够创造美自身就近百一步。

52书库推荐浏览: [美]杰克·伦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