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不风流,因为它其实是很谦卑的。“爱就是奉献”——如果除去这句话可能具有的说教意味,便的确是真理,准确地揭示了爱这种情感的本质。爱是一种奉献的激情,爱一个人,就会遏制不住地想为她(他)做些什么,想使她快乐,而且是绝对不求回报的。爱者的快乐就在这奉献之中,在他所创造的被爱者的快乐之中。最明显的例子是父母对幼仔的爱,推而广之,一切真爱均应如此。可以用这个标准去衡量男女之恋中真爱所占的比重,剩下的就只是情欲罢了。
爱情不风流,因为它需要一份格外的细致。爱是一种了解的渴望,爱一个人,就会不由自主地想了解她的一切,把她所经历和感受的一切当作最珍贵的财富接受过来,精心保护。如果你和一个异性发生了很亲密的关系,但你并没有这种了解的渴望,那么,我敢断定你并不爱她,你们之间只是又一段风流因缘罢了。
爱情不风流,因为它虽甜犹苦,使人销魂也令人断肠,同时是天堂和地狱。正如纪伯伦所说——
“爱虽给你加冠,它也要把你钉在十字架上。它虽栽培你,它也刈剪你。
“它虽升到你的最高处,抚惜你在日中颤动的枝叶。它也要降到你的根下,摇动你的根柢的一切关节,使之归土。”
所以,内心不严肃的人,内心太严肃而又被这严肃吓住的人,自私的人,懦弱的人,玩世不恭的人,饱经风霜的人,在爱情面前纷纷逃跑了。
所以,在这人际关系日趋功利化、表面化的时代,真正的爱情似乎越来越稀少了。有人愤激地问我:“这年头,你可听说某某恋爱了,某某又失恋了?”我一想,果然少了,甚至带有浪漫色彩的风流韵事也不多见了。在两性交往中,人们好象是越来越讲究实际,也越来越潇洒了。
也许现代人真是活得太累了,所以不愿再给自己加上爱情的重负,而宁愿把两性关系保留为一个轻松娱乐的园地。也许现代人真是看得太透了,所以不愿再徒劳地经受爱情的折磨,而宁愿不动感情地面对异性世界。然而,逃避爱情不会是现代人精神生活空虚的一个征兆吗?爱情原是灵肉两方面的相悦,而在普遍的物欲躁动中,人们尚且无暇关注自己的灵魂,又怎能怀着珍爱的情意去发现和欣赏另一颗灵魂呢?
可是,尽管真正的爱情确实可能让人付出撕心裂肺的代价,却也会使人得到刻骨铭心的收获。逃避爱情的代价更大。就象一万部艳情小说也不能填补《红楼梦》的残缺一样,一万件风流韵事也不能填补爱情的空白。如果男人和女人之间不再信任和关心彼此的灵魂,肉体徒然亲近,灵魂终是陌生,他们就真正成了大地上无家可归的孤魂了。如果亚当和夏娃互相不再有真情甚至不再指望真情,他们才是真正被逐出了伊甸园。
爱情不风流,因为风流不过尔尔,爱情无价。
1994.5
爱还是被爱?
桌上放着一封某杂志社转来的读者来信,信中提出了一个难题:在作婚姻的抉择时,究竟应该选择自己所爱的人,还是爱自己的人?换句话说,为了婚姻的幸福,爱和被爱何者更为重要?
对于这个问题,我可以不假思索地给出一个肯定正确无误的答复:爱和被爱同样重要,两者都是幸福婚姻的必不可少的条件。无论是和自己不爱的人结合,还是和不爱自己的人结合,都不可能真正感到幸福。
然而,这个正确的答复过于抽象,并不能切中具体的生活情境。事实上,一个人如果遇到了自己深爱同时也深爱自己的人,就不存在所谓抉择的问题了。难题的提出恰恰是因为没有遇到这样的理想对象,于是不得已退而求其次,只好在不甚理想的对象中间进行选择。鉴于现实中理想爱情的稀少,面临类似选择的情境差不多是生活的常态,所以这个问题有权得到认真的对待。
可是,当我试图认真思考这个问题时,我发现我完全没有能力给出一个答案。男女之间的情感纠缠,波谲云诡,气象万千,当局者固然迷,旁观者又何尝清?我至多只能说,如果你不得已退而求其次,你的退步也要适可而止。设有某君,你极爱他,但他完全不爱你,此君可以免谈。或者相反,他极爱你,但你完全不爱他,此君也可免谈。总之,如果一方完全无意,就决不可勉强,因为即使勉强成事,结果可以预料是很悲惨的。不过,如果一方真的完全无意,其实也就不存在选择的问题了。纠缠的发生,选择的必要,往往是因为一方相当有意,另一方却在有意无意之间。也就是说,一方很爱另一方,而另一方则仅仅是比较喜欢这一方,所以仍能维持着一种纠缠的格局(别有所图者不在此论)。让我尝试着分析一下这种情况。
爱情受理想原则支配,婚姻受现实原则支配。爱情本身拥有一种盲目的力量,会使人不顾一切地追求心目中的偶象。所以,当一个人考虑是否要与不太爱自己的或自己不太爱的人结婚时,她(他)已经在受现实原则支配了。理想原则追求的是幸福(事实上未必能追求到),现实原则要求避免可预见的不幸(结果往往也就不会太不幸)。可以用两个标准来衡量婚姻的质量,一是它的爱情基础,二是它的稳固程度。这两个因素之间未必有因果关系,所谓“佳偶难久”,热烈的爱情自有其脆弱的方面,而婚姻的稳固往往更多地取决于一些实际因素。两者俱佳,当然是美满姻缘。然而,如果其中之一甚强而另一稍弱,也就算得上是成功的婚姻了。以此而论,双方中只有一方深爱而另一方仅是喜欢,但在婚姻的稳固性方面条件有利,例如双方性格能够协调或互补,则此种结合仍可能有良好前景,而在长久婚姻生活中生长起来的亲情也将弥补爱情上的先天不足。当然,双方爱情的不平衡本身是一个不利于稳固性的因素,而其不利的程度取决于不平衡的程度和当事人的禀性。感情差距悬殊,当然不宜结合。在差距并不悬殊的情况下,如果爱得热烈的那一方嫉妒心强,非常在乎被爱,或者不太投入的那一方生性浪漫,渴望轰轰烈烈爱一场,则也都不宜结合,因为明摆着迟早会发生不可调和的冲突。所以,在选择一个你很爱但不太爱你的人时,你当自问,你是否足够大度,或对方是否足够安分。在选择一个很爱你但你不太爱的人时,你当自问,你是否足够安分,或对方是否足够大度。如果答案是否定的,你当慎行。如果答案是肯定的,你就不妨一试。你这样做仍然是冒着风险的,可是,在任何情况下,包括在彼此因热烈相爱而结合的情况下,婚姻都不可能除去它所固有的冒险的成分。明白了这个道理,你就不会太苛求婚姻,那样反而更有希望使它获得成功了。
爱和被爱同是人的情感需要,悲剧在于两者常常发生错位,爱上了不爱己者,爱己者又非己所爱。人在爱时都太容易在乎被爱,视为权利,在被爱时又都太容易看轻被爱,受之当然。如果反过来,有爱心而不求回报,对被爱知珍惜却不计较,人就爱得有尊严、活得有器度了。说到底,人生在世,真正重要的事情是如何做人,与之相比,与谁一起过日子倒属于比较次要的事情。不过,这已经是题外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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