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忏悔从来是第一人称的。“你要忏悔”——这是神说的话,倘由人说就是病句。如同早晨醒来,不是由自己而是由别人说你做了什么梦,岂不奇怪?忏悔,是个人独对上帝的时刻,就像梦,别人不得参与。好梦成真大家祝贺,坏梦实行,众人当然要反对。但好梦坏梦,止于梦,别人就不能管,别人一管就比坏梦还坏,或正是坏梦的实行。君不见“文革”时的“表忠心”和“狠斗私心一闪念”,其坏何源?就因为人说了神的话。
三十四
坏梦实行固然可怕,强制推行好梦,也可怕。诗人顾城的悲剧即属后一种。我不认识顾城,只读过他的诗,后来又知道了他在一个小岛上的故事。无论是他的诗,还是他在那小岛上的生活,都蕴藏着美好的梦想。他同时爱着两个女人,他希望两个女人互相也爱,他希望他们三个互相都爱。这有什么不好吗?至少这是一个美丽的梦想。这不可能吗?可不可能是另外的问题,好梦无不期望着实现。我记得他在书中写过,他看着两个女人在阳光下并肩而行,和平如同姐妹,心中顿生无比的感动。这感动绝无虚伪。在这个越来越以经济指标为衡量的社会,在这个心魂越来越要相互躲藏的人间,诗人选中那个小岛作其圆梦之地,养鸡为生,过最简朴的生活,惟热烈地供奉他们的爱情,惟热切盼望那超俗的爱情能够长大。这样的梦想不美吗?倘其能够实现,怎么不好?可问题不在这儿。问题是:好梦并不统一,并不由一人制订,若把他人独具的心流强行编入自己的梦想,一切好梦就都要结束。
看顾城的书时,我心里一直盼望着他的梦想能够实现。但这之前我已经知道了那结尾是一次屠杀,因此我每看到一处美丽的地方,都暗暗希望就此打住,停下来,就停在这儿,你为什么不能就停在这儿呢?于是我终于看见,那美丽的梦想后面,还有一颗帝王的心:强制推行,比梦想本身更具诱惑。
三十五
B和C具体是谁并不重要。麻烦的是,这样的逻辑几乎到处存在。比如在朋友之间,比如在不尽相同的思想或信仰之间,也常有A、B、C式的矛盾。甚至在孩子们模拟的“战斗”中,A的位置也是那样原原本本。
我记得小时候,在幼儿园玩过一种“骑马打仗”的游戏,一群孩子,一个背上一个,分成两拨,互相“厮杀”,拉扯、冲撞、下绊子,人仰马翻者为败。老师满院子里追着喊:别这样,别这样,看摔坏了!但战斗正未有穷期。这游戏本来很好玩,可不知怎么一来,又有了对战俘的惩罚:弹脑崩儿,或连人带马归顺敌方。这就又有了叛徒,以及对叛徒更为严厉的惩罚。叛徒一经捉回,便被“游街示众”,被人弹脑崩儿、拧耳朵(相当于吐唾沫、扔石头)。到后来,天知道怎么这惩罚竟比“战斗”更具诱惑了,无需“骑马打仗”,直接就玩起这惩罚的游戏来。可谁是被惩罚者呢?便涌现出一两个头领,由他们说了算。于是,为免遭惩罚,孩子们便纷纷效忠那一两个头领。然而这游戏要玩下去,不能没有被惩罚者呀?可怕的日子于是到了。我记得从那时起,每天早晨我都要找尽借口,以期不必去那幼儿园。
三十六
不久前,我偶然读到一篇英语童话——我的英语好到一看便知那是英语,妻子把它变成中文:战争结束了,有个年轻号手最后离开战场,回家。他日夜思念着他的未婚妻,路上更是设想着如何同她见面,如何把她娶回家。可是,等他回到家乡,却听说未婚妻已同别人结婚;因为家乡早已流传着他战死沙场的消息。年轻号手痛苦之极,便又离开家乡,四处漂泊。孤独的路上,陪伴他的只有那把小号,他便吹响小号,号声凄惋悲凉。有一天,他走到一个国家,国王听见了他的号声,使人把他唤来,问他:你的号声为什么这样哀伤?号手便把自己的故事讲给国王。国王听了非常同情他……看到这儿我就要放下了,猜那又是个老掉牙的故事,接下来无非是国王很喜欢这个年轻号手,而他也表现出不俗的才智,于是国王把女儿嫁给了他,最后呢?肯定是他与公主白头偕老,过着幸福的生活。妻子说不,说你往下看:……国王于是请国人都来听这号手讲他自己的故事,并听那号声中的哀伤。日复一日,年轻人不断地讲,人们不断地听,只要那号声一响,人们便来围拢他,默默地听。这样,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的号声已不再那么低沉、凄凉。又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那号声开始变得欢快、嘹亮,变得生气勃勃了。故事就这么结束了。就这么结束了?对,结束了。当意识到它已经结束了的时候,忽然间我热泪盈眶。
我已经五十岁了。一个年至半百的老头子竟为这么一篇写给孩子的故事而泪不自禁,其中的原因一定很多,多到我自己也说不清。不过我一下子就想起了我的幼儿园,想起了那惩罚的游戏。我想,这不同的童年消息,最初是从哪儿出发的?
病隙碎笔4
一
有位学者朋友给我写信,说我是“证明了神性,却不想证明神”。老实说,前半句话我绝不敢当,秉性愚顽的我只是用着傻劲儿,希望能够理解神性,体会神性;而对后半句话我又不想承认。不过确实,在我看来,证明神性比证明神更要紧。理由是:没有信仰固然可怕,但假冒的“神”更可怕——比如造人为神。事实是,信仰缺失之地未必没有崇拜,神性不明之时,强人最易篡居神位。我们几时缺了“神”么?灶王、财神、送子娘娘……但那多是背离着神性的偶像,背离着信仰的迷狂。这类“神明”也有其性,即与精神拯救无关,而是对肉身福乐的期许;比如对权、财的攀争。比如“乐善好施”也只图“来生有报”。这不像信仰,更像是行贿或投资。所以,证明神务必先证明神性,神性昭然,其形态倒不妨入乡随俗。况且,其实,惟对神性的追问与寻觅,是实际可行的信仰之路。
二
我读书少,宗教知识更少,常发怵与学者交谈。我只是活出了一些问题,便思来想去,又因能力有限,所以希望以尽量简单的逻辑把信仰问题弄弄明白。
那位学者朋友还说,我是“尽可能避开认同佛教”。这判断有点儿对。但这点儿对,并不是指“尽可能避开”,而是说我确实对一些流行的佛说有着疑问。
大凡宗教,都相信人生是一次苦旅(或许这正是宗教的起因吧),但是,对苦难的原因则各说不一,因而对待苦难的态度也不相同。流行的佛说(我对佛学、佛教所知甚微,故以“流行的”做出限定)相信,人生之苦出自人的欲望,如:贪、嗔、痴;倘能灭断这欲望,苦难就不复存在。这就预设了一种可能:生命中的苦难是可以消灭的,若修行有道,无苦无忧的极乐世界或者就在今生,或者可期来世。来世是否真确大可不论,信仰所及,无需实证。但问题是:
三
脱离一己之苦可由灭断一己之欲来达成,但是众生之苦犹在,一己就可以心安理得吗?众生未度,一己便告无苦无忧,这虽不该嫉妒甚至可以祝贺,但其传达的精神取向,便很难相信还是爱的弘扬,而明显接近着争的逻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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